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清案件
刘泽清案件甚至在东明和曹县陷落之前,就有新的证据暴露出刘泽清与起义的牵连。1648年11月4日,当游击佟文焕的骑兵在清剿东明与曹县之间的道路时,一个名叫陈桂的年轻女仆在翻越刘泽清在北京的府第后墙时被巡卒抓住。在刑部审讯下,她说她看到过一封刘泽清给他在曹县的母亲的信,预先通知她即将爆发起义。而且,她在家里听到传闻说刘泽清还给榆园军送去过一封信,约定10月1日在京城领导起义。①根据这一新证据,加之已抓住大多数起义领袖,清廷感到围捕刘家成员的时候已经到了。12月3日,多尔衮颁布敕令,指责刘泽清谋反,下令对此案进行彻底调查。接着,刑部尚书吴达海遣官审问李洪基和李化鲸,他们很快就垮了下来,招供了清廷想要知道的事情。根据他们的招供,刘泽清的侄子刘之干曾扮作僧人秘密去过南方。在他返回时,带来了两个人,即郑隆芳及姚文昌,这两人以前是刘泽清手下的参将,现在南明政权中做将领。这两人受命在曹县策划一次复明起义。如果李化鲸和李洪基有意参加——对此刘之干已经应诺——他们就会分别被任命为都统,晋封亲王。这一在曹县发动起义的计划,时间安排在与刘泽清领导的北京起义同时。所以,在告诉了他们这一密谋之后,刘之干动身去京城与他叔叔协调计划。八天之后,即1648年7月17日,刘之干从北京返回,与李洪基联系,命他于8月24日进攻曹县。结果,李洪基实际直到9月5日才发起进攻,不过他们进攻曹县,则显然是由上述密谋引起的。①仅仅根据李化鲸和李洪基的供词,此案并不直接牵连刘泽清。因为,这两个反叛者只是听到刘之干说他叔叔参与了密谋,他们本人并不能直接向审讯官证实刘泽清是他们的同谋。但刑部官员很快就提出了确实涉及刘泽清的新证据。经审问,刘泽清的继子刘继先供认,当刘泽清的侄子刘之干没有被清政府选为显赫的皇帝侍卫时,刘泽清便被激怒了。于是他派了一名家人给在曹县的刘氏宗亲带去了如下几句话:“我见虾子们烧肉役使,清国不会用人,国运不久了。”②这个家人还给刘之干带去了一封密信,这封信刘继光和别人都不许看的。刑部审讯官记起了女仆说过的那封刘泽清自己决定10月1日在京城起义的信,便再次提审刘之干,问他那时是否收到过他叔叔来的一封信。刘之干回答,“有一书信,装在合包内,失落了。书上言语,忘记了。”刘家其他人也证实刘之干收到过一封信,问题最后归到刘泽清本人身上。刘泽清的回答是,“原发家书二封,一封单与刘之干看。”审讯者追问信里写的是什么。“一封记得”,刘泽清坚持说。③最后,审讯官向刘泽清出示了他被软禁时一名卫兵的口供。这位卫兵的口供说,他看到将军在一天深夜烧了一捆文件。这些文件如果不是某种犯罪证据又是什么呢?在反复审问下,刘泽清终于供认,他所焚烧的文件包括他担任明四镇之一的东平侯诰命。这样,刑部审讯官颇有把握地得出了几点结论:第一,刘泽清确曾违敕派一名家人去曹县;第二,他送去了两封信,其中一封是保密的;第三,刘之干关于密信丢失以及忘记了信中内容的说法,审讯官认为难以相信。又所烧书文,泽清供为明朝诰命,[然]我朝受命今已五载,早宜缴上,乃收匿至今,竟何意也?①第四是起因问题。其侄刘之干确实没有被选为侍卫,而从这两人之间互相联系的情况看,此事似乎就是导致密谋的关键;第五是来自榆园军本身的证据,即刘之干曾扮作僧人与复明分子接触;最后,从某些方面看来,所有定论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刘泽清傲慢而讽刺地评论清人为“虾子烧肉”,清廷审讯官严厉地以刘泽清自身的污点来抨击他的忘恩负义:出猎之日,鼓勇争胜,获兽则燔炙共食,泽清随猎,此言是实。此言实,而刘继先所供之言皆真矣。②不过,不管多尔衮对刘泽清的谋反多么恼火,他还是充分意识到让刘泽清这样的汉族归顺者成为好像是满人无端猜忌的受害者而带来的政治风险。因此摄政王坚持由六部的满汉尚书、九卿侍郎以上官员来共议此案。刘泽清被正式宣判为曹县起义主谋。12月19日,他、他的侄子刘之干、李洪基和李化鲸,都被处决了。刘家剩余成员被逐出山东流放。③①此条及下列记述据吴达海的审讯报告,《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94—97页。①《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94—97页。②同上书,第95页。③《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45页。①《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引自谢国桢编:《明清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45页。②同上。③同上。
