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业的繁荣
(三)商业的繁荣宋朝的统一,消除了封建割据的阻隔,为商业交通的进一步发达,提供了条件。以首都东京为中心,北方和南方都形成了一些商业发达的城市。农业中土地占有方式和剥削方式的变化,增加了商品交换的需要。中小城镇和农村集市贸易也渐繁盛。在封建的自然经济仍然占主要地位的宋代社会,商品经济有了新的发展。一、城市和集镇城市——东京是全国最大的城市。太宗时,开封府十六县,主、客户近十八万户。这个数字显然低于实际状况。住在东京城内的,还有皇室、贵族,往来的官僚、商人,到京都货卖的个体手工业者,沿街叫卖的小贩,以至贵族的奴仆等大量不在户籍的人口,驻守京师的禁兵也不在户籍。太宗说,东京(开封)养甲兵几十万,居民有百万。又有人说,东京比汉唐的京都,民户增加十倍。这些都是估计的大概数字,但也说明东京人口十分稠密。真宗时,都门之外,居民甚多,又在新城外八厢置厢吏统辖,实际上是扩大了城区。唐朝长安,居民住在规划齐整的坊内,商业活动只限于东西两市。五代至宋,东京逐渐繁盛,不再有坊市之间的严格区分。九六五年,宋太祖诏令开封府三鼓以前的夜市不禁。商业贸易活动也放宽了时间的限制。相同行业的店铺多集中在邻近。如潘楼街南,多是真珠匹帛香药铺席。界身巷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据说“每一交易,动即千万”。潘楼酒店下,买卖衣物书画珍玩。东去十字街有竹竿市。马行街北,多医官药铺。东西两巷,是大小货行,手工业作坊。十字大街,每五更点灯,天明即散,叫做“鬼市”。马行街北至新封丘门大街,两边民户、铺席、诸班直军营相对。晚间有夜市至三更,到五更又再开张。“耍闹去处,通晓不绝”。遍布内外城的商店铺席外,还有定期的集市贸易。大相国寺有瓦市,每月开放五次(一说八次)。四方到东京来的商人在这里售卖或贩运货物。民间手工业作坊和个体手工业者生产的日用品,也拿到这里来直接卖给买主。据说寺院僧房外的庭院和两廊,可容万人交易。街上还有一些季节性的集市,如五月初有鼓扇百索市,七月初有乞巧市。东京倚汴水建城,便于漕运。汴水南与淮河、长江相联接,所谓“漕引江湖,利尽南海”,东南和西南的财赋百货都可经汴水运到东京。河北和西北则有陆路往来。东京是政治中心,又是商业和交通中心。依据宋人的零星记述,东京市场上有:来自江、淮的粮米(每年数百万斛),沿海各地的水产,辽、夏(西夏)的牛、羊,洛阳、成都的酒,自河东至江南、福建的各种果品,江、淮、蜀、闽的名茶,南方各地的丝织品,西北的石炭,河中府和成都的纸,福建、成都、杭州的印本书籍,两浙的漆器,耀州等地的陶、瓷器,磁州的铁器,来自全国各地的药材和珠玉金银器皿等奢侈品。日本的扇子,高丽的墨料,大食的香料、珍珠等也在市场上销售。东京市场的繁荣,集中反映了北宋商业发展的状况。东京是皇室贵族官僚的住处,也是“天下富商大贾所聚”之处。他们以侈靡相尚,大事挥霍。东京到处有酒楼、食店、茶坊、妓馆。著名的杨楼、樊楼、八仙楼,饮客常至千余人。还有瓦舍(娱乐场)勾栏(剧场),演出百戏伎艺。贵族、官僚、豪商整天在此享乐。东京城内居住着大量的贫民,包括沿街叫卖的小贩,民间工匠,“候人请唤”的杂作人夫,他们是城市中受压迫的底层。东京以外,北方的秦州、太原、真定、京兆、大名(北京)、洛阳(西京)、密州、晋州,东南的苏州、杭州、江宁、扬州、真州、楚州、庐州、襄州,川蜀地区的成都、梓州、绵州、兴元、遂州、汉州、利州,闽广地区的福州、广州等,都是商业贸易的重要城市。镇市、草市——唐、五代时,军队驻地称镇。宋朝集中兵权,作为军阀割据的兵镇不再存在。但一些交通方便、商业发达的镇,却作为商业交换地点而发展起来。《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等地理书都记录了大量的镇名,放在次于县治的地位。宋朝在各镇设有场务,收取商税。