(四)大地主大商人势力的发展
(四)大地主大商人势力的发展宋朝的统一和经济关系中的某些变革,曾经多少便利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和工商业都达到超越前代的新水平,一时出现了繁荣的景象。但在生产发展的同时,官僚、地主无限止地扩大土地占有,利用各种手段加紧对农民的压榨。他们中间的相当一部分也还经营商业,谋取暴利。官员、地主、商人中逐渐滋生出一批大地主、大商人。他们不再是前代的门阀贵族,而是宋朝建国后,在经济发展的新条件下逐渐形成的新的豪族。新出现的大地主、大商人日益形成为强大的社会势力,垄断着若干经济部门,障碍着社会生产力的继续发展。一、大地主土地占有的扩大一○一三年,真宗下诏,禁止朝内外臣僚购买官田,但购买民田,不在禁例。一○二二年,有人向真宗奏报说:“宋朝建国六十年来,豪强大量兼并土地,如不加制止,全国的田地将要有一半被他们占据。”又有人说:“开封府附近千里,都已是大臣们的田产”。仁宗时,官员占田继续扩大。宰相晏殊,不管国事,只管营置田产,见蔡河两岸土地有利可图,即托借名目占为己有。一个“比部员外郎”的朝官,在真定占田,多达七百多顷。官员们相互规劝,说在居官时买些好庄田,供退官后享用,最是“良图”(好主意)。仁宗曾下诏限田,公卿以下官员占田不得过三十顷。但实际上无法实行,不久又废。这里透露出官员占田三十顷以上,已是普遍的现象,也透露出占田的趋势无法抑止。陈舜俞在《厚生策》中说:“今公卿大臣之占田,或千顷而不知止”。《宋史·食货志》也说:“承平寖久,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这些记载反映出,官员地主无限占田,已成为当时的严重问题。伴随着地主占田的扩大,各地方都出现了一些占有大量田地的大地主,即所谓大姓豪族。真宗时,长安的大地主,有十多家,构成一大势力。他们的首领是号称“隐士”的种放(种音崇ch$ng)。种放在终南山周围霸占樵采地二百多里。门人、亲族也都仗势无赖,侵渔百姓。青州临淄有豪族麻氏,广置田庄,压榨农民,成为巨富,甚至私蓄兵器,建立地主武装。仁宗时,衡州大姓尹氏,占田多至千顷,成为一方之霸。大地主无限占田的另一面,必然是广大自耕农、半自耕农的破产。地主吞并自耕农、半自耕农的土地,大致有如下的一些手段:平产——地主放高利贷,农民到期不能偿还,即被平入田产。真宗时,知永兴军寇准说他所见到的情形是:“所部豪民(大地主),多贷钱贫民,重取其息。岁偿不逮,即平入田产”。典田——自耕农、半自耕农把田产典给地主。年久不能赎还,即归地主所有。地主借口文契“难辨真伪”,官府认为“理不可定”,也可归地主占有,不准收赎。买田——自耕农、半自耕农被迫把土地卖给地主,这是较常见的形式。吕大钧《民议》说:听说主户田少者,往往把田地都卖给有力之家(大地主)。地主由此得到田地之利,又可役使农民的劳力。这样下去,主户越来越少,客户越来越多。吕大钧的这个议论,多少反映了自耕农、半自耕农卖掉土地、沦为佃客的实际状况。强占——有权势的大地主,还往往使用强制的手段,强买民田,甚至强占民田,据为己有。如仁宗时上元县地主王某,强占民田经营庄院,还要抢掠农民的子女,号称“王豹子”。占田千顷的衡州大姓尹氏,甚至使用伪造卖地契的手段,强夺庄田。像这样强占民田的事例,并不是个别的。自耕农、半自耕农的小块田地,随时都处在被霸占的威胁之中。在真宗、仁宗统治时期,还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职田的恢复——五代宋初,官员的职田制早已罢废。真宗采纳宰相张齐贤的建议,又在九九九年恢复职田制度。朝廷把官庄和远年逃亡无主田配给各地官府作职田,免收赋税。官府招佃客租种课租,收归官员。两京大藩府职田多到四十顷,州刺史职田也有十五到二十顷。宋朝官员不断增加,往往无田可配。仁宗时,又削减为大藩最多二十顷,州军长官十顷。