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功过评价
史可法功过评价史可法的尸体没有在死者中找到,这并不令人奇怪。传说他还活着,这甚至还为一些在城市陷落之后起义反满的民军提供了旗号,他们宣称,史可法领导着他们。①尽管史可法幸存的亲属向当局保证说,那个军事将领是个冒充者,但是这个疑问一直存在。②史可法的旧日幕僚阎尔梅在一首诗里表达了这些疑问:元戎亲帅五诸侯,不肯西征据上游。今夜庐州灯下见,还疑公未死扬州。③阎尔梅耿耿于怀的怀疑是可以理解的,这表达了他对史可法防守战略的失望。不太令人理解的,是清朝总督洪承畴也不相信史可法的死讯。他在一年以后,曾向昆山的忠君之士顾咸正打听史可法是否还活着。因为参与吴圣兆起义而被捕的顾咸正,面带嘲笑地回答了洪承畴的问题。他暗示说,洪承畴自己也曾被误报死亡:“汝知洪承畴死乎,不死乎?”①不过,看来已不必研究关于史可法死刑执行的清官方记载了,特别是在史可法就义时目击者的证明材料后来由他的养子和一个当时在场的卫兵公布出来以后。②尽管没有尸首用来祭奠,但是史得威还是尽力为他父亲建造了一座坟墓。第二年,得威把他父亲的衣物收集到一起,象征性地埋在扬州北门外的梅花峰下。③甚至在进行这种追孝之举以前,多铎本人已经下令,在已经破落不堪的扬州城内建祠,以纪念史可法的在天之灵。这样,这位已故的前明将领很快就成了日益增多的英雄崇拜者的偶像。④人们不难明白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对多铎本人来说,纪念这样一个已经埋葬了的忠贞不渝的义士,有助于把这场疯狂的掠杀变成一种庄严的、带有英雄主义色彩的传奇。从抽象的价值观来看,史可法对于一个已经灭亡了的王朝承担的儒教义务,已经远远超出了满人与汉人的冲突。正因为如此,人们后来把他当作“忠正”的楷模,认为他是仅次于文天祥的忠君榜样,而乾隆皇帝为了清朝本身也利用了史可法这种臣僚的忠诚。①随着不断地受到赞美,史可法的历史地位被大大提高了。他的信件——甚至他给密友的私信——也被认真地收集起来,他许多警策的话语也一直为人所传诵。②到18世纪末,他的被理想化了的形象被刻成受人欢迎的雕像在扬州出卖,此时,他已成为超凡的人物。到了20世纪,他的死难使他成了“民族英雄”,一个受到人们“最衷心地”尊敬的“民族英雄”。③不过,即使在史可法成为这样一个中国人民的民族英雄以后,关于他的历史作用的看法仍然充满着矛盾。对于那些1966年在公开出版物上热烈讨论史可法地位的当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来说,他在扬州的遇难只不过是一件偶然的光荣事件,但同时他却由于“封建的忠君思想”和“对农民起义军进行16年之久的反革命镇压”而受到了斥责。④有人说,“史可法是镇压农民革命的最大刽子手,是历史的罪人”;而同时,一些人坚持认为,他的令人钦佩的自我牺牲精神已在“客观上”弥补了他名声的疵点,因而可以继续鼓舞中国人民。①另一方面,一个较少教条主义的当代中国史学家,曾经大声问到:“为什么这样一位鞠躬尽瘁和自我牺牲的人最终不能免于失败?”②因为,如果史可法的牺牲只是为了自新补过,那么它肯定就不能够弥补扬州城的战略失误。正像17世纪在史可法死后一位作者指出的那样:史道邻有才,然无力回天。江淮是为南北要道也,虽其殉难何以当之?③史可法不仅因为没有分权而受到批评,而且因为他没有勇敢地抵制像马士英这样的人也受到了清初史学家们更多的指责:史可法忠有余而才不足。其可有重于选君择相事乎?或曰:“不可”,然其已屈服。或曰:“可”,然其已从之。士英晨入而可法暮出。④他的一些同时代的人认为,史可法并不精明老成,史可法的功绩不可避免地因在扬州的失败而打了折扣。⑤不过,洞察得更为敏锐的清代史学家认识到,仅仅根据军事上的成功与否对之进行轻率的功过评价,并不公允。在描述扬州的失陷时,李天根写道:“众将甫逃,黄河一线十里空营,故皇清军整队入城,毁扬州而断外援,可法死而国家随之亡。悲夫!我时思之,古之亡国之君者,无若刘禅之昏庸者,其有诸葛武侯之才亦不足以救之。何论才不如武侯,君昏过刘禅、不识其将败者乎?然则,可法知其不可而为之。此之谓‘任重而道远,人死而道尽’乎?细思之,我等当勿以成败论史阁部也。