较大的镇,商税收入甚至可以超过县城。有些地方,镇又叫市或镇市。镇的发达,标志着城乡之间的商业贸易,有了新的发展。唐朝设在县城之外的草市,北宋又有发展。东京城外,即有草市。苏轼说,各地城小人多,散在城外叫作草市者甚多。王铚(音质zh@)《默记》记载常州有草市,官吏到草市饮酒。农村中几天开一次的小市,北方叫做“集”,南方叫做“虚”或“墟”。农民以自己收获的蔬菜、鱼虾或自制的手工业品,拿到虚、集上交换。较大的虚、集有酒店、客店。交通要道、商业发达的虚、集,可以发展成镇市。二、商税和专卖商税——宋朝建国之初,就制定商税则例,在全国各地设置场、务等机构,征收商税。商税的正税,分为过税、住税两种。过税是对商人贩运货物所课的税,即流通税。按照货物价格,每千钱算(征收)二十,即税率百分之二。商人每经过一个场、务,就要交纳一次过税。场、务发给他收据,称为“引”。如不在各个场务一一纳税,而在某处合并交纳,发给凭据称“长引”。“引”上载明商人的姓名,货物的品种、等级,起、住地点,纳税时限等。住税是对城镇店铺(坐贾)买卖货物所课的税,即交易税。生产者把货物卖给商人,客商到都市出卖货物,也都要按物价交纳住税钱。税率是百分之三。正税之外,还有杂税:计算商船所载货物的多少,向船主课税,称力胜钱。场、务监官私招一批巡丁,沿路拘拦商人到场、务纳税。起初每税钱百文提出十文给拘拦人,称为事例钱,后来又改称市利钱。征收税钱之外,还有征收实物的办法。《宋史·食货志》说:“有官须者,十取其一,谓之抽税。”宋太宗时一年的商税收入约四百万贯。仁宗庆历时,增加到近两千万贯。商税成为宋朝的重要财政收入。专卖——北宋王朝对人民生活中的若干必需品盐、茶、矾、酒等,实行官卖,又称专卖。盐是人民生活所必需,全由官府控制生产,也全由官府专卖,禁止私贩。茶叶的生产,除福建路有一些官茶园外,各路茶园,多是民营,称园户。官府向园户买茶,各路有定额(“祖额”)。官府将买茶的钱预先借给园户,称为“本钱”,加百分之二十的利息。宋初,行禁榷法。园户收获的茶叶要全部卖给官府的山场。商人买茶要到东京榷货务缴纳茶价,榷货务给以“要券”(茶引),商人持券到指定的场、务取茶。矾是铸铜所必需,也是印染的必要物料。制矾民户,称为镬户。镬户生产的矾,除纳税以外,其余由官府收买,不得私卖。酒由官卖,称榷酤。官府在各地城镇设置酒务(酿酒、卖酒)、酒场、酒坊(卖酒)。曲也实行官卖,禁止私造。东京设都曲院,外地置曲务,收取卖曲钱。太宗至道时,一年专卖总收入一千一百二十三万三千余贯,在北宋财政收入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三、商业组织商行——唐代城市中,同业的店铺有“行”的组织。宋朝自京都至州县城镇,同业的商铺,都组织成“商行”。入行的商户,称“行户”,参加商行叫“投行”。随着商业的发展,商行的组织很多。东京市上,至少有一百六十多行,行户有六千四百多户。据说,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街上行走,一看便认得是哪行人。同业的商人通过商行来保护和垄断本行的商业利益。外来的商人,不经投行,便不得在市上经商。商行的首领叫“行头”或“行老”,由本行物力高强的上户轮流担任。行头有权规定本行商货的物价,分派官府摊买的货物。“牙人”招揽买卖,从中媒介。商行的组织同时又是官府敲剥商人的工具。唐朝后期,皇室通过行商征购宫廷需用的货物,称为“宫市”。宋太宗时,设置“杂买务”,为宫廷购买货物。宫中不准直接向行铺征购,以矫正唐朝宫市的弊害。真宗以后,宫中又往往向行商征购货物。知开封府蔡襄曾说:内东门购买行人物品,有欠了好几年不给钱的。地方官府也通过行头向行商勒索百货。东京供应百货的商行,官府上下勒索,比别处多十倍以上,各行赔累甚多。官府还向商行抑配科差,或借口军需,向商人借钱。赊卖——伴随着商业的繁荣和商行组织的发达,北宋市场开始出现信用交易,叫做“赊”或“赊卖”。行商出卖行货,不用现钱。