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五代十国的经济状况
第三节五代十国的经济状况唐末军阀混战,分裂中国为南北两半。一南方南方自南朝历隋、唐,经济一直在缓慢地上升,并且形成了若干以大城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域。以成都为中心的蜀,是两汉以来的旧区域,每逢中原丧乱,就有人据蜀自立。隋唐时扬州为东南第一大城市,以扬州为中心的江、淮地区,富强足以自立,并且有力量占据江南、江西大片土地,形成一个大经济区域。三吴(南朝称吴、吴兴、会稽三郡为三吴,即唐朝苏、湖、越三州)是南朝经济文化的精华所在地,唐时立浙江东西两道,设镇海(浙江西道,治苏州)镇东(浙江东道,治越州)两节度使,唐末,以新起的杭州为中心,形成一个两浙区。岭南、福建经济文化较上列各区落后,福建更落后些,唐中期以后,两地都渐有进展,岭南以广州(岭南节度使治所)为中心,福建以福州(唐时福建经略使治所)为中心,形成两个区域。广州是海上贸易的主要城市,福建的泉州,唐时也开始成为通商港口,海上贸易对这两区有重要意义。湖南比福建差,但唐朝新发达的商品——茶叶,在湖南大量生产,为北方所必需,这就形成以长沙为中心的湖南区。荆南(南平)是南北交通枢纽,又是北方小朝廷与吴、蜀、楚诸国的缓冲地,依靠商税,勉强自成一区。以上各区,经济发展程度,高低很不平衡,大体上,割据者可以凭借一个区成立一个政权;另方面,割据者要巩固自己的政权,还必须采取一些措施来推进经济,五代时期南方诸国战争较少,某些国君注意兴利事业,原因在此。尽管是这样,各区并不能完全自给,有待于互通有无,更有侍于南北双方的互通有无,所以,五代十国政治上是分裂的,全中国的经济联系却是相当密切的,自然,这种联系不能不受政治分裂的阻碍,当北方政局稳定时,全国就不可抗拒地复归于统一。前、后蜀——两汉以下,蜀一向是农业、工商业发达的地区。王氏、孟氏据蜀先后凡七十余年,境内很少发生大战争,民众得以继续进行生产,如果说,前、后蜀立国也还有些好处的话,这就算是好处。至于前、后蜀统治者,剥削都很残酷。王建急于聚敛,虽然仓库装不下了,还是贪得无厌。蜀中每年季春月有蚕市,百货云集,市况甚为繁盛。王建曾登楼望见有许多处作桑栽(桑树秧)交易,对左右人说,桑栽很多,如果收税,必获厚利。足见他多么留心获厚利。王衍和他的臣属,专以奢淫相比赛,浪费无限。九二五年,唐兵入成都,没收蜀仓库所存武器、钱粮、金银、缯锦共以千万计。所谓千万计,就是数量极大。九二六年,孟知祥查库,还有铠甲二十万副,以此为例,蜀仓库确实是装得满满的。唐兵没有抢掠成都市,退兵时,孟知祥令成都富人及王氏旧臣献钱,以六百万缗犒唐军,剩下二百万缗归孟知祥。富人及旧臣的钱,自然都是剥削得来的,一次就能献出八百万缗,平时剥削的严重可以想见。孟知祥据蜀,待将相大臣“宽厚”,所谓“宽厚”,就是让这些人任意去搜括。孟昶继位后,宰相张业设牢狱在家里,用残酷的刑罚勒索民财。将相大臣放纵无忌惮,甚至掘坟墓求财物,搜括到了地下,地上还有什么可免搜括。民众继续生产,统治者继续掠夺,民众穷苦无告,迫切要求改变现状,前后蜀都不战而亡,因为民众对它们实在厌恶到极点。吴、南唐——杨行密、徐温都注意恢复生产,境内粗安。徐知诰执政,更加重视农桑。吴国旧制,上等田每顷收税足陌现钱二贯一百文,中等田一贯八百文,下等田一贯五百文,如现钱不足,依市价折金银。又有丁口税,计丁口征现钱。宋齐丘建议收税不用现钱,用谷帛代现钱,并“虚抬时价,折纳绸绵绢本色”。当时市价,绢每匹五百文,绸六百文,绵每两十五文,宋齐丘主张绢每匹抬为一贯七百文,绸为二贯四百文,绵为四十文,都是不打折扣的足钱,又废除丁口税。宋齐丘要官府收租税,用高于市价三四倍的虚价来折合实物,确是大胆而有远见的建议(这是《容斋随笔》转载北宋许载所著《吴唐拾遗录》的原文,《通鉴》作“绸绢匹值千钱者当税三千”,是一般地说提高三倍)。朝议喧哗,以为官府损失太大。宋齐丘说,那有民富而国家贫的道理。徐知诰断然采纳宋齐丘建议,认为这是劝农上策。果然,不到十年,江淮间呈现“旷土尽辟,桑柘满野”的繁盛景象,吴国也就富强了。徐知诰称帝后,下诏民三年内种桑够三千株,赐帛五十匹;每丁垦田够八十亩,赐钱二万;桑田和农田都免租税五年。这样奖励农桑,在五代时期是唯一的国家,也因为是个富强国,所以有力量抵御北方军阀的侵扰长江流域。南唐李璟、李煜时,赋税逐渐加重,和别国比还算是轻一些。吴越——南方诸国多兴修水利,吴越尤为积极,两浙农业发达与水利是分不开的,这应是钱氏政权的成绩。但钱氏君臣,奢侈成风,民众不胜其苦。钱镠居室用具,极为精美,晚年更加放纵。钱氏据两浙八十余年,对北方小朝廷贡献厚礼,在国内任情浪费,地小人多,赋敛苛暴,鸡、鱼、卵、菜,无不收税。即使欠税不多,也要被捉,受鞭笞刑。《咸淳临安志》说“民免于兵革之殃,而不免于赋敛之毒,叫嚣呻吟者八十年”。这是钱氏政权的定论。楚——南方各地多出产茶叶,湖南产茶尤多,楚立国主要依靠卖茶和通商。马殷听从高郁的建议,提倡种茶,让民自采茶叶卖给北方商客,官收茶税。