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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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洙,字德温,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元符三年(1100)进士,官至观文殿大学士。其幼颖异,九岁能诗,号称汪神童。父,汪元吉,曾任鄞县县吏。在王安石任鄞县县令时,因看重汪元吉的为人,特把汪元吉推荐给转运史,叫汪元吉负责明州府的法律方面(司法参军)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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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丹(约公元780年前后在世)字不详,唐(618-907)丘为弟,苏州嘉兴(今浙江嘉兴市南)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德宗建中初前后在世。初为诸暨令。历检校尚书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贞元初,隐临平山。与韦应物(737-约789)、鲍防、吕渭诸牧守往还。贞元十一年(795),户部员外郎丘上卿为碑记德焉。丹所作诗,今所见者为全唐诗录存之十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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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曾,穆宗时人。唐以府元被绌者九人,曾其一也。长庆初,同贾岛辈贬,谓之举场十恶。曾后谒李固言于蜀,幕中皆名士,曾轻忽无所畏,遂献《雪山赋》。李览,命推出。不旬日,再献《鯸鱼赋》曰:"此鱼触物而怒,翻身上波,为乌鸢所获,奈鲂鲤笑何。"李览之,遂不至深罪。卒以恃才傲物,没于县曹。留有诗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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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沆,今江西省永新县埠前镇三门前人。北宋至道元年(995年)九月十八日生。天圣八年(1030年)刘沆进士及第,名列第二。宋仁宗时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共7年,“自进士设科,擢高第至宰相者,吉郡以沆为首”,在位以“长于吏事”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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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肩吾(487-551),字子慎,一作慎之。南阳新野(今属河南省)人。世居江陵。初为晋安王国常侍,同刘孝威、徐摛诸人号称“高斋学士”。随府授宣惠参军,历中郎云麾参军,并兼记室,及王为太子,兼东宫通事舍人。除安西湘东王录事参军,领荆州大中正,迁中录事参军,太子率更令,中庶子。简文即位,进度支尚书,有集十卷。历仕太子中庶子、进度支尚书、江州剌史等职,封武康县侯。工诗,其诗雕琢辞采,讲究声律。胡 应麟称其诗“风神秀相,洞合唐规”。《书品》为其重要的书法论著,文中挑选了以东汉张芝居首的草、隶书家共128人,按品位分高、中、低三等,每等再分上、中、下三级。此书的特点在于不是就每件作品加以品评,而是就每一级集中综合品评,区分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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