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区别的恩赦
有区别的恩赦如有效的武器控制似乎有赖于区分“良民”与“贼”一样,聪明地利用赦令,看来也需要一种类似的对大多数农民与其中常常出现的骚乱分子的区分。这一区别依据以下设想:即绝大多数暴动与叛乱不是由专意谋反者所引起的,就是由“煽惑”民众的巫术法师所造成的。而1646年和1647年发生在北京西面的山西省的几起巫教起义,则强化了这一设想。1646年5月,一个名叫刘光溥的僧人在山西省的西北角煽动了一场短暂的起义,继之在同一地区又发生了另一起“左道”叛乱事件。①这后一次叛乱经吕梁山蔓延到太原西面的宁乡。②由杨春畅领导的这批宗教起义者中,有许多人在1647年秋遭到了屠杀;不过同时那里又有一股“邪教”开始作乱,领导者名叫高飞,他们直到1647—1648年冬天还在抵抗朝廷大军。③这与当时最令人震惊的郑登启的教徒叛乱遥相呼应。郑登启叛乱发生于1647年12月,地点在黄河弯附近的山西西南部。起义是由于政府的迫害所引起的。郑登启和郑怀法被控纠集徒众,官府设法逮捕了郑怀法,但郑登启却逃入稷山县一带接近陕西边界的山区。他与其徒众占据了马岭寨,自称“大成教师”,纠合妖僧王月天、王明。④两个和尚帮助郑登启在龙门山脉的一个山顶庙中设立大帐。郑登启在那里又招徕了更多的信徒,其中包括亡明宗室朱梅川。根据巡抚祝世昌收到的情报,龙门山庙团伙“借名答醮”,实为图谋不轨。①这接二连三的教派起义,加之被认为已安定的地区不断发生土寇武装袭击官府的事件,导致清政府再一次强调“招抚”政策。这一次它采用了两项新的措施。第一是让朝廷抚臣认识到,必须将“良民”与那些煽惑良民的妖人区别对待。清廷告诉抚臣,一方面,他们不必害怕报告自己辖区内的民众“反侧之情滋生”;另一方面,他们不应再将某些地区看作天然的匪区。甚至在那些长期为贼党占作营盘的地区,也还是有一些“安良之民”居住其中,而这些“良民”不应该一概受到怀疑,重要的是要将他们与“真正的贼徒”及用左道旁门之术煽诱民众的巫师术士区别开来。②第二项措施是针对贼党与反叛分子本身的。1647年4月18日,清廷许诺说,所有向当地官府或军镇自首的党徒,都将受到宽大处理③:近来盗贼窃发,讹言繁兴,人民惶惑,无端惊避,深可轸念。兹特开自首之门,许以更新之路,务使盗贼革心,良民安业。自今以后,凡曾经为盗之人,无论犯罪轻重,有能赴所在官司,或径赴兵部,将真贼姓名及居住地方详悉陈首者,除本身免罪外,仍将贼赃酌议给赏。④1647—1648年冬季,这种不寻常的让步政策,以及精确的情报和严厉处死教派头领的做法,使得山西省政府驱散了龙门的宗教结社活动。在河北,地方治安措施看来已控制了武器的销售与生产,而户籍制度似乎制约了邪教的动乱和土寇活动的发生。①到1648年头几个月,北方中国的绝大部分相对平定下来。在周边地区如汉水山地这样的动乱区域,就用无情的、有计划的屠杀政策来保证城市以及交通干线的安全。在中原核心地带,有选择性的恩赦与地方控制措施安定了民众,控制住了除最虔诚的邪教分子之外的所有人。一时间,清廷松了一口气。在过去的几年里,如此之多的关于农民暴动及复明密谋的报告,使得它几乎一直处于惊恐之中。然而这还不是真正的安定,这个喘息之机马上就被证明是短暂的。①《世祖实录》第二十五卷,第294页。②太原当局也被一场牵连到一名明代亲王后嗣的大案所惊醒。其近亲秘密窝藏了这位明室后嗣。山西按察使奏章,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分册,第91—94页。③《世祖实录》第三十二卷,第20页,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2页。这一时期还有非宗教性的起义。1647年10月19日,祝世昌率汉镶红旗兵800骑,在孟县与李化龙及其兄弟李奇龙500披甲骑兵交战。孟县在省府以东30里处。原明朝的游击将军祝世昌此时官居都统。1638年,他曾因大胆反对满人将女俘没为奴婢的习俗,失宠于太宗。太宗称他为叛徒,指责他与明政权勾结。多尔衮后来让这个忠心耿耿的将军官复原职。《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3—254页;楢木野宣:《清代重要职官研究》,第544页。④“大成”既形容黄帝使一切事物恢复了秩序,又指孔夫子用各种旋律组成的乐曲。它也指佛教的“大圆满”,这是一种想象中的境界,其中有2万尊菩萨,均称“威音王佛”。威廉·爱德华·苏黑勒和路易斯·霍道斯:《中国佛教术语辞典》,第89页。①《东华录·世祖朝》第四卷,第4页。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2页。