九○八年,马殷向梁太祖请求,每年贡茶二十五万斤(《旧五代史》作数万斤),换取卖茶权。梁允许楚在汴、荆、襄、唐、郢、复等州置回图务(商店),运茶到黄河南北,交换北方的衣料和战马,楚获利十倍。湖南民间不事蚕桑,贸易上处于不利地位,马殷令民纳税,以帛代钱,湖南丝织业开始兴盛起来。又令民间种棉,楚贡品中有吉贝布,就是用木棉织成的布。唐时岭南、福建已种棉织布,马殷时传入湖南,新创一种富源,马殷免收商税,招徕四方商人。湖南产铅、铁,铸为铅钱、铁钱,十文当铜钱一文,通行境内。商人出境,铅、铁钱不能使用,只好购买湖南物产带走。“以境内所余之物,易天下百货,国以富饶”,这就是马殷的治绩。马殷死后,继位人都是暴君,民欢穷困流亡。周行逢占据湖南,改革马氏弊政,境内粗安。闽——王潮、王审知以保境息民为立国方针,劝农桑,定租税,交好邻国,奖励通商,闽民众得到三十年休息。王审知死后,继位人多是暴君,王继鹏起三清台,用黄金数千斤铸宝皇及元始天尊、太上老君像,每天烧龙脑等香数斤,以此为例,一个小国的民众,负担是沉重的。南汉——南汉国君自刘岩起,都是极奢侈极残忍的暴君。九三四年,刘岩造昭阳殿,用金作屋顶,银作地面,木料都用银装饰。殿下设水渠,渠中布满真珠。又琢水精琥珀为日月,放在东西两条玉柱上。刘■造万政殿,饰一条柱子就用银三千两。又用银和云母相间隔,包装殿壁。这种富丽辉煌的建筑物,是用多少民众鲜血变成的,实在使人触目伤心,不寒而栗!刘岩恶毒无比,设有灌鼻、割舌、支解、剖剔、炮炙、烹蒸等惨刑,又有水狱,聚毒蛇在水池中,投入他所谓的罪人,让毒蛇咬死。他的继位子孙,都是和他类似的野兽,他们造成穷奢极侈的宫殿,取得人力和财物的方法就是惨刑。南平——九六三年,宋太祖使卢怀忠去南平观察情形。卢怀忠回来说,荆南兵不过三万,年景不坏,民众却困于暴敛,消灭它很容易。果然,宋兵经过江陵,便灭掉南平。南方诸国,除少数国君曾做了些有益于民的事情,其余都是民贼。民众遭受剥削是极其严重的。例如宋太宗时,废除淮南、江浙、荆湖、广南、福建等地的鱼税,又前后下诏废除或减轻“橘园、水硙、社酒、莲藕、鹅鸭、螺蚌、柴薪、地铺、枯牛骨、溉田水利等名”的税收。单看苛税(实际不只这些)名目,可信南方诸国同北方一样,也是物物有税。又如丁口税,有些地方每人每年要纳钱数百文,到一○一一年(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才下诏“两浙、福建、荆湖南、北路身丁税并特放除”。这些苛税,或起自唐末,或诸国新设,税名或税率有增无已,民众的痛苦自然也有增无已,自从北方出现周宋两朝,南方诸国再不能有什么继续存在的理由。二北方黄河南北广大地区,五代时期,大小战争接连发生,战争本身(主要是杀害民众)以及由战争引起的各种灾难(主要是搜括财物),使得社会遭受大破坏。从此以后,中国经济文化的中心进一步地转移到南方,北方变成比较落后的地区。自远古以来,经济文化的中心总是不离开黄河流域,现在南移到长江流域,这个大变化,是五代在历史上的重大特点。北方战争的后果,略述如下:(1)生产力的摧残劳动群众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力,在生产工具无大变化的情况下,一个时期内户口(其中绝大部分是劳动群众,主要是农民)的增加与耗损,足以测定这个时期生产力的发展与衰退。五代时期北方户口大减,原因是统治北方的军阀,尤其是带有游牧人风气的沙陀军阀,心目中只有战争严刑和搜括,别的事一概无知。民众不是死亡,就是流散,坚守乡土的人,唐末以来长期生活在重重灾难中,那里还说得上发展生产!战争屠杀——这里举一个例,说明战争是怎样耗损人命。九四八年,汉将郭威率兵灭河中、永兴、凤翔三叛镇。这次战争在五代时期不算是大战,更不是久战。九五○年,汉隐帝使人到战地收埋战死及饿殍(民众)遗骸,当时已有僧人收埋了二十万具,可知未收埋的还不在少数。按此例类推,每次战争,军民死亡数虽多少不等,但有战必有死亡,特别是当地居民大量死亡,是毫无疑问的。唐末秦宗权蹂躏河南,朱全忠在河南、北进行战争三十年,李存勗与梁,河上相拒十余年,大小百余战,契丹经常入侵,石晋末年深入到开封,退兵时,仅仅屠相州城(九四七年),就杀死十余万人。这些大战久战,加上其他连年不息的小战暂战,再加上被迫输送军需的民伕路上死亡,死亡总数实在可骇,十六国以后,黄河流域又一次化为大屠场。严刑乱杀——梁至汉四朝君主,全是野蛮武夫,杀人看作等闲,人命轻似草芥,残暴大致相似。唐明宗在四朝君主中算是唯一的好皇帝,“然夷狄性果”(强暴),常常杀死无罪人。某次他听巡检使浑公儿口奏,有百姓二人用竹竿练习战斗,他立刻命石敬塘去办理。石敬塘一到就把二人杀死。第二天枢密使安重诲奏称二人是小儿,战斗是游戏。晋出帝遣使者三十六人分路搜括民财,各给一把剑,得任意杀人。使者带着大批吏卒,手执刀杖,闯进民家,随便杀夺,民死无数。唐晋用刑已极惨重,汉法尤其刻毒。郓州捕贼使者张令柔杀尽平阴县(山东平阴县)十七村居民。