据《宋会要稿·食货》记载,全国十八路,共有职田二百三十四万多亩。职田制的恢复,显然是一个倒退。寺院田产——真宗时提倡佛、道,全国佛寺有二万五千多所,仁宗时,多到三万九千多所。一○○九年,真宗令各地兴建道观,各道观由朝廷赐田十顷、五顷不等。各地佛寺、道观还竞相买田置产。真宗时,凤翔府扶风县重真寺购置田庄,刻有碑记。仁宗时皇太后赐杭州武林山灵隐寺钱买田,一次即买水田二千顷,林田五顷。寺院占田,减免粮税。大僧侣出租田地剥削佃客,“坐华屋,享美食”,是一伙披着袈裟的大地主。随着佛、道两教的流行,寺院和道观占有大量的田地。对佃农的压榨苏洵《嘉祐集》论“田制”说,大地主召募浮客耕种,“田之所入己得其半,耕者得其半”。苏轼也说地主和佃户“中分其利”,即剥削收获的五成作地租。这大概是反映了一般的剥削率。大地主在扩大土地占有的同时,也在不断加重对佃农的地租剥削。据张方平所说,天下的佃客“输大半之率”,即地租在五成以上。有人估计,千夫之乡有九百人耕地主的田,租地主的“犁牛稼器”,把佃农的收获分成五份计算:交田租二份(四成),牛、农具各一份(各二成),佃农只剩下了一份即二成作粮食。剥削率竟达到百分之八十。佃农遭到种种剥削,交租之后,所余无几了。一○二二年,宋朝统计全国的客户,共有三百七十五万多户,五百九十四万多口,约占全国户口总数的三分之一。由于一些佃农和半自耕农被编入主户的下户,实际人数当然要超过统计数。佃农成为国家的“编户”,算是取得了平民的地位。但佃客仍然被束缚在土地上,甚至一经租种地主的田地,就不能自行离开。一○二五年(天圣三年)仁宗的诏书说: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例:“私下分(分成租)田客,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与凭由,方许别住。”但地主多“不放起移”。诏书规定:“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田(年?)收田毕日,商量去住,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这个诏书取消了由地主给佃客发凭证的办法,但佃客起移必须在收割完毕之日,即向地主交了租,还了债,还要和地主“商量”,经地主同意,才能“各取稳便”。事实上,地主和农民都“稳便”的事是没有的。最后还是不准私自“起移”。在此以前,关于佃客的起移,只有通行的所谓“旧例”。这个诏书颁发后,对佃客起移的限制,便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了下来。一○五二年(皇祐四年),宋朝又对川峡一些地区佃客的迁徙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敕书说:施、黔州诸县的旁下客户,逃移入外界,“委县司画时差人,计会所属州县追回”。佃客逃到外县,要被官府捉回,迁移的自由完全没有了。苏洵曾说:地主对浮客“鞭笞(音吃ch!)驱役,视以奴仆”。苏轼说是“役属佃户,有同仆隶”。这种佃户实际上还是处在农奴般的境地。农民“依人庄宅为浮客”,遭受着地主的地租和高利贷的沉重盘剥,即使逃亡,也是无处可逃,无家可归。王禹偁《感流亡》诗,描绘一户三代逃亡农民的境况:“老翁与病妪,头鬓皆皤然(皤音婆p$),呱呱(音姑g&)三儿泣,■■(音穷qi$ng)一夫鳏(音关gu1n)。……妇死埋异乡,客贫思故园。……襁负且乞丐,冻馁复险艰。唯愁大雨雪,僵死山谷间。”苏舜钦《城南感怀呈永叔(欧阳修)》诗,记述逃亡的农民在路上挖凫茨(野荸荠。凫茨音伏慈f*cí)充饥。凫茨挖光,只好吃有毒的卷耳(药草)。结果是“十有八九死,当路横其尸。犬彘(音至zh@)咋其骨,鸟鸢(音渊yu1n)啄其皮”。诗人问道:“胡为残良民,令此鸟兽肥?”终年辛勤劳动,发展了农业生产的农民群众,被逼到路边饿死,死了的尸体还被鸟兽吃掉。