凭信用赊贷,一定时期后再付还价钱,彼此通济。一○二二年,在京商税院告示客商,赊卖行货,须有富户三五人以上作保,写立期限文字。如无人保,只由赊买人写立欠钱文字,发生纠纷,官府不受理。这个告示,表明赊卖中发生“诳赚”事故,但也说明赊买赊卖已很通行。便钱务——东京设便钱务,是官营的汇兑机构,商人将现钱交便钱务,领券(汇票)到外州兑钱,当日给付。这是商业发展后又一新起的制度。太宗末年,东京便钱务收到商人便钱一百七十余万贯。真宗时,增加到二百八十余万贯。官府由此掌握了大量资金。邸店——唐朝商人在柜坊寄存财货。北宋邸店逐渐发达。邸店原来是供往来客商居住的旅店,商业发展后,大批商人在邸店存放财物,商洽交易。开设邸店,成为很大的营利事业。质库——质库在唐朝附设于柜坊,北宋独立经营,更为发展。质库又称解库,是典当业的一种。以物品作抵押(质),向质库借钱,到一定期限,加利息赎回。一○七○年八月,韩琦在奏疏中说:“现在兼并之家,照例都开质库。”大寺院经营工商业,也开质库谋利,称为“长生库”。寺院和兼并之家一样,拥有巨大的财富。四、货币铜、铁钱——商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货币流通。宋初,铸造铜钱有四监,铁钱有三监,此后逐步增加。铜、铁钱名称很多。太宗太平兴国年间,铸“太平通宝”钱。以后,几乎每有一个年号,就铸造这个年号的新钱。太宗时,一年铸造的铜钱,最多时有一百八十多万贯,铁钱有五十万贯。仁宗时,铜钱增到三百多万贯,铁钱减到一二十万贯。北宋每年铸造大量的铜、铁钱,但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仍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特别是铜钱,市场上更显得缺乏。这是因为:(一)铜是国家的禁榷物,民间缺铜,就销熔铜钱,制造器皿,可以获利五至十倍。(二)北宋虽严禁“铜钱阑出塞外及南蕃诸国”,但铜钱私下外流越来越多。(三)铁钱越来越轻,铜铁钱的比值不断增长。民间多储藏铜钱,不愿在市上流通。尤其是贵族、地主,大量窖藏铜钱。整个北宋,“钱荒”现象一直无法克服。交子——宋朝发明交子,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商业中的“赊”即信用关系,孕育出交子。起初是川峡一带,因铁钱分量重而价值贱,“小钱每十贯,重六十五斤,折大钱一贯,重十二斤,街市买卖,至三五贯文,即难以携持”,商人(尤其是大商人)极感不便,客观上需要一种容易携带的、轻便的货币。真宗时,成都十六户富商私造钱券,称为“交子”。后来,主持交子铺的豪商,挪用、吞没现钱,交子不能兑现,引起争讼,官府遂令收闭。但当地使用交子,已成习惯,骤然废除,商业活动大为不便。仁宗时,设交子务于益州,由官府发行交子。每界(期)发行额为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准备金为三十六万贯。交子以三年为一界,当界满时,制造新交子,调换旧交子。商民向官府持旧换新,每贯输纳纸墨费三十文。如果界满而未及时调换新交子,旧交子就成为一文不值的废纸。《神宗宝训》说:“始祥符之辛亥(一○一一),至熙宁之丙辰(一○七六),六十五年,二十二界。”起初,交子只在川峡流通。仁宗天圣时,推行到秦州。五、海外贸易宋朝建国后,即从海路展开对外贸易。九八七年,太宗派遣宦官八人,分四路出发,到南海诸国招徕商人贸易。此后,北宋出现以下几条海上交通线:(一)从广州通往今越南、印尼等地,再由此和大食(阿拉伯)交通。这是唐朝以来的一条旧路,北宋更加繁盛。(二)从明州或杭州起航,通往日本和高丽。因辽朝屹立在东北,这条海路成为高丽和宋交通的重要道路。(三)高丽与宋交通的另一条路,是入渤海到登州。但因登州接近辽境,北宋禁止自海道入登、莱州经商。后来,哲宗以密州板桥镇为贸易港。