卫州刺史叶仁鲁率兵捕盗,有十来个村民逐盗入山中,叶仁鲁后到,硬指村民为盗,全数斩断脚筋,陈列山麓示众,宛转呼号,数日才死。河东节度判官苏逢吉奉刘知远命清理狱囚,苏逢吉不问轻重曲直,一起杀死,说是奉命静狱。侍卫都指挥使史弘肇专喜杀戮,认为有罪的人就杀死。某次太白星白昼出现,民众仰观,史弘肇派兵捕捉,悉数腰斩。又作断舌、决口、斮(音酌zhuó斩断)筋、折胫等刑,天天杀人。凡是被捕的人到官,狱吏请判,史弘肇不问轻重,伸出三个指头示吏,即时腰斩。以上只是举些例证,说明皇帝和大官提倡杀人,自然造成一种异常残酷的风气,凡是他们统治的地区,实际是一座广大的活地狱。(2)人为的天灾自然灾害本是常有的事。在政治较好的时候,社会抵抗力较强,灾害的后果就会减轻些;在乱世,灾害与暴政相结合,那就后果不堪设想。例如九四三年(晋出帝天福八年),春夏有旱灾,秋冬有水灾,蝗虫大起,晋境内竹木叶都被蝗虫吃光。晋出帝因国用不足,下令括民间谷物,督责非常严急,逼民众献谷,民众饿死数十万人,流亡人数更不可计数。恒、定等州灾情尤重,晋朝廷知道无可再括,特令免括。顺国节度使(驻恒州)杜威却奏准援别州例括民谷,尽量搜括得一百万斛,送给晋朝廷三十万斛,其余归杜威私占。杜威又括得三十万斛,凑足一百万原数,次年春粜给民众,得钱二百万缗。杜威凭空得二百万缗,大批民众饿死可以想见。五代时各种天灾,屡见于记载,不再列举,这里只说由人工制造的黄河水灾。八九六年,黄河水涨,滑州城(河南滑县)危险,朱全忠决河堤,分河道为二,夹滑州城东流,散漫千余里,从此黄河为患愈益严重。九一八年,梁将谢彦章为阻止李存勗进攻,在杨刘城决河,大水弥漫,曹、濮二州遭大水灾。九二三年,梁将段凝在酸枣(河南延津县)决河,东注曹、濮、郓等州,企图阻止唐兵,称为护驾水。决口不断扩大,曹、濮遭害更甚。据朱熹《通鉴纲目》的记载,河决十六次,五代竟占九次。据《旧五代史·五行志》残缺不全的记载,自九一○年至九五三年,黄河决口及其他水灾,多至二十四次。这些水灾虽然不是故意制造,但由于连年战争,水利不修,成灾率大增,所谓天灾实际上仍是人工造成的。黄河下游诸州水灾特别频繁,原因是朱全忠决滑州河堤,梁、晋相持,梁屡次决河阻晋兵,此后并无大修治,河灾自然要接连发生。九四四年(晋出帝开运元年),滑州黄河决口,水浸汴、曹、单、濮、郓五州。郓州城西南有梁山,山周围二十余里,上有虎头崖,下有黑风洞,山南是古钜野泽。这次河决,大水环绕梁山,成为著名的梁山泊。(3)租税的苛暴据《旧五代史·食货志》说,梁赋税较轻,唐庄宗用孔谦为租庸使,剥削极繁重。后来历朝赋税,基本是沿袭唐庄宗旧制,但常有新添的名目。五代租税,大抵正供以外,附征农器钱(每亩一文半)曲钱(每亩五文)、疋帛钱、鞋钱、地头钱、蚕盐钱及诸色折科。附征以外,又加征秆草每束一文,绢、絁、布、绫、罗每匹十二文,鞋每双一文,现钱每贯七文;丝、绵、绸、线、麻皮每十两加耗半两,粮食每石加耗二斗(唐明宗时加),称为雀鼠耗。加征以外,省库(中央库)收纳上列钱物时,又别征现钱每贯二文,丝绵等每百两加耗一两,秆草每二十束加耗一束。汉隐帝时,王章管财政,聚敛更急暴,在旧制雀鼠耗外,又加二斗,称为省耗;旧制钱出入都用八十文为陌,王章改为收入八十、支出七十七为陌。周太祖改定每田十顷税取牛皮一张,多余的牛皮听民自用或买卖,但不得卖给邻国。周以前,禁民私藏牛皮,悉数卖给官府。唐明宗时官给盐,偿皮价,晋时并盐不给,汉时民间私藏牛皮一寸处死刑。周把牛皮均摊在田亩税中,在当时算是一件良政。统治集团内部,也互相剥削,大小职官对皇帝要纳尚书省礼钱。太师、太尉纳四十千,太傅、太保纳三十千,司徒、司空纳二十千,仆射、尚书纳十五千,员外、郎中纳十千。藩镇见皇帝,送特重的礼,称为买宴钱。礼钱以外,官员还得自出办公费。宰相出光省钱(宰相纳光省礼钱三百千,藩镇带平章事官号纳五百千。别一记载说,宰相纳礼钱三千缗),御史出光台钱,下至国子监监生出束修钱二千,及第后出光学钱一千。官员对皇帝送礼,小官对大官送礼,学生对学官送礼,最后实际出钱的当然是劳动民众。直接管理民政的县官,五代时轻视特甚。凡大官府佐杂官中最龌龊无用及昏老不堪驱使的人,才派充县官。这些人贪求刻剥,丑态万状,当时优伶打诨,多用县官做玩笑材料。自然,县官的可笑,就是民众的可悲。(4)盐法的严厉唐中期以来,盐利一向是朝廷的重要收入。五代时用极严厉的刑罚来保障盐利。唐朝卖私盐一石以上处死刑,一斗以上处杖刑,比起五代来,简直算是无比宽厚,可见五代盐法的无比残暴。唐庄宗诏书说“会计之重,碱鹾居先,矧(音审shěn况)彼两池,实有丰利”。两池指安邑、解县(山西运城县南)两池,是朝廷掌握的产盐地,如何从两池得厚利,就是五代朝廷制定盐法的出发点。因为会计之重,碱鹾居先,所以搜括方法,不厌苛细。官自制自卖,立屋税,蚕盐、食盐等名目。对城市居民,按屋税派给,称为屋税盐。对乡村居民,按户口派给,称为蚕盐。又别有所谓食盐,也是按户口派给,说是专供食用。石晋时,在末盐(海盐和碱土制盐)地界内官卖末盐,每年得钱十七万贯有余。为增加收入,将十七万贯摊派给民户,依户大小分五等,一等每户纳钱一贯,五等二百文。民间用盐,听商人自由贩运。