《洪业:清朝开国史》章节
- 序《海外中国研究》丛书
- 内容提要
- 导言
- 第一章北部边防
- 明朝的卫所制度
- 汉族边民与满族奴隶
- 努尔哈赤的崛起
- 吞并辽东
- 满汉种族冲突
- 新式武器和进攻策略
- 努尔哈赤之死与皇太极之议和
- 第二章 崇祯朝廷
- 士大夫的社团
- 科举生涯
- 温体仁当政
- 复古派与边防策略之争
- 周延儒的荣与衰
- 第三章满族势力的扩张
- 汉族合作者
- 大凌河之围
- 祖大寿降金与复叛
- 边民与海盗
- 皇太极称帝
- 攻克松山
- 洪承畴之降
- 锦州的陷落
- 第四章北京的陷落
- 李自成起兵问鼎
- 南迁之议
- 崇祯皇帝的末日
- 大顺的臣民
- 合作者中的儒生士大夫
- 吴三桂
- 多尔衮决心介入
- 大举南下
- 第五章 南京政权
- 史可法与军阀
- 明朝的皇室贵族
- 皇位继承危机
- 四镇
- 党争复起
- 收复失地论和治国之道
- 顺案
- 政治迫害
- 南京政府的困境
- 扬州的忠臣
- 和谈
- 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
- 地方合作者
- 山东的投降
- 北人与南人
- 清除明代弊政
- 部分的改良
- 满人的弊政
- 旗地与奴隶
- 满人的种族分隔与社会控制政策
- 保卫京城
- 抵抗活动的再起
- 李自成的最后失败
- 第七章 南京的陷落
- 勤王选择
- 献身与妥协
- 满人渡河
- 童妃案
- 伪太子
- 左良玉兵变
- 进攻扬州
- 史可法与多尔衮
- 扬州十日屠
- 史可法功过评价
- 弘光帝出逃
- 南京的投降
- 大赦
- 改换门庭
- 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 乡绅们的矛盾心理
- 江南地区的经济分化
- 社会依附关系
- 阶级矛盾
- 农奴暴动
- 合作恢复秩序
- 剃发令
- 地方抵抗运动
- 嘉定的崩溃
- 太湖义军
- 第一次松江起义
- 遁世隐居
- 第九章北方中国的地方控制
- 孟乔芳和陕西的初步平定
- 山地的“带发”人
- 山东的清剿
- 地方官与胥吏
- 保甲制
- 有区别的恩赦
- 第十章“危时计拙”
- 钱谦益与合作的污点
- 土国宝和太湖复明分子
- 溧阳、淮阳起义
- 1646年复明分子的失败
- 陈子龙与松江兵变
- 兜捕文人学士
- 淮安之谋
- 清廷的猜疑
- 复明党希望的复萌与破灭
- 万寿祺和顾炎武
- 第十一章北方的最后平定
- 榆园军
- 刘泽清案件
- 1648年的回民起义
- 姜瓖之乱
- 征服西部
- 陕西东南与汉水高地
- 山西山匪
- 总督、缙绅和乡长
- 第十二章多尔衮摄政
- 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内院
- 多尔衮专权
- 南北之争
- 弹劾冯铨事件
- 满汉两头政治
- 指控亲王
- 文人关系网的重建
- 多尔衮的威福及其薨殁
- 第十三章顺治朝
- 皇帝亲政
- 吏治改革
- 清洗都察院
- 抑制贵族
- 了结旧账
- 吴伟业复兴文学党社的努力
- 皇帝与殉难者
- 索贿者与吏治腐败
- 考课与朋党
- 任珍案
- 仿效明初之制
- 矫枉过正:朝服事件
- 对陈名夏的最后审判
- 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
- 南明海军的威胁
- 顺治皇帝的南人臣僚
- 清廷专制与满人至上
- 汉军旗人的上层分子
- 清廷信用汉人的后果
- 郑成功的进袭
- 社会与政治的均平
- 赋税制度改革
- 朝廷对缙绅特权的打击
- 第十五章从明至清的忠君思想
- 最后的明朝忠臣
- 公德与良知
- 三藩之乱
- 范承谟的殉难
- 清朝的忠君思想
- 译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