这是为什么?根源就是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吃人的剥削制度。赋税的转嫁和隐漏宋朝用尽前代的一切“刻剥之法”,榨取赋税。大地主在扩大土地占有的同时,又用各种手段把田税转嫁到自耕农、佃农身上。自耕农、半自耕农占有小块土地,大地主的田税转嫁到他们身上,有以下一些情形:(一)地主与官员匀结,逃避应纳的赋税。各县税收有定额,便强加给自耕农、半自耕农。所谓“黠姓大家”(黠音侠xi2)占有上百亩良田,交税的不过一、二亩,或者是二十分之一、三十分之一。贫下户农民只有几亩薄田,却要交几倍的赋税。形成田多者税少,田少者税多的畸形状况。而且,地主凭借权势,可以拒不交租。贫下户农民则被威逼勒索,逃避不得。“租赋不均”成为各地的普遍现象。(二)夏税按田亩等第税钱,官员、地主上下其手。地主的“善田”税轻,贫下户农民的“恶田”反而税重。(三)自耕农、半自耕农的田地被地主兼并了去,仍然要按原来的地产簿交纳二税。据一个官员说:农民失去土地后,向官府申诉,请求退割(税籍),官吏受地主贿赂,不给办理。农民交不出二税,官吏催捕,私自抓进监狱。无数的农民被这样逼死。佃农租种地主占有的土地,以收获的大半以至七成、八成交地租。一般说来,地主向封建国家交纳田税,本来就是取自剥削农民的地租。但在北宋,地主还有各种办法把田税直接地转嫁给佃农。一种办法是先从佃农的收获中,把田税扣除,然后再分成收地租。地主向佃农收税后再向官府交税。另一种办法,是川峡一带的大地主,把佃客看作奴隶,“凡租调庸敛,悉佃客承之”。由佃农负担赋税劳役,成为当地合法的通例,以至官府直接向佃农收税。无论是前一种办法,或是后一种办法,地主都把田税全部转嫁给了佃农。在赋税制度上,地主阶级内部也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地主用隐瞒田产、改动簿书、虚报田荒、以至“诡名挟佃”(把田产诡名寄在官户名下,伪称承佃)等办法逃避赋役。北宋王朝则不断地用各种办法来检括。这实质上是封建国家和地主之间,主要是和大地主之间,关于剥削农民的权利分配的斗争,是地主阶级内部分取赃物的争夺。这种争夺,仁宗时也发展到颇为激烈的地步。《续资冶通鉴长编》纪录一○四九年(仁宗皇祐元年)宋朝的租赋田数,只有二百一十五万多顷,比一○二一年(真宗天禧五年)减少了约十分之六。仁宗时,农业在继续发展,垦田还在增加,租赋田反而比真宗时大量减少,显然是大地主用各种手段逃避赋税的缘故。大地主大量占据田地,又大量逃避田税,成为宋王朝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二、大商人在大地主势力形成的同时,宋朝社会中也出现了一批经商致富的大商人,成为又一股强大的社会势力。首都东京是“富商大贾所聚”。真宗时,宰相王旦说:“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仁宗时,潭州湘潭县富商李迁,经商谋利,每年收入几千万。越州萧山富商郑旻(音民mín),经营丝绸贸易,规模巨大。有一次,官吏查阅他的账目,漏税的纱就有几万匹。自宰相到地方官也都经营商业谋大利。管理财政税收的官员,更可利用职权经商。如真宗时,江浙发运使李溥用官船贩运木材营利。仁宗时,殿中侍御史王沿也用官船贩卖私盐。虢州知州滕宗谅用兵士一百八十余人、驴车四十余辆贩茶,不交税。经商的官员和大商人相勾结。大商人也依靠朝廷官员保护他们的利益。湘潭巨商李迁就公然自称,他之所以发财致富,是因为有执政的官员在庇护(“为政者以庇我”)。大商人有官员的庇护,得以垄断商行,左右赋税,并且日益冲击着宋王朝的专卖事业。垄断商行城市的民户按资产定户等为十等。六等以下是中下户。资产雄厚的大商人是一、二等户。同业的店铺通过行的组织,维护本行的利益。但商行往往被少数大商人,即所谓“兼并之家”所垄断、操纵。如开封茶行,自来有十余户兼并之家。