这样,盐价降落了,每斤不过十文,较远的州县不过二十文。官当然不会满足于十七万贯的定额,过了些时,重征盐商,过路每斤抽税七文,坐卖每斤十文,重税迫使盐商停业,官又得抬价出卖贵盐。分五等摊派的食盐钱,从此变成常赋,永不免除。官卖必须依靠刑法,这种刑法自然是残酷的。旧制:应食末盐地界,如有人刮碱煎盐,不计多少斤两,并处死刑。唐明宗改为犯一两以上至一斤,买卖人各杖六十,递增至五斤以上,买卖人各决脊杖二十处死。应食颗盐(池盐)地界,防乡村私盐进城,损害城内官课,规定不论食盐蚕盐,不许携带一斤一两入城,犯者,一两以上至一斤,买卖人各杖八十。递增至十斤以上,不计多少,买卖人各决脊杖二十处死。汉法,犯盐禁不论多少,一律处死。周太祖时,郑州有民买官盐过州城,门官指为私盐,杀民受赏。民妻讼冤,才改为带盐入城五斤以上,煎私盐一斤以上,重杖一顿打死。因为两池实有厚利,朝廷总想扩大颗盐销路来增加盐利。原来颗、末、青、白(青白两池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四种盐各划定销行地界(唐朝已划地界),不许参杂,如带入别界,不论一斤一两,并处死刑。周世宗因食末盐地界犯盐禁的比食颗盐地界多,认为卑湿地带容易私自刮碱煎造,不比产颗盐的两池,禁令峻严,无法私运。他下令曹、宋以西十余州都改食颗盐。曹、宋以西正是末盐产地,这一改变,将有不少私造末盐的人生机断绝。上列四条,只是指出五代时期黄河流域暴政的一般情况,当时民众具体地遭受死亡、流散、穷困等灾难,痛苦几乎是难以设想的。南北户口变化,可以说明暴政发生了多么大的破坏力。依据宋初的记载,得下列户数。以上都是宋取得这些地区时的户数,照惯例,凡是亡国时,户数总要比原有数减少些。湖南曾是一个国,地面比清源大得多,户数却比清源少,湖南户数当有很大的隐漏。尽管史书上所载户口数,不甚可信,但借以推测一时人口增减的趋势,还是有些用处。三国结束时,魏有户六十六万余,口四百四十三万余;蜀有户二十八万余,口九十四万余;吴有户五十二万余,口二百三十余万。隋灭周得户三百五十九万,口九百万,灭陈得户五十万,口二百万。三国时吴、蜀两国户总数比魏国多十四万,口总数比魏国少一百余万。隋户口比陈户口更是占绝对多数。五代时南方诸国户总数比北方多一倍强,是三国以来不曾有过的新变化,从此以后,南方人口超过北方,经济和文化的重心也确实转移到长江流域,主要是在南唐和吴越两国的旧境。三南北统一的一些因素长江流域(包括闽江、珠江两流域)经济发展起来,各地商品的交换也就跟着增加,特别是南北两大流域间,即使五代十国政治上互相妨碍通商的顺利进行,但终究必须依靠通商来交易有无。经济联系既然如此密切,也就决定分裂只能是暂时的,大势所趋,中国必然复归于统一。下面叙述南方诸国与北方通商及南方诸国相互间通商的情形。吴越国——僧契盈某次陪吴越王钱镠游碧浪亭,其时潮水初满,商船来集,望去不见首尾。钱镠欣喜,对契盈说,杭州离京师(开封)三千余里,谁知海运的利益大到这样。吴越与北方陆上商路,被吴、南唐阻断(九一八年,吴取虔州以后),货物由海运先到青州,再运销开封等地。吴越在北方沿海各州城,设有两浙回易务,与当地居民交易,并自立刑禁,处理商务。地方官收受厚赂,不加禁阻。汉时刘铢镇青州,令所属诸州,不得接受吴越刑禁。汉朝廷怕妨碍通商,又因刘铢贪虐横蛮,改任符彦卿为节度使,代替刘铢,足见北方需要和吴越通商。南方诸国与北方通商,一般是采取进贡形式,即上表称臣,献给北方小朝廷若干贡品(主要是丝织物),小朝廷收受贡品,承认它的藩属地位,允许商业上往来。吴越贡品有各种丝织物、茶叶、磁器及其他珍贵手工艺品,贡品比别国都丰厚,海上又常受损失,可是吴越始终不废朝贡,想小朝廷牵制吴、南唐,固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还在取得商业上的大利。九一六年,梁末帝嘉奖钱镠贡献甚勤,特赐“诸道兵马元帅”的大官号,朝臣都说钱镠入贡,实际是求贸易利益,不必赏给这样大的官号。梁末帝不听,因为贸易对北方同样有利。吴越重视商业,因而货币也保持旧制。钱弘佐为吴越国主时,议铸铁钱。钱弘亿认为行铁钱有八害,其中一害是“新钱(铁钱)既行,旧钱(铜钱)皆流入邻国”,指出恶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又一害是“可用于我国而不可用于他国,则商贾不行,百货不通”,指出通商对吴越的重要作用。钱弘佐采纳这个建议,停止铸铁钱。吴越国土地少人口多,手工业向来发达,制造磁器尤其著名,它必须以所有易所无,要立国就不得不重视通商。吴、南唐——吴、南唐都以恢复唐朝为号召,与北方小朝廷政治上对立,经济上也停止正式通商。吴境内所产盐、茶,专和邻国交易,楚、荆南不产盐,自然是吴盐的销售地,茶由荆南出售,也可以换得北方产品。吴、南唐是强大国,但对邻国表示不很好战,原因就在战争会受到经济上被封锁的危险。九五一年,周太祖下敕书说,“朝廷与唐本无仇怨……商旅往来,无得禁止”,两大国通商,是五代末年新出现的好气象。南汉——岭北商贾到南海,刘岩往往招他们去看宫殿,夸耀自己的饶富。