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天朝田亩制度的内容
二天朝田亩制度的内容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革命的土地纲领和建设农村社会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平分土地的办法,规定了农村公社的组织制度,规定了农民生活的各项准则。它包含有两个内容:一、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一种一切财产的公有制;二、建立兵农合一的地方政权,组织农民生活。兹分述於下:第一、平分土地办法其办法把田亩按产量分为九等,一亩早晚二季产粮一千二百斤的为上上田,产量减一百斤降低一等,至年产四百斤的为下下田。上上田一亩折合上中田一亩一分,折合其他各等田若干。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女,人多则分多,人少则分少,杂以九等,好丑各半。凡男女每一人自十六岁以上受田,多过十五岁以下一半。每家除耕种外,规定都要种桑、养蚕、织布,从事纺织业,并从事养鸡、养猪副业。又根据公有制原则,收获不得归私有,除留粮食可接新谷外,全部都归国库。凡麦、豆、宁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也一样都要归公有。至於各家所有婚、弥月、喜事(即丧事,因太平天国以人死为升天,是大喜事,所以叫丧事为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定,通国皆一式,不得多用一钱。其馀鳏、寡、孤、独、废疾,都颁国库赡养。第二、兵农合一的农村公社组织太平天国在平分土地和公有生产物的基础上,又规定一种兵农合一的农村公社组织制度。其制以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为一军,设立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等乡官。其构成一军最小细胞为一家,而其基层组织则为二十五家,故一切施政对象都以二十五家为基础,由两司马管理。凡二十五家中,设有国库一所,保管公有生产物,其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担任,农隙治事,使二十五家成为一个农村公社组织。凡「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凡一军内,并设「典分田二,典刑法二,典钱谷二,典入二,典出二,俱一正一副,即以师帅、旅帅兼摄」。这制度的特点是军事与行政的统一,是每一个基层组织都成为自成体系的经济单位,其军事组织、生产组织,即包含在社会组织里面。第三、宗教与教育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二十五家中,设礼拜堂一所,两司马住在堂内。凡两司马办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抵要祭告上帝,一切早俗尽除。其二十五家的儿童,每天都到礼拜堂,由两司马教读旧遗诏圣书(即旧约)、新遗诏圣书(即新约)、真命诏旨书(即天命诏旨书以及钦定天条书、三字经等)。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女到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颂赞祭奠上帝。每七七四十九礼拜日,师帅、旅帅、卒长更番到他们所属两司马礼拜堂讲圣书,教育这一个农村公社的农民,兼考察他们遵条命与违条命及勤惰等情况。第四、司法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二十五家中,力农的有赏,惰农的有罚。如各家有争讼,两造赴两司马,两司听其曲直。不息,由两司马挈两造赴卒长,卒长听其曲直。不息,由卒长上其事於旅帅、师帅、典执法及军帅,军帅会同典执法判断。既成狱辞,军帅上其事於监军,监军次详总制、将军、侍卫、指挥、检点及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命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详核其事,无出入,然后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直启天王主断。天王乃降旨主断,或生,或死,或矛,或夺,军师遵旨处决。这个司法制度,解决争讼的办法,从基层的两司马听讼起,直到天王。第五、选举与黜陟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全国每年选举一次,以补诸官之缺。举得其人,保举者受赏;举非其人,保举者受罚。其伍卒、民有能遵守条命及力农者,两司马则列其行迹,注其姓名,并自己保举姓名於卒长。卒长细核其人於本百家中,果实,则详其人,并保举姓名於旅帅。旅帅细核其人於本五百家中。果实,则上其人,并保举姓名於师帅。师帅实核其人於二千五百家中,果实,则上其人,并保举姓名於军帅。军帅总核其人於本军中,果实,则上其人,并保举姓名於监军。监军详总制,总制次详将军、侍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启天王。天王降旨调选全国各军所举为某旗,或师帅,或旅帅,或卒长、两司马、伍长。凡滥保举人者,黜为农。这个制度规定人民有被选举权,其选举办法,是用记名选举,层层核实的办法。