密州北通高丽,南沿海岸通明州、泉州、广州。京东、河北、河东等路都可经密州板桥镇输入外国商品。南方向朝廷上供物品,也可由广州海运至板桥镇,再陆运到东京,形成内河漕运路线之外的一条海运路线。(四)哲宗时增开泉州到南海的一路,可抵达阿拉伯各国。北宋与海外诸国的贸易往来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朝贡”、“回赐”为名,由北宋和外国贡使进行官方交易。所谓“贡”、“赐”的货物,即可免交商税。另一种方式,是大量的民间贸易来往,北宋在主要港口设市舶司管辖。市舶司的职务,主要是:(一)管理舶商。海舶出发前必须到市舶司登记,领取公据或公凭、引目,回航时,必须在原发航港口“住舶”,给予“回引”,才准通行。(二)征收舶税。名为“抽解”,也叫“抽分”。抽解的多少,常有变化。通常是十分抽解一分,也有十分抽二、三、四的。(三)收买舶货。名为“博买”,也叫“抽买”、“和买”、“官市”。太宗时,曾规定博买一半。真宗时,规定博买十分之三,也常有变化。官府抽买以后,剩余的货物,才准许卖给商民。(四)对抽解、博买所得的舶货,进行处理。珠宝及轻便商货,搬运入京,其余粗重难以起发之物,在当地出卖。宋朝对某些进口货物,如香药、珠贝、犀角、象牙等,还有禁榷的规定,即全由官卖。北宋通过抽解、博买、官卖,取得巨大利润。仁宗皇祐时,市舶收入五十三万贯,英宗治平时增到六十三万贯,成为北宋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九七一年,太宗灭南汉,即在广州设置市舶司。以后又在杭州、明州置市舶司,与广州合称“三司”,是北宋主要的对外贸易港。一○八七年、一○八八年先后在泉州、密州置司。后来,秀州、温州、江阴军等地也相继置司。广州,在北宋是最大的港口,南海各地来广州的商人很多。北宋设置“蕃坊”,专供外国商人居住。置蕃长一人,负责蕃坊公事。并设有“蕃市”“蕃学”。外国商人往往有当年不回去的,称为“住唐”。明州是接待日本和高丽商人来宋贸易的港口。北宋商人到南海各地去贸易的也很多。《萍洲可谈》说:“海舶大者数百人,小者百余人,以巨商为纲首。……舶船深阔各数十丈,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物,夜卧其上。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这种满载陶瓷器的海船,就是北宋商人来往东南亚各地的货船。福建、两浙、广南路都有不少商人经营海上贸易。经南海和北宋贸易的国家,有大食、古逻、阇婆(阇音遮zh5)、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等国。北宋的输出品主要是瓷器、杂色帛以及各种矿产品;输入的多半是供贵族享用的奢侈品,如各种香料、药材、犀角、象牙、珊瑚、玳瑁、苏木等。北宋开往日本的商船,由两浙路出发,几乎年年都有。日本商人来往,也常乘明州、台州商船。北宋运往日本的商品,主要是药材、香料、瓷器、文具、书画、丝织品。自日本输入的商品,主要是硫黄、木材、水银、沙金和工艺品。日本制造的宝刀和扇子,在宋朝最为著名。北宋运往高丽的商品,有丝线、腊茶、瓷器等。输入品有人参、矿产、绫布以及扇子、文具。海外贸易的发达,说明北宋的工商业发展到了一个新水平。
《中国通史》章节
- 重版说明
- 第一编 再版说明
- 第一编 原始公社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成立——远古至秦统一 原始人与原始公社时代 第一节 中国境内的原始人
- 第二节 原始公社的遗迹
- 第三节 传说中的中国远古居民
- 第四节 关于尧、舜、禹的传说
- 第五节 原始公社制度
- 第二章 原始公社逐渐解体到奴隶制度时代——夏商(殷)——前二○三三年(?) 第一节 夏朝传说——前二○三三年(?)——前一五六二年(?)