这些被招去看宫殿的岭北商贾,当是富商大贾,从北方来收买海外珍宝。荆南——荆南靠通商立国,国主到处上表称臣,就是想取得商业上利益。九四七年,高从诲攻汉郢州,被击败,发怒与汉绝交。北方商贾不来,荆南境内贫乏,第二年,高从诲只好上表谢罪,请恢复朝贡,汉朝廷也就允许通商,足见汉与荆南都需要有商业往来。楚——楚产品主要是茶叶,必须保持北方的销售地,因此,对小朝廷始终表示恭顺。楚国不征商税,借以招徕四方商贾,境内使用铅、铁钱,借以推销本地物产出境,贫弱国用这些方法来取得利益,自然不敢轻易发动战争。闽——闽国重视海外通商,但也需要和邻国交易。闽国主王延钧狂妄,改号称皇帝,对邻国却仍讲和好,不敢自大。南平国主高从诲竟向闽称臣,足见闽与南平有商业关系。蜀——唐庄宗使人到前蜀国,用马换蜀地珍贵物。蜀法,禁止锦绮珍奇输入北方,只许用粗恶产品与北方交易,称为入草物。前蜀国与北方小朝廷对立,特立这种阻碍通商的法令。后蜀与北方有时通商,有时停止。九五四年,周太祖允许与蜀境通商。从通商方面说,周时北方与南唐、后蜀已经消除了隔阂,在全国范围内通有无了。周世宗早年替郭威管家务,曾与邺中大商颉跌氏到江陵贩卖茶货。某次二人饮酒半醉,周世宗戏问,假如我做皇帝,你想作什么官?颉跌氏说:我做了三十年买卖,总是从京、洛来到这里。我看京、洛税官坐着获利,一天的私下收入,可以抵得商贾奔走几个月,我心里着实羡慕。如果你真做皇帝,给我一个京、洛税院官做,便心满意足了。这里说明北方和南方繁盛的商业,有利于南北的统一。雕印书籍,作为一种商品,在市上出售,唐中期以来,已经相当普遍,如成都市上卖占卜书及字书小学印本。不过这些书一般都不是精品,凡是精品,都要手抄,如吴彩鸾写《唐韵》卖给士人。重要书籍或读者自己手抄,或雇人抄写,不当作商品来买卖。五代十国,开始由国家精印重要书籍出卖,这给商品生产添了一个大门路,同时,对传播文化也起了推进作用,这是值得重视的一件大事。九三二年(唐明宗长兴三年),宰相冯道、李愚请令国子监校定《九经》,刻板印卖,得唐明宗允准。国子监选能书人端楷写出,雇能雕字匠人刻印板,到九四八年,《五经》刻成。汉国子祭酒田敏出使湖南,路过荆南,田敏送高从诲印本《五经》。是年,国子监奏请继续雕造《周礼》、《仪礼》、《公羊》、《谷梁》四经,到九五三年(周太祖广顺三年),全书刻成,又刻成《五经文字》、《九经字样》两书,先后凡二十二年。自此《九经》传布甚广。九五五年,周世宗准宰相奏请,刻《经典释文》三十卷。朝廷雕印儒经,定价出售,比印其他非儒书,会发生更大的影响。九四○年,晋高祖令道士张荐明雕印《道德经》,学士和凝撰新序,刻在卷首,印成后颁行天下。唐末刘崇远(仕南唐)著《金华子》,说唐末平卢节度使王师范治狱讼,能遵守法律,至今青州民间还印卖《王公判事》。和凝有集一百卷,亲自写字,雕刻成书,印数百本送人,这些都是五代时北方印书的记载,自然,刻书规模不能和《九经》相比。南方诸国也有印书的记载。后蜀主孟昶曾在成都立石经,又恐石经流传不广,正当北方刻成《九经》的一年(九五三年),依宰相毋昭裔所请改雕木板,蜀《九经》本被称为最精品。毋昭裔又令门人勾中正、孙逢吉写《文选》、《初学记》、《白氏六帖》,镂板印行。南唐印《史通》、《玉台新咏》(明丰坊《真赏斋赋》有此说,或可信)。吴越国主钱镠于五代末宋初雕板印《一切如来心秘密全身舍利宝箧印陀罗尼经》八万四千卷。闽国徐夤(音寅yín)《自咏》十韵,有句云“拙赋偏闻镌印卖,恶诗亲见画图呈”。这些,都说明南方诸国印书事业并不比北方差。北方南方印书相互流通,也有利于南北的统一。五代时期,制磁技艺有很大的进步。吴越国贡品有秘色磁器,是当时磁器的最上品。越州窑向来以制造青磁著名,到五代,制作愈益精美,其中所制秘色磁,专供吴越国主钱氏使用,也用来贡献给北方小朝廷。有金棱秘色磁器、秘色磁器等名目。所谓秘色,就是青蓝色,越窑以外,别处也有制造。前蜀国主王建报朱梁信物中,有棱陵椀,致语云“棱陵含宝椀之光,秘色抱青瓷之响”,足见蜀有秘色窑。闽国徐夤《贡余秘色茶盏诗》云“巧剜明珠染春水,轻旋薄冰盛绿云,古镜破苔当席上,嫩荷含露别江濆(音坟f6n)”。足见闽国也制秘色磁作贡品。北方郑州有柴窑,是周世宗造磁器特设的窑。柴窑产品青如天,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滋润细腻,有细纹,技艺精绝,为诸窑之冠。相传当时主管官请磁器式,周世宗批状说“雨过天青云破处,者(这)般颜色作将来”。雨过天青就是秘色。南唐国主李煜时,宫女收露水染碧,制成衣服,颜色特别鲜明,称为天水碧。天水碧就是秘色。尽管诸国分立,秘色却为南北所共同爱好,这也是人们共同心理的一种表现。五代十国存在着许多有利于南北统一的因素,因之分裂只能是暂时的。
《中国通史》章节
- 重版说明
- 第一编 再版说明
- 第一编 原始公社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成立——远古至秦统一 原始人与原始公社时代 第一节 中国境内的原始人
- 第二节 原始公社的遗迹