⑥”因而,就面对困境的坚忍而言,史可法得到了同时代人极为公正的评价;不论他为个人操守付出了怎样的直接的政治代价,但是他的死难却为国人所敬仰——甚至是仿效。史可法的殉难和扬州的失陷猛然掀起了一股死节的浪潮,这既包括那些曾经供职南明的人们,也包括这场大崩溃的直接目睹者。对于一些忠君之士而言,满兵对这个城市的征服引起了他们强烈的自责。他们对这场苦难的耳闻目睹考验着他们个人的操守;可以说,他们个人生命的意义也到了最后关头。诸生韩默听说了这场悲剧的详情之后,对他妻子说:“吾读圣人书,当守义死,不可苟活!若自为计。”说完,他自己跳进了水井,随后他妻子和最大的儿子也跳了进去——因为这种义务感,韩默的妻儿在后来的地方志中受到了同等赞誉。①对许多人来说,扬州的陷落既粉碎了人们收复中原的希望,却也鼓舞了人们用不断反抗满人统治的方法把人们从绝望中解脱出来的强烈愿望。比如说后来,在宋江式的忠君分子头脑中时时浮现的,就是史可法的殉节。①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3页。②刘约瑟:《史可法》,第150页。顾炎武断定无人知道史可法的去向,有人说他逃走之后躲了起来。见同上书,第149页;夏允彝:《幸存录》,第38页。后来,在江北发生了一次起义,由一个名叫冯孝廉的人冒充史可法加以领导。冯孝廉在被俘以前进攻过潮州和无为州。平定这次起义的满族将领命令把史可法的母亲带来辨认。史老太太是与她的儿媳、史可法的弟弟史可模的遗孀李夫人一起被捕的。两个妇人说,这个起义的领袖不是史可法。不过,在这次偶然的机会里,清军的一位满族高级王公看上了漂亮的李夫人,想要娶她。于是派了一个使者把定婚礼物送到了她的住处。史可法的母亲不知所措,但李夫人却一口答应没有问题。她从定婚礼物中拿了一个金盒走进里屋。过了一会儿,她的女仆哭着出来说,李夫人要这个满族使者替她感谢这个贵族。使者打开金盒,看见里面摆着李夫人自己割下来的鼻子和耳朵。朱文长:《史可法夫人姓氏考》,第88—89页;又见李廷先:《史可法的评价问题》,第287—288页。③阎尔梅:《白耷山人集》,第18—19页。①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9页。②刘约瑟:《史可法》,第51页。根据18世纪史学家温睿临的说法,死刑后史可法的尸体没有被找到,这原因很简单,即宜尔顿将军没有来得及把这个英雄的名字刻在他的棺柩上,而棺柩在这个混乱期便被错放了。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5页。③朱文长:《史可法传》,第86页。一份注明日期是1644年、但可能是后几年写成的时人记载说,多铎亲自下令把史可法的尸体埋在了梅花岭下。郑廉:《豫变纪略》第七卷,第14页。④《明史》,第4112页。这座坟墓由当地老百姓看管,他们在春秋祭祀扫墓。郑廉:《豫变纪略》第七卷,第14页;又见李廷先:《史可法的评价问题》,第289页。另外,这是招慰史可法英灵的方式。①乾隆皇帝选出特别加以表扬的那些已成楷模的南明忠君之士,其实际功业远不如他们对政治暴力的抵制那么突出。事实上,他们的实际作用越小,他们的楷模作用就越大。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38页。不过,要指出的是,乾隆皇帝同意把记载史可法功绩的材料放进史馆中福王政权的档案里,因为他认为南京政权在它渡江以后就如同南宋政权一样。姚文田纂:《扬州府志》第二十五卷,第29页。②刘约瑟:《史可法》,第176页。③朱文长:《史可法传》,第86页。④这场论战是由刘辉发起的,他批评吴晗的著作《史可法》(在1959年出版)。刘辉认为,因为史可法的大部分活动实际上是镇压农民起义,因此他实际上是一个反革命分子;吴晗则应该为赞扬封建道德价值观而受到批判。书报供应社:《史可法评价问题汇编》,第1页。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期开始的这场辩论因为林父而改变了方向,他认为史可法仍然是一个民族英雄,他的牺牲精神鼓舞着中国人民。同上书,第19页。不过,宗志皇继续加以批判。同上书,第59页。据文化大革命后一份赞扬史可法的文章说,在上海《文艺报》召开了一次会议,这次座谈会的结论对史可法痛加斥责。李廷先:《史可法的评价问题》。①前者见丁家桐的评论。书报供应社:《史可法评价问题汇编》,第58页。后者,罗咸的评论见上书,第33页。②朱文长:《史可法传》,第86页。③张岱:《石匮藏书》,第170页。④李天根:《爝火录》,第6页。⑤这些是夏允彝的话,引自刘约瑟:《史可法》,第161页。⑥李天根:《爝火录》,第6页。诸葛武侯即指诸葛亮。①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2592页(第一五四卷第12页)。