客商运茶到京都要先向他们送礼、请客,请求他们规定价格。客商卖茶给这十余户,不敢取利,只求定得高价,用加倍的利润卖茶给“下户”商人。茶行如此,别的行户大致也是如此。有权势的豪商开设邸店,供客商停住和存放货物,并通过邸店操纵市场。大商人还向客商“赊卖”商行货物,定期加利息付钱。中下户商人难于摆脱大商人的控制和压迫。左右赋税宋朝征收实物税,又以“折变”为名,任意改变品种。大商人和官员串通一气,从中渔利。仁宗时,蔡州五县本来种粟麦,官府折变为交糯米、粳稻,“舍其所有,责其所无”。农民卖掉粟麦,再向商人买回糯米、粳稻交税,增加了一倍的负担。折变严重的地区,农民交税,一合粟变成一锅,一缕布变成了一尺。大商人和官府勾结,借折变谋利贪污,纳税的农民遭受沉重的压榨,宋朝的税收也日益受到影响。冲击专卖富商大贾势力的发展,不断冲击着宋朝对盐、茶、矾等的专卖利益。真宗以后,代表大商人和大地主利益的官员陆续上疏,建议宋朝放宽对盐、茶等的专卖,听任商人自行贸易。一○一七年(真宗天禧元年),宋朝放宽盐的专卖,召募商人运铜钱、粮食、布帛到开封,然后到淮南、江浙等地取盐贩卖。一○三○年(仁宗天圣八年),有人说,解池盐太宗时法令严峻,民间不敢私自煮盐,所以官盐大量销售。真宗时,只知放宽刑罚,减少聚敛,私盐日益增加,官盐日益亏损。从一○三○年起,解盐实行通商,当年朝廷收入比去年增加十五万贯,但第二年就减少九万贯,以后每年损耗二百三十多万贯。这些官府损耗的部分完全落入大商人的手里。一○○五年(景德二年),真宗命盐铁副使林特等人召集茶商,研究卖茶新法,决定改变茶的专卖政策。林特的“新法”规定,商人在京师或沿边入纳金银粟帛,即可到江淮领茶出卖。大商人预先探知某处茶最精好,就派僮仆(僮音童t$ng)日夜奔走,带券到官府领茶;小商贩总落在后边。东南茶利三百六十多万贯,全部归于富商大贾。一○二三年(仁宗天圣元年),参知政事吕夷简、枢密副使张士逊等讨论茶法。吕夷简等主张让商贾直接向园户买茶,在官场纳税。此法实行三年,茶利全归大商,官场只能得到黄晚粗恶的茶。一○五九年(嘉祐四年),宋朝完全废止禁榷,改行通商法。官府收入更为减少。仁宗天圣时,召募商人主管出卖晋、慈二州矾,不久又允许商人于无为军矾场购矾销售,但仍禁止私矾。一○二八年,仁宗下诏放松两蜀榷矾之禁,又允许商人入纳金帛、刍粟,购买河东路矾。刍粟估价高,矾估价低,商人见有利可图,纷纷入纳,官府只有“榷矾”之名,其实无利。一○六一年,又改为纳现钱,不再纳刍粟。宋朝通过专卖,获得大量剥削收入,但限制了商业的发展,对商人不利。商人贩卖盐茶获利,宋朝的专卖收入却因而减少。太宗时,酒曲专卖,每年收利约三百二十几万贯,仁宗庆历时增加到一千七百多万贯。但盐利由于改行通商法,只增加到七百一十五万贯(太宗时,约二百三十几万贯)。茶停止专卖后,茶利都被大商人夺去。太宗时一年茶利可有二百八十几万贯,英宗时减少到不到五十万贯。大商人势力不断发展,宋朝专卖利益不断地受到冲击。新产生的大地主、大商人逐渐形成社会经济中的强大势力,从各方面影响着宋朝的统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地主大商人势力对宋王朝统治的影响越来越加深,他们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显露了。
《中国通史》章节
- 重版说明
- 第一编 再版说明
- 第一编 原始公社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成立——远古至秦统一 原始人与原始公社时代 第一节 中国境内的原始人
- 第二节 原始公社的遗迹
- 第三节 传说中的中国远古居民
- 第四节 关于尧、舜、禹的传说
- 第五节 原始公社制度
- 第二章 原始公社逐渐解体到奴隶制度时代——夏商(殷)——前二○三三年(?) 第一节 夏朝传说——前二○三三年(?)——前一五六二年(?)