- 第二节 假设的夏朝遗迹
- 第三节 商朝事迹——前一五六二年(?)——前一○六六年(?)
- 第四节 商朝的生产方式
- 第五节 商制度与文化思想
- 第三章 封建制度开始时代——西周——前一○六六年(?)——前七七一年 第一节 古公建立封建制度的周国
- 第二节 周怎样灭商
- 第三节 周初大封建
- 第四节 西周的经济结构
- 第五节 西周经济的变化
- 第六节 统治阶级的敬天保民思想
- 第七节 各族间战争与西周的灭亡
- 第四章 列国兼并时期——东周东周前七七○年——前四○三年春秋 前七二二年——前四八一年 第一节 在兼并战争中变化着的东周社会
- 第二节 王室衰微与大国争霸
- 第三节 公室卑弱与大夫兼并
- 第四节 弱国对强国、人民对国家的负担
- 第五节 各族间的斗争与融合
- 第六节 东周时期的经济状况
- 第七节 新旧制度的演变
- 第八节 古代文化的创造
- 第九节 孔子及其所创儒家学说
- 第十节 儒家学派与儒经
- 第十一节 墨子及其所创墨家学说
- 第五章 兼并剧烈时期——战国——前四○三年——前二二一年 第一节 战国形势
- 第二节 经济情况
- 第三节 七国兴亡
- 第四节 秦统一的原因
- 第五节 孟子与邹衍
- 第六节 老子与庄周
- 第七节 荀子与韩非
- 第八节 散文与诗赋
- 第九节 战国文化的一般状况
- 第二编 说明
- 第二编 秦汉至隋统一时期 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汉族统一国家成立时期
- 第一节 秦怎样建立汉族的统一国家
- 第二章 国家统一巩固后对外扩展时期——西汉——前二○六年——二三年 第一节 西汉政治概状
- 第二节 几个重要的制度
- 第三节 农业与农民
- 第五节 地主、大工商业主、高利贷商人、奴隶主
- 第六节 西汉疆域和文化影响的扩展
- 第七节 王莽的新朝
- 第八节 农民大起义
- 第九节 经学、史学、历数学、诸子
- 第十节 文 学
- 第三章 继续对外扩展并由统一走向分裂时期——东汉三国——二五年——二八○年 第一节 政治概状——东汉前期
- 第二节 政治概状——东汉后期(汉和帝至汉灵帝共一○一年)
- 第三节 政治概状——分裂时期
- 第四节 经济概状
- 第五节 汉文化对周邻诸族的影响
- 六节 黄巾军起义
- 第七节 汉国(蜀汉)
- 第八节 吴 国
- 第九节 魏 国
- 第十节 经学、哲学、科学、宗教 一经学
- 第十一节 史学、文学、艺术 一史学
- 第四章 短期统一与黄河流域又一次大破坏时期——西晋十六国——二六五年——四三九年 第一节西晋的政治概况
- 第二节极度腐朽的西晋统治集团
- 第三节西晋文化
- 第四节十六国大乱
- 第五节十六国时期的文化
- 第五章 长江流域经济文化发展时期——东晋和南朝
- 第二节 南朝的经济状况
- 第三节 南朝文化的发展
- 第六章 黄河流域各族大融化时期——北朝——三八六年——五八一年 第一节 北朝魏、齐、周的兴亡魏 三八六年至五三四年
- 第二节 北朝的经济
- 第三节 北朝的文化
- 第四节 河流域各族大融化
- 第三编 说明
-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南北统一社会繁荣时期——隋 ——五八一年——六一八年 第一节 巩固国家统一的各种措施
- 第二节 南北统一后的经济状况
- 第三节 隋炀帝
- 第四节 隋末农民大起义
- 第五节 隋朝的文化
- 第二章 封建经济繁荣疆域大 扩张时期——唐 ——六一八年——九○七年 第一节 唐前期的政治概况 ——六一八年——七四一年
- 第二节 唐中期的政治概况 ——七四二年——八二○年