其黜陟制度由规定:官员的升迁或罷黜,三年一次,以考绩而定,考迹则以贤迹、恶迹为标准,以示天朝之公。监军以下官的考绩,都是上级考核下级的。其钦命总制一官,是中央派到地方来的官员,负有聊击中央与地方的责任,为着防止有违法乱纪的事,所以特准他所统的下一级的监军考核他。中央政府内的丞上、检点、指挥、将军、侍卫各官,也准上下级互相考核,以剔上下相蒙的流弊。至内外诸官,如有大功大熏或大奸不法等事,准他们上下不时保升奏贬,不必拘升贬之年。但凡在上保升奏贬在下,诬,则黜职;在下保升奏贬在上,诬,则加罪。凡官员有罪过和不称职的黜为农。这是因为太平天国的人民是农民,官员是从农民中选拔出来的,所以凡犯罪过和不称职的则把他降黜仍做耕田的工作。条文很明白。可是,简又文为着反对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性质,却据此断定说:「农民无异是国家的佃农」,「其地位之卑贱等於罪囚」,又说:「在天朝治下农民成为最低层的人民,等於贱民,简直是与罪犯同列一等」〔一〕,是大错的。
《太平天国史》章节
- 序一
- 序二
- 序三
- 序四
- 自序
- 凡例
- 第一部份 太平天国史卷一序论 一 开宗明义的说明
- 二 金田起义的前夜
- 三 前期飞跃发展的革命形势
- 四 反封建反侵略的纲领和政策
- 五 太平天国兴亡的分水岭—天京事变
- 六 中外反动势力在反封太平天国中的结合
- 七 后期艰苦卓绝的战斗
- 八 太平天国革命永垂不朽
- 第二部分 太平天国史卷二纪年
- 第三部份 表一太平天国史卷三会党起义表上
- 表二太平天国史卷四会党起义表下
- 表三太平天国史卷五各族人民起义表
- 表四太平天国史卷六 前期王侯表 一 前期七王表
- 二 前期侯爵表
- 表五太平天国史卷七 前期百官人物表
- 一 正职官人物表
- 二 同职官人物表
- 三 恩赏丞相人物表附平胡丞相人物
- 四 国宗人物表附国伯、国兄、西贵舅、西贵亲人物
- 五 守士职官人物表
- 表六太平天国史卷八
- 后期王爵人物表 一后期王爵表
- 二 天王诸子封王表
- 三 洪氏诸王表
- 四追封诸王表
- 表七太平天国史卷九 天将、朝将、神将、主将人物表
- 一、天将人物表
- 二、朝将人物表
- 三、神将人物表
- 四、主将人物表
- 表八太平天国史卷十
- 六等爵人物表一
- 表九太平天国史卷十一 六等爵人物表二 安爵人物表
- 表十太平天国史卷十二 六等爵人物表三 福爵人物表
- 表十一太平天国史卷十三 六等爵人物表四 燕爵人物表
- 表十二太平天国史卷十四 六等爵人物表五 豫爵人物表
- 表十三太平天国史卷十五 六等爵人物表六 侯爵人物表
- 表十四太平天国史卷十六 六等爵人物表七 六等爵追封人物表
- 表十五太平天国史卷十七 翼殿起义回朝人物表
- 表十六太平天国史卷十八 翼殿远征人物表
- 表十七太平天国史卷十九 叛徒表
- 一 前期叛徒表
- 二 后期叛徒表
- 表十八太平天国史卷二十 奸宄表
- 表十九太平天国史卷二十一 输出贸易表
- 卷二十二至卷四十二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二 志第一 上帝教 一 总说
- 二 创立
- 三 教义 甲上帝观
- 四 教条与典制 甲十款天条
- 五 行动 甲捣毁偶像
-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三 天朝田亩制度 一 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
- 二 天朝田亩制度的内容
- 三 天朝田亩制度思想的渊源与其继承及根据
- 四 天朝田亩制度的性质与其所起的作用
- 五 天朝田亩的实施问题 甲颁布天朝田亩前的宣传与农民的行动
- 六 圣库制度
- 七 乡官制度
- 八 妇女地位
- 九 附诸匠营与百工衙
-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四 志第三 资政新篇 一 提出资政新篇时的世界形势
- 二 资政新篇的内容
- 三 资政新篇在太平天国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 太平天 国史卷二十五 志第四 政权 一 农民政权
- 二 特权阶层
-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六 志第五 政体〔一〕 一 绪言
- 二 太平天国的军师负责制
- 三 太平天国军师负责制的历史渊源
- 四 太平天国军师负责制的产生与性质
- 五 太平天国军帅负责制的破坏
- 六 结论
-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七 食货 志第六 一 总说
- 二 农业
- 三 手工业
- 四 商业
- 五 货币
- 六 关税
-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八 官爵 志第七 一 总述 甲太平天国官制的渊源
- 二 前期官爵
- 三 后期官爵 甲后期官爵的类别与等级
-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九 志第八 兵 一 总说
- 二 编制 甲前期的编制
- 三 兵种 甲陆营
- 四 女军和童子兵 甲女军
- 五 兵源
- 六 徽帜
- 七 兵器 甲总说
- 八 军律
- 九兵法 甲总说
- 太平天国史卷三一 总说十
- 二 太平刑律
- 三 天王记述和诏旨颁布的刑律
- 四 民间诉讼程序
- 五 登间鼓制度
- 六 枷杖与死刑
- 七 洪仁玕资政新篇对改革太平刑律的建议
- 太平天国史卷三十一 礼制
- 一 玺印