- 第二节 假设的夏朝遗迹
- 第三节 商朝事迹——前一五六二年(?)——前一○六六年(?)
- 第四节 商朝的生产方式
- 第五节 商制度与文化思想
- 第三章 封建制度开始时代——西周——前一○六六年(?)——前七七一年 第一节 古公建立封建制度的周国
- 第二节 周怎样灭商
- 第三节 周初大封建
- 第四节 西周的经济结构
- 第五节 西周经济的变化
- 第六节 统治阶级的敬天保民思想
- 第七节 各族间战争与西周的灭亡
- 第四章 列国兼并时期——东周东周前七七○年——前四○三年春秋 前七二二年——前四八一年 第一节 在兼并战争中变化着的东周社会
- 第二节 王室衰微与大国争霸
- 第三节 公室卑弱与大夫兼并
- 第四节 弱国对强国、人民对国家的负担
- 第五节 各族间的斗争与融合
- 第六节 东周时期的经济状况
- 第七节 新旧制度的演变
- 第八节 古代文化的创造
- 第九节 孔子及其所创儒家学说
- 第十节 儒家学派与儒经
- 第十一节 墨子及其所创墨家学说
- 第五章 兼并剧烈时期——战国——前四○三年——前二二一年 第一节 战国形势
- 第二节 经济情况
- 第三节 七国兴亡
- 第四节 秦统一的原因
- 第五节 孟子与邹衍
- 第六节 老子与庄周
- 第七节 荀子与韩非
- 第八节 散文与诗赋
- 第九节 战国文化的一般状况
- 第二编 说明
- 第二编 秦汉至隋统一时期 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汉族统一国家成立时期
- 第一节 秦怎样建立汉族的统一国家
- 第二章 国家统一巩固后对外扩展时期——西汉——前二○六年——二三年 第一节 西汉政治概状
- 第二节 几个重要的制度
- 第三节 农业与农民
- 第五节 地主、大工商业主、高利贷商人、奴隶主
- 第六节 西汉疆域和文化影响的扩展
- 第七节 王莽的新朝
- 第八节 农民大起义
- 第九节 经学、史学、历数学、诸子
- 第十节 文 学
- 第三章 继续对外扩展并由统一走向分裂时期——东汉三国——二五年——二八○年 第一节 政治概状——东汉前期
- 第二节 政治概状——东汉后期(汉和帝至汉灵帝共一○一年)
- 第三节 政治概状——分裂时期
- 第四节 经济概状
- 第五节 汉文化对周邻诸族的影响
- 六节 黄巾军起义
- 第七节 汉国(蜀汉)
- 第八节 吴 国
- 第九节 魏 国
- 第十节 经学、哲学、科学、宗教 一经学
- 第十一节 史学、文学、艺术 一史学
- 第四章 短期统一与黄河流域又一次大破坏时期——西晋十六国——二六五年——四三九年 第一节西晋的政治概况
- 第二节极度腐朽的西晋统治集团
- 第三节西晋文化
- 第四节十六国大乱
- 第五节十六国时期的文化
- 第五章 长江流域经济文化发展时期——东晋和南朝
- 第二节 南朝的经济状况
- 第三节 南朝文化的发展
- 第六章 黄河流域各族大融化时期——北朝——三八六年——五八一年 第一节 北朝魏、齐、周的兴亡魏 三八六年至五三四年
- 第二节 北朝的经济
- 第三节 北朝的文化
- 第四节 河流域各族大融化
- 第三编 说明
-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南北统一社会繁荣时期——隋 ——五八一年——六一八年 第一节 巩固国家统一的各种措施
- 第二节 南北统一后的经济状况
- 第三节 隋炀帝
- 第四节 隋末农民大起义
- 第五节 隋朝的文化
- 第二章 封建经济繁荣疆域大 扩张时期——唐 ——六一八年——九○七年 第一节 唐前期的政治概况 ——六一八年——七四一年
- 第二节 唐中期的政治概况 ——七四二年——八二○年