- 第三节 传说中的中国远古居民
- 第四节 关于尧、舜、禹的传说
- 第五节 原始公社制度
- 第二章 原始公社逐渐解体到奴隶制度时代——夏商(殷)——前二○三三年(?) 第一节 夏朝传说——前二○三三年(?)——前一五六二年(?)
- 第二节 假设的夏朝遗迹
- 第三节 商朝事迹——前一五六二年(?)——前一○六六年(?)
- 第四节 商朝的生产方式
- 第五节 商制度与文化思想
- 第三章 封建制度开始时代——西周——前一○六六年(?)——前七七一年 第一节 古公建立封建制度的周国
- 第二节 周怎样灭商
- 第三节 周初大封建
- 第四节 西周的经济结构
- 第五节 西周经济的变化
- 第六节 统治阶级的敬天保民思想
- 第七节 各族间战争与西周的灭亡
- 第四章 列国兼并时期——东周东周前七七○年——前四○三年春秋 前七二二年——前四八一年 第一节 在兼并战争中变化着的东周社会
- 第二节 王室衰微与大国争霸
- 第三节 公室卑弱与大夫兼并
- 第四节 弱国对强国、人民对国家的负担
- 第五节 各族间的斗争与融合
- 第六节 东周时期的经济状况
- 第七节 新旧制度的演变
- 第八节 古代文化的创造
- 第九节 孔子及其所创儒家学说
- 第十节 儒家学派与儒经
- 第十一节 墨子及其所创墨家学说
- 第五章 兼并剧烈时期——战国——前四○三年——前二二一年 第一节 战国形势
- 第二节 经济情况
- 第三节 七国兴亡
- 第四节 秦统一的原因
- 第五节 孟子与邹衍
- 第六节 老子与庄周
- 第七节 荀子与韩非
- 第八节 散文与诗赋
- 第九节 战国文化的一般状况
- 第二编 说明
- 第二编 秦汉至隋统一时期 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汉族统一国家成立时期
- 第一节 秦怎样建立汉族的统一国家
- 第二章 国家统一巩固后对外扩展时期——西汉——前二○六年——二三年 第一节 西汉政治概状
- 第二节 几个重要的制度
- 第三节 农业与农民
- 第五节 地主、大工商业主、高利贷商人、奴隶主
- 第六节 西汉疆域和文化影响的扩展
- 第七节 王莽的新朝
- 第八节 农民大起义
- 第九节 经学、史学、历数学、诸子
- 第十节 文 学
- 第三章 继续对外扩展并由统一走向分裂时期——东汉三国——二五年——二八○年 第一节 政治概状——东汉前期
- 第二节 政治概状——东汉后期(汉和帝至汉灵帝共一○一年)
- 第三节 政治概状——分裂时期
- 第四节 经济概状
- 第五节 汉文化对周邻诸族的影响
- 六节 黄巾军起义
- 第七节 汉国(蜀汉)
- 第八节 吴 国
- 第九节 魏 国
- 第十节 经学、哲学、科学、宗教 一经学
- 第十一节 史学、文学、艺术 一史学
- 第四章 短期统一与黄河流域又一次大破坏时期——西晋十六国——二六五年——四三九年 第一节西晋的政治概况
- 第二节极度腐朽的西晋统治集团
- 第三节西晋文化
- 第四节十六国大乱
- 第五节十六国时期的文化
- 第五章 长江流域经济文化发展时期——东晋和南朝
- 第二节 南朝的经济状况
- 第三节 南朝文化的发展
- 第六章 黄河流域各族大融化时期——北朝——三八六年——五八一年 第一节 北朝魏、齐、周的兴亡魏 三八六年至五三四年
- 第二节 北朝的经济
- 第三节 北朝的文化
- 第四节 河流域各族大融化
- 第三编 说明
-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南北统一社会繁荣时期——隋 ——五八一年——六一八年 第一节 巩固国家统一的各种措施
- 第二节 南北统一后的经济状况
- 第三节 隋炀帝
- 第四节 隋末农民大起义
- 第五节 隋朝的文化
- 第二章 封建经济繁荣疆域大 扩张时期——唐 ——六一八年——九○七年 第一节 唐前期的政治概况 ——六一八年——七四一年
- 第二节 唐中期的政治概况 ——七四二年——八二○年
- 第三节 唐后期的政治概况 ——八二一年——九○七年
- 第四节 唐朝经济(上)
- 第五节 唐朝经济(下)
- 第六节 唐朝与四方诸国的各种关系
- 第七节 藩镇割据
- 第八节 农民大起义
- 简短的结论
- 第三章 大分裂时期——五代十国 ——九○七年——九六○年 第一节 占据中原的五个小朝廷
- 第二节 环绕中原地区的十个小国
- 第三节 五代十国的经济状况
- 简短的结论
-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第四章 吐蕃国 ——六二九年——八四六年 第一节 吐蕃国的兴亡
- 第二节 宗教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五章 回纥国 ——六四七年——八四六年 第一节 回纥国的兴亡
-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六章 南诏国、大理国 南诏国七三八年——九○二年大理国九三七年———二五三年 第一节 南诏国的兴亡