- 第三节 唐后期的政治概况 ——八二一年——九○七年
- 第四节 唐朝经济(上)
- 第五节 唐朝经济(下)
- 第六节 唐朝与四方诸国的各种关系
- 第七节 藩镇割据
- 第八节 农民大起义
- 简短的结论
- 第三章 大分裂时期——五代十国 ——九○七年——九六○年 第一节 占据中原的五个小朝廷
- 第二节 环绕中原地区的十个小国
- 第三节 五代十国的经济状况
- 简短的结论
-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第四章 吐蕃国 ——六二九年——八四六年 第一节 吐蕃国的兴亡
- 第二节 宗教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五章 回纥国 ——六四七年——八四六年 第一节 回纥国的兴亡
-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六章 南诏国、大理国 南诏国七三八年——九○二年大理国九三七年———二五三年 第一节 南诏国的兴亡
-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 简短的结论
- 第七章 唐五代的文化概况 第一节 佛教各宗派
- 第二节 禅宗——适合中国士大夫口味的佛教
- 第三节 儒学由旧的汉学系统开始转向新的宋学系统
- 第四节 道教的流行
- 第五节 百花盛放的唐文苑(诗、词)
- 第六节 近体文与古文
- 第七节 唐朝的史学、科学、艺术
- 第八节 唐代长安——各国文化交流的中心
- 简短的结论
- 第五册编写说明
- 再版题记
- 第四编 宋辽金元时期 宋朝中央集权制封建统治的 加强和政权的南迁(上) 第一节 宋朝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建立 和川蜀地区的农民起义
- (一)统一的封建国家的建立
- (二)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加强
- (一)农业的发展
- (二)手工业的兴盛
- (三)商业的繁荣
- (四)大地主大商人势力的发展
- 第三节 宋朝统治的腐败和 农民、士兵的反抗
- (一)皇位继承与宫廷风波
- (二)对辽、夏的妥协
- (三)统治的腐败与改革的建策
- (四)农民、士兵的起义
- 第四节 变法派和保守派的论争
- (一)王安石变法
- (二)神宗“改制”
- (三)变法派保守派互斗
- (四)徽宗、蔡京的腐朽统治
- 第五节 方腊等领导的农民战争
- (一)方腊领导的农民起义
- (二)梁山泊农民起义
- (三)汹涌澎湃的起义浪潮
- 第二章 宋朝中央集权制封建统治的 加强和政权的南迁(下) 第六节 宋王朝的南迁和人民抗金斗争
- (一)金朝南侵和北宋的覆亡
- (二)中原人民的抗金斗争和 南宋统治的确立
- (三)钟相、杨太等领导的农民起义
- (四)抗战与投降的斗争
- (五)高宗、秦桧集团的黑暗统治和 人民的反抗斗争
- (六)金完颜亮南侵
- 第七节 北伐战争和道学统治的确立
- (一)北伐战争的失败
- (二)抗战派的备战活动 和反道学的论争
- (四)抗金斗争和道学统治的确立
- 第八节 南宋经济的发展
- (二)土地兼并和封建剥削的加强
- (三)农民群众的反抗斗争 和武装起义
- 第九节 宋朝的灭亡
- (一)蒙古南侵和四川的备战
- (二)蒙哥入侵四川和合州的抗战
- (三)统治集团的衰朽
- (四)宋朝的灭亡和人民抗元斗争
- 宋代农民起义年表
- 第六册说明