- 第三节 唐后期的政治概况 ——八二一年——九○七年
- 第四节 唐朝经济(上)
- 第五节 唐朝经济(下)
- 第六节 唐朝与四方诸国的各种关系
- 第七节 藩镇割据
- 第八节 农民大起义
- 简短的结论
- 第三章 大分裂时期——五代十国 ——九○七年——九六○年 第一节 占据中原的五个小朝廷
- 第二节 环绕中原地区的十个小国
- 第三节 五代十国的经济状况
- 简短的结论
-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第四章 吐蕃国 ——六二九年——八四六年 第一节 吐蕃国的兴亡
- 第二节 宗教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五章 回纥国 ——六四七年——八四六年 第一节 回纥国的兴亡
-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六章 南诏国、大理国 南诏国七三八年——九○二年大理国九三七年———二五三年 第一节 南诏国的兴亡
-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七章 唐五代的文化概况 第一节 佛教各宗派
- 第二节 禅宗——适合中国士大夫口味的佛教
- 第三节 儒学由旧的汉学系统开始转向新的宋学系统
- 第四节 道教的流行
- 第五节 百花盛放的唐文苑(诗、词)
- 第六节 近体文与古文
- 第七节 唐朝的史学、科学、艺术
- 第八节 唐代长安——各国文化交流的中心
- 简短的结论
- 第五册编写说明
- 再版题记
- 第四编 宋辽金元时期 宋朝中央集权制封建统治的 加强和政权的南迁(上) 第一节 宋朝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建立 和川蜀地区的农民起义
- (一)统一的封建国家的建立
- (二)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加强
- (一)农业的发展
- (二)手工业的兴盛
- (三)商业的繁荣
- (四)大地主大商人势力的发展
- 第三节 宋朝统治的腐败和 农民、士兵的反抗
- (一)皇位继承与宫廷风波
- (二)对辽、夏的妥协
- (三)统治的腐败与改革的建策
- (四)农民、士兵的起义
- 第四节 变法派和保守派的论争
- (一)王安石变法
- (二)神宗“改制”
- (三)变法派保守派互斗
- (四)徽宗、蔡京的腐朽统治
- 第五节 方腊等领导的农民战争
- (一)方腊领导的农民起义
- (二)梁山泊农民起义
- (三)汹涌澎湃的起义浪潮
- 第二章 宋朝中央集权制封建统治的 加强和政权的南迁(下) 第六节 宋王朝的南迁和人民抗金斗争
- (一)金朝南侵和北宋的覆亡
- (二)中原人民的抗金斗争和 南宋统治的确立
- (三)钟相、杨太等领导的农民起义
- (四)抗战与投降的斗争
- (五)高宗、秦桧集团的黑暗统治和 人民的反抗斗争
- (六)金完颜亮南侵
- 第七节 北伐战争和道学统治的确立
- (一)北伐战争的失败
- (二)抗战派的备战活动 和反道学的论争
- (四)抗金斗争和道学统治的确立
- 第八节 南宋经济的发展
- (二)土地兼并和封建剥削的加强
- (三)农民群众的反抗斗争 和武装起义
- 第九节 宋朝的灭亡
- (一)蒙古南侵和四川的备战
- (二)蒙哥入侵四川和合州的抗战
- (三)统治集团的衰朽
- (四)宋朝的灭亡和人民抗元斗争
- 宋代农民起义年表
- 第六册说明
- 第四编 宋 辽 金 元时期 第三章 辽朝的建立和政权的西迁 第一节 辽朝的建国和奴隶起义