②《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4页。据信就是这一安辑民众的法令,使他们的社会品性改变了。正如一位官员在顺治初年所指出的:“流民安居,即变贼为民;流民四散,则变民为贼也。”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第114页。③这一敕令与保定巡抚余庆廉的奏报在时间上正相巧合。奏报说大量匪徒突然袭击了河间府,知府、通判受伤,驻军将领自缢身亡。④《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4页。①《世祖实录》第四十五卷,第527—528页。
《洪业:清朝开国史》章节
- 序《海外中国研究》丛书
- 内容提要
- 导言
- 第一章北部边防
- 明朝的卫所制度
- 汉族边民与满族奴隶
- 努尔哈赤的崛起
- 吞并辽东
- 满汉种族冲突
- 新式武器和进攻策略
- 努尔哈赤之死与皇太极之议和
- 第二章 崇祯朝廷
- 士大夫的社团
- 科举生涯
- 温体仁当政
- 复古派与边防策略之争
- 周延儒的荣与衰
- 第三章满族势力的扩张
- 汉族合作者
- 大凌河之围
- 祖大寿降金与复叛
- 边民与海盗
- 皇太极称帝
- 攻克松山
- 洪承畴之降
- 锦州的陷落
- 第四章北京的陷落
- 李自成起兵问鼎
- 南迁之议
- 崇祯皇帝的末日
- 大顺的臣民
- 合作者中的儒生士大夫
- 吴三桂
- 多尔衮决心介入
- 大举南下
- 第五章 南京政权
- 史可法与军阀
- 明朝的皇室贵族
- 皇位继承危机
- 四镇
- 党争复起
- 收复失地论和治国之道
- 顺案
- 政治迫害
- 南京政府的困境
- 扬州的忠臣
- 和谈
- 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
- 地方合作者
- 山东的投降
- 北人与南人
- 清除明代弊政
- 部分的改良
- 满人的弊政
- 旗地与奴隶
- 满人的种族分隔与社会控制政策
- 保卫京城
- 抵抗活动的再起
- 李自成的最后失败
- 第七章 南京的陷落
- 勤王选择
- 献身与妥协
- 满人渡河
- 童妃案
- 伪太子
- 左良玉兵变
- 进攻扬州
- 史可法与多尔衮
- 扬州十日屠
- 史可法功过评价
- 弘光帝出逃
- 南京的投降
- 大赦
- 改换门庭
- 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 乡绅们的矛盾心理
- 江南地区的经济分化
- 社会依附关系
- 阶级矛盾
- 农奴暴动
- 合作恢复秩序
- 剃发令
- 地方抵抗运动
- 嘉定的崩溃
- 太湖义军
- 第一次松江起义
- 遁世隐居
- 第九章北方中国的地方控制
- 孟乔芳和陕西的初步平定
- 山地的“带发”人
- 山东的清剿
- 地方官与胥吏
- 保甲制
- 有区别的恩赦
- 第十章“危时计拙”
- 钱谦益与合作的污点
- 土国宝和太湖复明分子
- 溧阳、淮阳起义
- 1646年复明分子的失败
- 陈子龙与松江兵变
- 兜捕文人学士
- 淮安之谋
- 清廷的猜疑
- 复明党希望的复萌与破灭
- 万寿祺和顾炎武
- 第十一章北方的最后平定
- 榆园军
- 刘泽清案件
- 1648年的回民起义
- 姜瓖之乱
- 征服西部
- 陕西东南与汉水高地
- 山西山匪
- 总督、缙绅和乡长
- 第十二章多尔衮摄政
- 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内院
- 多尔衮专权
- 南北之争
- 弹劾冯铨事件
- 满汉两头政治
- 指控亲王
- 文人关系网的重建
- 多尔衮的威福及其薨殁
- 第十三章顺治朝
- 皇帝亲政
- 吏治改革
- 清洗都察院
- 抑制贵族
- 了结旧账
- 吴伟业复兴文学党社的努力
- 皇帝与殉难者
- 索贿者与吏治腐败
- 考课与朋党
- 任珍案
- 仿效明初之制
- 矫枉过正:朝服事件
- 对陈名夏的最后审判
- 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
- 南明海军的威胁
- 顺治皇帝的南人臣僚
- 清廷专制与满人至上
- 汉军旗人的上层分子
- 清廷信用汉人的后果
- 郑成功的进袭
- 社会与政治的均平
- 赋税制度改革
- 朝廷对缙绅特权的打击
- 第十五章从明至清的忠君思想
- 最后的明朝忠臣
- 公德与良知
- 三藩之乱
- 范承谟的殉难
- 清朝的忠君思想
- 译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