- 第四编 宋 辽 金 元时期 第三章 辽朝的建立和政权的西迁 第一节 辽朝的建国和奴隶起义
- (一)部落联盟的发展
- (二)辽朝的建立和统治制度的确立
- (三)皇权的争夺与奴隶起义
- 第二节 辽朝封建制的发展和政权的西迁
- (一)封建关系的确立和国势的扩展
- (三)女真的南侵和天祚帝的败亡
- (四)西迁后的辽朝——西辽
- 第三节 辽代的经济与文化 (一)经济概况
- (二)文化概况
- 第四章 西夏的兴亡 第一节 夏国的建立和发展
- (一)党项族的对外掳掠和奴隶占有制的发展
- (二)西夏的建国
- (三)蕃礼与汉礼、皇族与后族的斗争
- (四)蕃部起义和封建关系的发展
- (五)西夏的灭亡
- 第二节 夏国的经济与文化
- (一)经济概况
- (二)文化概况
- 第五章 金朝的建立和封建制的发展 第一节 女真奴隶制的发展和金国的建立
- (一)部落联盟的发展
- (二)金朝的建立
- (三)金太祖攻破辽朝
- (四)金太宗的南侵和统治制度的确立
- (五)熙宗时期统治制度的改革和 统治集团内的派别斗争
- 第二节 封建关系的发展和 民族文化的交融
- (一)海陵王的统一事业
- (二)金朝封建统治的巩固 和经济的发展
- (三)封建剥削的加强与农民起义
- (四)民族间的融合与斗争
- (五)社会经济的衰落
- 第三节 蒙古南侵和金朝的衰亡
- (一)蒙古南侵与金朝政变
- (二)金都南迁与红袄军起义
- (三)蒙古侵金和金朝侵宋的战争
- (四)抗蒙斗争的发展和金兵的败溃
- (五)哀宗迁蔡和金朝的灭亡
- 第七册编写说明
- 第四编 宋辽金元时期 第六章 元朝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立 第一节 蒙古部落的发展和国家的建立
- (一)蒙古诸部落的发展
- (二)部落间的联合与斗争
- (三)蒙古国家的建立
- 第二节 对外侵掠和领域的扩展
- (一)侵掠金朝和灭辽、灭夏
- (二)灭金和统治制度的建立
- (三)汗位争夺与继续侵掠
- 第三节 元朝多民族国家的建立 (一)忽必烈的建国与争夺汗位的斗争
- (二)李璮之乱的平定与元朝的建号、建都
- (三)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和民族压迫
- 第四节 统治集团的争斗与人民起义
- (一)蒙、汉、色目统治集团的权利争夺
- (二)蒙古诸王的反乱
- (三)江南人民的反抗斗争
- 第五节 对外战争
- (一)对高丽的侵扰与高丽人民的反抗斗争
- (二)对日本战争的失败
- (三)对安南的战争
- (四)对缅国、占城、爪哇的战争 一、对缅战争
- 第六节 社会各阶级和经济概况
- (一)社会各阶级概况
- (三)农业、手工业与商业
- 第七节 皇位争夺与统治的衰败
- (一)皇位之争与尚书省的重建
- (二)仁宗的“汉法”政治
- (三)皇位争夺的延续
- (四)文宗的文治
- (五)元朝统治的衰败与人民反抗的兴起
- 第八节 农民战争与元朝的覆亡
- (一)农民起义的发动
- (二)农民战争的高潮与地主武装的兴起
- (三)朱元璋兼并诸军与元朝的灭亡
- 第九节 元朝统治下的各民族
- (一)北方草原的蒙古族
- (二)西北各族
- (三)藏族
- (四)云南各族
- 第七章 宋金元时代的文化概况
- 第一节 经学、哲学、理学
- (一)北宋前期的经学与哲学
- (二)经学的哲学化和理学的创立
- (三)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及其反对派
- (四)金元理学的传播
- 第二节 文学与艺术
- (一)诗、词
- (二)散文
- (三)话本与诸宫调