《洪业:清朝开国史》章节
- 序《海外中国研究》丛书
- 内容提要
- 导言
- 第一章北部边防
- 明朝的卫所制度
- 汉族边民与满族奴隶
- 努尔哈赤的崛起
- 吞并辽东
- 满汉种族冲突
- 新式武器和进攻策略
- 努尔哈赤之死与皇太极之议和
- 第二章 崇祯朝廷
- 士大夫的社团
- 科举生涯
- 温体仁当政
- 复古派与边防策略之争
- 周延儒的荣与衰
- 第三章满族势力的扩张
- 汉族合作者
- 大凌河之围
- 祖大寿降金与复叛
- 边民与海盗
- 皇太极称帝
- 攻克松山
- 洪承畴之降
- 锦州的陷落
- 第四章北京的陷落
- 李自成起兵问鼎
- 南迁之议
- 崇祯皇帝的末日
- 大顺的臣民
- 合作者中的儒生士大夫
- 吴三桂
- 多尔衮决心介入
- 大举南下
- 第五章 南京政权
- 史可法与军阀
- 明朝的皇室贵族
- 皇位继承危机
- 四镇
- 党争复起
- 收复失地论和治国之道
- 顺案
- 政治迫害
- 南京政府的困境
- 扬州的忠臣
- 和谈
- 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
- 地方合作者
- 山东的投降
- 北人与南人
- 清除明代弊政
- 部分的改良
- 满人的弊政
- 旗地与奴隶
- 满人的种族分隔与社会控制政策
- 保卫京城
- 抵抗活动的再起
- 李自成的最后失败
- 第七章 南京的陷落
- 勤王选择
- 献身与妥协
- 满人渡河
- 童妃案
- 伪太子
- 左良玉兵变
- 进攻扬州
- 史可法与多尔衮
- 扬州十日屠
- 史可法功过评价
- 弘光帝出逃
- 南京的投降
- 大赦
- 改换门庭
- 第八章江南的抵抗运动
- 乡绅们的矛盾心理
- 江南地区的经济分化
- 社会依附关系
- 阶级矛盾
- 农奴暴动
- 合作恢复秩序
- 剃发令
- 地方抵抗运动
- 嘉定的崩溃
- 太湖义军
- 第一次松江起义
- 遁世隐居
- 第九章北方中国的地方控制
- 孟乔芳和陕西的初步平定
- 山地的“带发”人
- 山东的清剿
- 地方官与胥吏
- 保甲制
- 有区别的恩赦
- 第十章“危时计拙”
- 钱谦益与合作的污点
- 土国宝和太湖复明分子
- 溧阳、淮阳起义
- 1646年复明分子的失败
- 陈子龙与松江兵变
- 兜捕文人学士
- 淮安之谋
- 清廷的猜疑
- 复明党希望的复萌与破灭
- 万寿祺和顾炎武
- 第十一章北方的最后平定
- 榆园军
- 刘泽清案件
- 1648年的回民起义
- 姜瓖之乱
- 征服西部
- 陕西东南与汉水高地
- 山西山匪
- 总督、缙绅和乡长
- 第十二章多尔衮摄政
- 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内院
- 多尔衮专权
- 南北之争
- 弹劾冯铨事件
- 满汉两头政治
- 指控亲王
- 文人关系网的重建
- 多尔衮的威福及其薨殁
- 第十三章顺治朝
- 皇帝亲政
- 吏治改革
- 清洗都察院
- 抑制贵族
- 了结旧账
- 吴伟业复兴文学党社的努力
- 皇帝与殉难者
- 索贿者与吏治腐败
- 考课与朋党
- 任珍案
- 仿效明初之制
- 矫枉过正:朝服事件
- 对陈名夏的最后审判
- 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
- 南明海军的威胁
- 顺治皇帝的南人臣僚
- 清廷专制与满人至上
- 汉军旗人的上层分子
- 清廷信用汉人的后果
- 郑成功的进袭
- 社会与政治的均平
- 赋税制度改革
- 朝廷对缙绅特权的打击
- 第十五章从明至清的忠君思想
- 最后的明朝忠臣
- 公德与良知
- 三藩之乱
- 范承谟的殉难
- 清朝的忠君思想
- 译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