- (一)部落联盟的发展
- (二)辽朝的建立和统治制度的确立
- (三)皇权的争夺与奴隶起义
- 第二节 辽朝封建制的发展和政权的西迁
- (一)封建关系的确立和国势的扩展
- (三)女真的南侵和天祚帝的败亡
- (四)西迁后的辽朝——西辽
- 第三节 辽代的经济与文化 (一)经济概况
- (二)文化概况
- 第四章 西夏的兴亡 第一节 夏国的建立和发展
- (一)党项族的对外掳掠和奴隶占有制的发展
- (二)西夏的建国
- (三)蕃礼与汉礼、皇族与后族的斗争
- (四)蕃部起义和封建关系的发展
- (五)西夏的灭亡
- 第二节 夏国的经济与文化
- (一)经济概况
- (二)文化概况
- 第五章 金朝的建立和封建制的发展 第一节 女真奴隶制的发展和金国的建立
- (一)部落联盟的发展
- (二)金朝的建立
- (三)金太祖攻破辽朝
- (四)金太宗的南侵和统治制度的确立
- (五)熙宗时期统治制度的改革和 统治集团内的派别斗争
- 第二节 封建关系的发展和 民族文化的交融
- (一)海陵王的统一事业
- (二)金朝封建统治的巩固 和经济的发展
- (三)封建剥削的加强与农民起义
- (四)民族间的融合与斗争
- (五)社会经济的衰落
- 第三节 蒙古南侵和金朝的衰亡
- (一)蒙古南侵与金朝政变
- (二)金都南迁与红袄军起义
- (三)蒙古侵金和金朝侵宋的战争
- (四)抗蒙斗争的发展和金兵的败溃
- (五)哀宗迁蔡和金朝的灭亡
- 第七册编写说明
- 第四编 宋辽金元时期 第六章 元朝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 第一节 蒙古部落的发展和国家的建立
- (一)蒙古诸部落的发展
- (二)部落间的联合与斗争
- (三)蒙古国家的建立
- 第二节 对外侵掠和领域的扩展
- (一)侵掠金朝和灭辽、灭夏
- (二)灭金和统治制度的建立
- (三)汗位争夺与继续侵掠
- 第三节 元朝多民族国家的建立 (一)忽必烈的建国与争夺汗位的斗争
- (二)李璮之乱的平定与元朝的建号、建都
- (三)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和民族压迫
- 第四节 统治集团的争斗与人民起义
- (一)蒙、汉、色目统治集团的权利争夺
- (二)蒙古诸王的反乱
- (三)江南人民的反抗斗争
- 第五节 对外战争
- (一)对高丽的侵扰与高丽人民的反抗斗争
- (二)对日本战争的失败
- (三)对安南的战争
- (四)对缅国、占城、爪哇的战争 一、对缅战争
- 第六节 社会各阶级和经济概况
- (一)社会各阶级概况
- (三)农业、手工业与商业
- 第七节 皇位争夺与统治的衰败
- (一)皇位之争与尚书省的重建
- (二)仁宗的“汉法”政治
- (三)皇位争夺的延续
- (四)文宗的文治
- (五)元朝统治的衰败与人民反抗的兴起
- 第八节 农民战争与元朝的覆亡
- (一)农民起义的发动
- (二)农民战争的高潮与地主武装的兴起
- (三)朱元璋兼并诸军与元朝的灭亡
- 第九节 元朝统治下的各民族
- (一)北方草原的蒙古族
- (二)西北各族
- (三)藏族
- (四)云南各族
- 第七章 宋金元时代的文化概况
- 第一节 经学、哲学、理学
- (一)北宋前期的经学与哲学
- (二)经学的哲学化和理学的创立
- (三)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及其反对派
- (四)金元理学的传播
- 第二节 文学与艺术
- (一)诗、词
- (二)散文
- (三)话本与诸宫调