-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七章 唐五代的文化概况 第一节 佛教各宗派
- 第二节 禅宗——适合中国士大夫口味的佛教
- 第三节 儒学由旧的汉学系统开始转向新的宋学系统
- 第四节 道教的流行
- 第五节 百花盛放的唐文苑(诗、词)
- 第六节 近体文与古文
- 第七节 唐朝的史学、科学、艺术
- 第八节 唐代长安——各国文化交流的中心
- 简短的结论
- 第五册编写说明
- 再版题记
- 第四编 宋辽金元时期 宋朝中央集权制封建统治的 加强和政权的南迁(上) 第一节 宋朝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建立 和川蜀地区的农民起义
- (一)统一的封建国家的建立
- (二)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加强
- (一)农业的发展
- (二)手工业的兴盛
- (三)商业的繁荣
- (四)大地主大商人势力的发展
- 第三节 宋朝统治的腐败和 农民、士兵的反抗
- (一)皇位继承与宫廷风波
- (二)对辽、夏的妥协
- (三)统治的腐败与改革的建策
- (四)农民、士兵的起义
- 第四节 变法派和保守派的论争
- (一)王安石变法
- (二)神宗“改制”
- (三)变法派保守派互斗
- (四)徽宗、蔡京的腐朽统治
- 第五节 方腊等领导的农民战争
- (一)方腊领导的农民起义
- (二)梁山泊农民起义
- (三)汹涌澎湃的起义浪潮
- 第二章 宋朝中央集权制封建统治的 加强和政权的南迁(下) 第六节 宋王朝的南迁和人民抗金斗争
- (一)金朝南侵和北宋的覆亡
- (二)中原人民的抗金斗争和 南宋统治的确立
- (三)钟相、杨太等领导的农民起义
- (四)抗战与投降的斗争
- (五)高宗、秦桧集团的黑暗统治和 人民的反抗斗争
- (六)金完颜亮南侵
- 第七节 北伐战争和道学统治的确立
- (一)北伐战争的失败
- (二)抗战派的备战活动 和反道学的论争
- (四)抗金斗争和道学统治的确立
- 第八节 南宋经济的发展
- (二)土地兼并和封建剥削的加强
- (三)农民群众的反抗斗争 和武装起义
- 第九节 宋朝的灭亡
- (一)蒙古南侵和四川的备战
- (二)蒙哥入侵四川和合州的抗战
- (三)统治集团的衰朽
- (四)宋朝的灭亡和人民抗元斗争
- 宋代农民起义年表
- 第六册说明
- 第四编 宋 辽 金 元时期 第三章 辽朝的建立和政权的西迁 第一节 辽朝的建国和奴隶起义
- (一)部落联盟的发展
- (二)辽朝的建立和统治制度的确立
- (三)皇权的争夺与奴隶起义
- 第二节 辽朝封建制的发展和政权的西迁
- (一)封建关系的确立和国势的扩展
- (三)女真的南侵和天祚帝的败亡
- (四)西迁后的辽朝——西辽
- 第三节 辽代的经济与文化 (一)经济概况
- (二)文化概况
- 第四章 西夏的兴亡 第一节 夏国的建立和发展
- (一)党项族的对外掳掠和奴隶占有制的发展
- (二)西夏的建国
- (三)蕃礼与汉礼、皇族与后族的斗争
- (四)蕃部起义和封建关系的发展
- (五)西夏的灭亡
- 第二节 夏国的经济与文化
- (一)经济概况
- (二)文化概况
- 第五章 金朝的建立和封建制的发展 第一节 女真奴隶制的发展和金国的建立
- (一)部落联盟的发展
- (二)金朝的建立
- (三)金太祖攻破辽朝
- (四)金太宗的南侵和统治制度的确立
- (五)熙宗时期统治制度的改革和 统治集团内的派别斗争
- 第二节 封建关系的发展和 民族文化的交融
- (一)海陵王的统一事业
- (二)金朝封建统治的巩固 和经济的发展
- (三)封建剥削的加强与农民起义
- (四)民族间的融合与斗争
- (五)社会经济的衰落
- 第三节 蒙古南侵和金朝的衰亡
- (一)蒙古南侵与金朝政变
- (二)金都南迁与红袄军起义
- (三)蒙古侵金和金朝侵宋的战争
- (四)抗蒙斗争的发展和金兵的败溃
- (五)哀宗迁蔡和金朝的灭亡
- 第七册编写说明
- 第四编 宋辽金元时期 第六章 元朝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 第一节 蒙古部落的发展和国家的建立
- (一)蒙古诸部落的发展
- (二)部落间的联合与斗争
- (三)蒙古国家的建立
- 第二节 对外侵掠和领域的扩展
- (一)侵掠金朝和灭辽、灭夏
- (二)灭金和统治制度的建立
- (三)汗位争夺与继续侵掠
- 第三节 元朝多民族国家的建立 (一)忽必烈的建国与争夺汗位的斗争
- (二)李璮之乱的平定与元朝的建号、建都
- (三)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和民族压迫
- 第四节 统治集团的争斗与人民起义
- (一)蒙、汉、色目统治集团的权利争夺