- (四)戏剧
- (五)绘画与书法
- 第三节 学术著作
- (一)北宋四部文史总汇
- (二)历史学著作
- (三)金石学、考古学
- (四)目录学
- (五)音韵学
- (六)地理学——地志与地图
- 第四节 科学技术
- (一)天文学与数学
- (二)医学与本草学
- (三)技术科学
- 第五节 文化交流
- (一)高丽与日本
- (二)东南亚与南亚诸国
- (三)中亚、西亚及东非诸国
- (四)钦察、伊利诸汗国
- (五)欧洲诸国
- 元代纪年表
- 元代农民起义年表
- 第五编 明清封建制时期 明朝的建立与集权统治的发展 明朝统治的建立
- 一)对元朝王室及诸王的征战
- (三)统治制度的制订
- (四)赋税与屯垦
- 第二节 疆域的奠立与国都迁徒 (一)惠宗削藩与燕王夺位
- (二) 皇权的巩固与边疆统治的建立
- (三)周邻诸国的交往
- (四)迁都北京与北征蒙古
- (五)皇位之争与宣德诸政
- 第三节 经济的发展与各地的农民起义
- (一)户口与农业
- (二)手工业
- (三)商业
- (四)各地农民起义
- 第四节 抗御蒙古与皇位更迭 (一)瓦剌南侵英宗被俘
- (二)守卫京师与英宗复位
- (三)南方各族人民的起义与北边鞑靼的复兴
- (四)王朝统治的稳固与边境风云
- 第五节 武宗的荒嬉与农民的反抗
- (一)武宗即位内宦擅权
- (二)安化王起事与刘瑾伏诛
- (三)农民起义与宁王之乱
- 第二章 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明朝的衰落 世宗的新政与内阁的演变 (一)世宗的革故鼎新
- (二)蒙古俺答汗的南侵
- (三)东南沿海的抗倭战争
- (四)财政危机与人民的反抗
- 第二节 革新的继续与反侵略斗争 (一)穆宗的短期统治
- (二)神宗继统与张居正的兴革
- (三)神宗亲政与平定战乱
- (四)反抗外国侵略的斗争
- 第三节 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各集团
- (一)农业的发展与土地的集中
- (二)手工业的发展
- (三)商品交易与货币
- (四)城市集镇的发展
- (五)对外贸易
- (六)社会集团
- 第四节朝政的昏乱与人民的反抗 (一)皇室靡费与矿税剥夺
- (二)官僚倾轧与朋党之争
- (三)明廷虚匮与农民起义
- 第九册编写说明
- 第五编明清封建制时期 第三章清朝的建国
- 第一节金国的建立与攻占辽东
- 第二节明朝统治的危机
- 第三节大清国的建号与扩张
- 第四节农民战争与明朝的灭亡
- 第五节清军对农民军的攻战与人民的抗清斗争
- 第六节清朝统治的建立
- 第四章清朝统治的巩固与疆域的奠立
- 第一节清朝统治的巩固
- 第二节封建统治制度的确立
- 第三节边疆地区的统治与经营
- 第四节统治集团的纷争与人民的反抗
- 第五节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加强
- 第十册编写说明
- 第五编明清封建制时期 第五章乾嘉时期的清朝
- 第一节乾隆帝统治的确立
- 第二节边疆战事的发展与思想统治的加强
- 第三节对外战争的继续与吏治的腐败
- 第四节农民起义与英国在海上的侵扰
- 第五节清朝统治下的各民族
- 第六章封建经济的衰落
- 第一节农业与农民
- 第二节赋税与财政
- 第三节工商业
- 第四节对外贸易
- 第七章明洪武至清嘉庆时期的文化概况 第一节理学、哲学与经学
- 第二节学术著述
- 第三节文学艺术
- 第四节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