- (四)戏剧
- (五)绘画与书法
- 第三节 学术著作
- (一)北宋四部文史总汇
- (二)历史学著作
- (三)金石学、考古学
- (四)目录学
- (五)音韵学
- (六)地理学——地志与地图
- 第四节 科学技术
- (一)天文学与数学
- (二)医学与本草学
- (三)技术科学
- 第五节 文化交流
- (一)高丽与日本
- (二)东南亚与南亚诸国
- (三)中亚、西亚及东非诸国
- (四)钦察、伊利诸汗国
- (五)欧洲诸国
- 元代纪年表
- 元代农民起义年表
- 第五编 明清封建制时期 明朝的建立与集权统治的发展 明朝统治的建立
- 一)对元朝王室及诸王的征战
- (三)统治制度的制订
- (四)赋税与屯垦
- 第二节 疆域的奠立与国都迁徒 (一)惠宗削藩与燕王夺位
- (二) 皇权的巩固与边疆统治的建立
- (三)周邻诸国的交往
- (四)迁都北京与北征蒙古
- (五)皇位之争与宣德诸政
- 第三节 经济的发展与各地的农民起义
- (一)户口与农业
- (二)手工业
- (三)商业
- (四)各地农民起义
- 第四节 抗御蒙古与皇位更迭 (一)瓦剌南侵英宗被俘
- (二)守卫京师与英宗复位
- (三)南方各族人民的起义与北边鞑靼的复兴
- (四)王朝统治的稳固与边境风云
- 第五节 武宗的荒嬉与农民的反抗
- (一)武宗即位内宦擅权
- (二)安化王起事与刘瑾伏诛
- (三)农民起义与宁王之乱
- 第二章 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明朝的衰落 世宗的新政与内阁的演变 (一)世宗的革故鼎新
- (二)蒙古俺答汗的南侵
- (三)东南沿海的抗倭战争
- (四)财政危机与人民的反抗
- 第二节 革新的继续与反侵略斗争 (一)穆宗的短期统治
- (二)神宗继统与张居正的兴革
- (三)神宗亲政与平定战乱
- (四)反抗外国侵略的斗争
- 第三节 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各集团
- (一)农业的发展与土地的集中
- (二)手工业的发展
- (三)商品交易与货币
- (四)城市集镇的发展
- (五)对外贸易
- (六)社会集团
- 第四节朝政的昏乱与人民的反抗 (一)皇室靡费与矿税剥夺
- (二)官僚倾轧与朋党之争
- (三)明廷虚匮与农民起义
- 第九册编写说明
- 第五编明清封建制时期 第三章清朝的建国
- 第一节金国的建立与攻占辽东
- 第二节明朝统治的危机
- 第三节大清国的建号与扩张
- 第四节农民战争与明朝的灭亡
- 第五节清军对农民军的攻战与人民的抗清斗争
- 第六节清朝统治的建立
- 第四章清朝统治的巩固与疆域的奠立
- 第一节清朝统治的巩固
- 第二节封建统治制度的确立
- 第三节边疆地区的统治与经营
- 第四节统治集团的纷争与人民的反抗
- 第五节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加强
- 第十册编写说明
- 第五编明清封建制时期 第五章乾嘉时期的清朝
- 第一节乾隆帝统治的确立
- 第二节边疆战事的发展与思想统治的加强
- 第三节对外战争的继续与吏治的腐败
- 第四节农民起义与英国在海上的侵扰
- 第五节清朝统治下的各民族
- 第六章封建经济的衰落
- 第一节农业与农民
- 第二节赋税与财政
- 第三节工商业
- 第四节对外贸易
- 第七章明洪武至清嘉庆时期的文化概况 第一节理学、哲学与经学
- 第二节学术著述
- 第三节文学艺术
- 第四节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