- 二 朝仪
- 三 冠服
- 四 仪卫舆马
- 五 称呼
- 太平天国史卷三十二 志第十一 天历
- 一 天历的创行
- 二 天历的历法 甲 天历的内容和形式
- 三 天历的局限性和它的特点
- 四 天历与夏历阳历对照及简表
- 太平天国史卷三十三 志第十二 科举附招贤 一 总说
- 二 科举制度
- 三 开科情况
- 四 应试诗文
- 五 附招贤
- 太 平天国史卷三十四 外交 一 总说
- 二 对外的方针政策
- 三 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对外大事
- 四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和战后对外大事
- 五 断然拒绝英国侵略者的利诱、威胁
- 太 平天国史卷三十五 地 理
- 一 辖区
- 二 行政区域的划分
- 三 新建城池
- 太平天国史卷三十六 交 通 一 驿站
- 二 船运
- 三 交通管理
- 四 筹划建设近代交通
- 太 平天国史卷三十七 医疗卫生
- 一 医疗卫生组织
- 二 保健卫生设施
- 三 军中医疗卫生工作
- 四 推行新医术及设立近代医疗机构
- 太 平天国史卷三十八 志第十七 建筑 一 总说
- 二 天朝宫殿
- 三 苏州忠王府
- 太平天国史卷三十九 志第十八 艺术上 美术 一 总论
- 二 壁画
- 三 彩画
- 四 板画
- 五 雕刻
- 六 刺绣、刻丝
- 太 平天国史卷四十 南第十九 艺术下 戏剧与音乐 一 戏剧
- 二 音乐
- 太平天国史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 典籍 一 总说
- 二 典籍目录
- 三 版本修改
- 四 文学革命
- 五 代用字、改字、新造字、隐语与方言
- 六 附禁毁反革命书籍
- 传第一太平天国史卷四十二 洪秀全
- 传第二太平天国史卷四十三 冯云山
- 传第三太平天国史卷四十四 杨秀清
- 傅第四太平天国史卷四十五 萧朝贵
- 传第五太平天国史卷四十六 韦昌辉
- 传第六太平天国史卷四十七 石达开张遂谋
- 传第七太平天国史卷四十八 秦日纲陈承瑢
- 传第八太平天国史卷四十九 胡以晄黄玉昆凌十八
- 传第九太平天国史卷五十 林凤祥 吉文元 朱锡琨 黄益芸
- 传第十太平天国史卷五十一
- 传十一太平天国史卷五十二 罗大纲 罗琼树吴如孝
- 传十二太平天国史卷五十三 卢贤拔曾水源曾钊扬黄再兴何震川
- 传第十三太平天国史卷五十四 李俊昌唐正才钟芳礼宾福寿
- 传第十四太平天国史卷五十五 洪仁玕
- 传十五太平天国史卷五十六 陈玉成刘昌林
- 传第十六太平天国史卷五十七 李秀成李容发
- 传第十七太平天国史卷五十八 蒙得恩蒙时雍林绍璋李春发
- 传第十八太平天国史卷五十九 李世贤练业坤李尚扬陈廷香
- 传十九太平天国史卷六十 林启容叶芸来吴定彩谭绍光 陆顺德 林启容
- 传第二十太平天国史卷六十一
- 传第二十一太平天国史卷六十二 黄呈忠范汝增
- 传第二十二太平天国史卷六十三 洪仁发洪仁达
- 太平天国史卷六十四 传第二十三 陈坤书 黄子隆 陈坤书
- 太平天国史卷六十五 传第二十四 汪海洋汪
- 太平天国史卷六十六 传第二十五 谭体元 胡永祥 谭体元
- 太平天国史卷六十七 传第二十六 陈德才 蓝成春 梁成富 陈德才
- 太平天国史卷六十八 传第二十七 赖文光 任化邦 朱宏升 张宗禹 袁大魁 赖文光
- 太平天国史卷六十九 传第二十八 杨辅清 侯裕田 洪全福 杨辅清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 传第二十九 传贰辑 妇女传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一 传第三十 牌尾传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二 传第三十一 省郡行政官传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三 传第三十二 乡官传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四 传第三十三 讨叛传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五 传第三十四 翼殿起义回朝人物传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六 传第三十五 翼殿远征人物传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七 传第三十六 洋兄弟传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八 传第三十七 会党起义傅一 胡有禄朱洪英焦亮
- 太平天国史卷七十九 傅第三十八会党起义傅二 传第三十八 黄德美 林万青 黄德美1
- 太平天国史卷八十 会党起义傅三 刘丽川 周立春 李咸池 陈阿林 潘起亮
- 太平天国史 卷八十一 传第四十 会黨起义传四 陈开 李文茂 何禄
- 太平天国史卷八十二 传第四十一 会党起义传五 张洛行龚德树 一
- 国史卷八十三 传第四十二 会党起义传六 李永和 蓝大顺
- 太平天国史卷八十四 传第四十三 各族起义传一 李文彩 吴凌云 吴亚忠 黄鼎凤 李文彩
- 太平天国史卷八十五 传第四十四 各族起义传二 张秀眉 一
- 太平天国史卷八十六 传第四十五 各族起义传三 杜文秀李国纶 一
- 太平天国史卷八十七 传第四十六 传肆辑 叛徒传
- 太平天国史卷八十八 传第四十七 奸宄传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