- (二)蒙古诸王的反乱
- (三)江南人民的反抗斗争
- 第五节 对外战争
- (一)对高丽的侵扰与高丽人民的反抗斗争
- (二)对日本战争的失败
- (三)对安南的战争
- (四)对缅国、占城、爪哇的战争 一、对缅战争
- 第六节 社会各阶级和经济概况
- (一)社会各阶级概况
- (三)农业、手工业与商业
- 第七节 皇位争夺与统治的衰败
- (一)皇位之争与尚书省的重建
- (二)仁宗的“汉法”政治
- (三)皇位争夺的延续
- (四)文宗的文治
- (五)元朝统治的衰败与人民反抗的兴起
- 第八节 农民战争与元朝的覆亡
- (一)农民起义的发动
- (二)农民战争的高潮与地主武装的兴起
- (三)朱元璋兼并诸军与元朝的灭亡
- 第九节 元朝统治下的各民族
- (一)北方草原的蒙古族
- (二)西北各族
- (三)藏族
- (四)云南各族
- 第七章 宋金元时代的文化概况
- 第一节 经学、哲学、理学
- (一)北宋前期的经学与哲学
- (二)经学的哲学化和理学的创立
- (三)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及其反对派
- (四)金元理学的传播
- 第二节 文学与艺术
- (一)诗、词
- (二)散文
- (三)话本与诸宫调
- (四)戏剧
- (五)绘画与书法
- 第三节 学术著作
- (一)北宋四部文史总汇
- (二)历史学著作
- (三)金石学、考古学
- (四)目录学
- (五)音韵学
- (六)地理学——地志与地图
- 第四节 科学技术
- (一)天文学与数学
- (二)医学与本草学
- (三)技术科学
- 第五节 文化交流
- (一)高丽与日本
- (二)东南亚与南亚诸国
- (三)中亚、西亚及东非诸国
- (四)钦察、伊利诸汗国
- (五)欧洲诸国
- 元代纪年表
- 元代农民起义年表
- 第五编 明清封建制时期 明朝的建立与集权统治的发展 明朝统治的建立
- 一)对元朝王室及诸王的征战
- (三)统治制度的制订
- (四)赋税与屯垦
- 第二节 疆域的奠立与国都迁徒 (一)惠宗削藩与燕王夺位
- (二) 皇权的巩固与边疆统治的建立
- (三)周邻诸国的交往
- (四)迁都北京与北征蒙古
- (五)皇位之争与宣德诸政
- 第三节 经济的发展与各地的农民起义
- (一)户口与农业
- (二)手工业
- (三)商业
- (四)各地农民起义
- 第四节 抗御蒙古与皇位更迭 (一)瓦剌南侵英宗被俘
- (二)守卫京师与英宗复位
- (三)南方各族人民的起义与北边鞑靼的复兴
- (四)王朝统治的稳固与边境风云
- 第五节 武宗的荒嬉与农民的反抗
- (一)武宗即位内宦擅权
- (二)安化王起事与刘瑾伏诛
- (三)农民起义与宁王之乱
- 第二章 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明朝的衰落 世宗的新政与内阁的演变 (一)世宗的革故鼎新
- (二)蒙古俺答汗的南侵
- (三)东南沿海的抗倭战争
- (四)财政危机与人民的反抗
- 第二节 革新的继续与反侵略斗争 (一)穆宗的短期统治
- (二)神宗继统与张居正的兴革
- (三)神宗亲政与平定战乱
- (四)反抗外国侵略的斗争
- 第三节 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各集团
- (一)农业的发展与土地的集中
- (二)手工业的发展
- (三)商品交易与货币
- (四)城市集镇的发展
- (五)对外贸易
- (六)社会集团
- 第四节朝政的昏乱与人民的反抗 (一)皇室靡费与矿税剥夺
- (二)官僚倾轧与朋党之争
- (三)明廷虚匮与农民起义
- 第九册编写说明
- 第五编明清封建制时期 第三章清朝的建国
- 第一节金国的建立与攻占辽东
- 第二节明朝统治的危机
- 第三节大清国的建号与扩张
- 第四节农民战争与明朝的灭亡
- 第五节清军对农民军的攻战与人民的抗清斗争
- 第六节清朝统治的建立
- 第四章清朝统治的巩固与疆域的奠立
- 第一节清朝统治的巩固
- 第二节封建统治制度的确立
- 第三节边疆地区的统治与经营
- 第四节统治集团的纷争与人民的反抗
- 第五节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加强
- 第十册编写说明
- 第五编明清封建制时期 第五章乾嘉时期的清朝
- 第一节乾隆帝统治的确立
- 第二节边疆战事的发展与思想统治的加强
- 第三节对外战争的继续与吏治的腐败
- 第四节农民起义与英国在海上的侵扰
- 第五节清朝统治下的各民族
- 第六章封建经济的衰落
- 第一节农业与农民
- 第二节赋税与财政
- 第三节工商业
- 第四节对外贸易
- 第七章明洪武至清嘉庆时期的文化概况 第一节理学、哲学与经学
- 第二节学术著述
- 第三节文学艺术
- 第四节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