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新注卷十五 下王子侯表第三下
&孝元之世,亡(无)子侯者,盛衰终始,岂非命哉!元始之际(1),王莽擅朝,伪褒宗室,侯及王之孙焉(2);居摄而愈多(3),非其正,故弗录(4)。旋踵亦绝,悲夫!(1)元始:汉平帝年号,共五年(公元1—5年)。(2)侯及王之孙:谓诸侯王之孙亦得封侯。(3)居摄:孺子刘婴年号,仅二年(公元6—7年)。(4)弗录:因王莽掌权所封,故不以为正,不予纪录。(1)松兹:庐江之县。(2)始元:“元始”之倒误。(3)以下言免、绝者,皆是。(4)兰旗:当作“兰祺”,东海之县。(5)容丘:东海之县。(1)良成:东海之县。(2)蒲领:勃海之县。(3)纲:当作“刚”(齐召南说)。下同。(4)南曲:广平之县。(5)高城:南郡之县。(6)请士:后宣帝封复出,作“诸士”。(1)新市:巨鹿之县,封时分堂阳置。(2)慧:应作“惠”,音近致讹(齐召南说)。(3)十二:这是总题上之数,各处皆无之,疑传写脱误(朱一新说)。(1)汝南:南利,地属汝南之县,盖免侯后并入。(2)三年:点校本《校勘记》改“二”为“三”,误。本始三年四月庚辰朔,无壬申。且下行书“三年”,可证此非三年,当作“二年”。(3)使亲;当作“便亲”,犹利亲(钱大昭说)。(4)康;《诸侯王表》作“■”,是。(1)新乡:即信乡,清河之县。(2)东阳:清河之县。(1)邯冓:《地理志》作“邯溝”。(2)桑中:常山之县。(3)常山:张,广平之县,非常山。(1)河间献王子:疑误。夏燮曰:“按此连下平隄、乐乡、高郭四侯,皆以献王子同日封。刘攽校献王薨至此已六十年,不应有未封之子,疑误也。予谓四人即以王薨之年生,亦当在六十以外,此定为世次之误。检下文‘阳兴侯昌,河间孝王子,五凤元年封’,时孝王尚在,此四人疑即顷王子,孝王弟也。”(2)巨鹿:平隄乃信都之县,非巨鹿。(3)巨鹿:乐乡乃信都之县,非巨鹿。(4)高郭:涿郡之县。(5)鄚:涿郡之县。(1)成康侯饶:“饶康侯成”之误倒。北海郡有饶县。(2)南阳:柳泉乃北海之县,非南阳。(3)钟武:江夏之县。(4)高城节侯:此侯见前,只是始封年月不同(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重出无疑。(5)诸士嗣:前昭帝封复出作“请士”。(1)富阳:泰山之县。(2)四月:当作“三月”,《宣纪》书三年三月。元康三年四月癸亥朔,无壬子;壬子,乃三月二十日。(3)魏郡:曲梁乃广平之县,非魏郡。(4)列;非谥,当为“烈”之误。(1)巨鹿:广乡乃广平之县,非巨鹿。(2)成乡:《地理志》作“城乡”。(3)魏郡:平利乃广平之县,非魏郡。(4)魏郡:平乡乃广平之县,非魏郡。(1)巨鹿:西梁乃信都之县,非巨鹿。(1)庶子:列侯属官。(2)常山:利乡乃涿郡之县,盖先属常山。(3)东海:都乡乃常山之县,非东海。(4)泰山:昌虑乃东海之县,非泰山。(1)东海:东海有合乡,无合阳。(2)东海:东海有承县,无承乡。(1)妾得:疑作“望得”。(2)琅邪:琅邪有柔县,无枣县。柔、枣,形近致误。(3)琅邪:胶乡乃北海之县,非琅邪。(4)巨鹿:桃乃信都之县,非巨鹿。(5)巨鹿:安平乃豫章之县,非巨鹿。(1)要安:疑作“西安”。(2)琅邪:西安乃齐郡之县,非琅邪。(3)薨:当作“免”。被王莽所罢免。(4)式:见《地理志》,或以为当作“成”。(5)元年:疑为“二年”。前文有“(成乡)元延二年,侯果以霸弟绍封,十九年免”,萌、果“以霸弟绍封”,可能同时。自元延二年至王莽篡位,正十九年。(1)容:《三国志·刘放传》:“广阳顷王子西乡侯弘后”。(2)三十九年:疑作“四十九年”。自永光三年至王莽篡位,为四十九年。(1)石山:琅邪之县。(2)釐:衍字。嘉既免,不当有益。(3)参封:琅邪之县。(4)伊乡:琅邪之县。(5)襄平:临淮之县。(6)广阳:广阳无厉王,当是“广陵”(刘攽说)。(7)贳乡:钱大昭曰,临淮有射阳县,“射”亦作“贳”。(8)中乡:山阳之县。(9)郑:山阳之县。(1)济阴:黄乃山阳之县,封时属济阴。(2)平乐:山阳之县。(3)济南:菑乡乃山阳之县,非济南。(4)陵乡:在东武城西南七十里。(5)溧:当作“漂”。(1)临都:沛郡之县。(2)高:沛郡之县。(3)北乡:齐郡之县。(4)兰陵:当作“兰阳”,临淮之县。(5)广平:临淮之县。(6)德:父子皆名德,必有一误。《通考》元子名。(1)博乡:九江之县。(2)柏乡:巨鹿之县。(3)安乡:巨鹿之县。(4)平:齐郡无平县,有平广(注曰侯国),此脱“广”字。(5)昌乡:王先谦曰,此与封东平炀王子旦之昌乡异地。地点不明。(1)顺阳:“慎乡”之误,琅邪之县(钱玷说)。(2)乐阳:“阳乐”之倒。东莱之县,距胶东近。(3)平城:北海之县。(4)密乡:北海之县。(5)东都:北海之县。(6)卑梁:在汉九江郡钟离县东。(7)胶阳:北海之县。(8)武乡:琅邪之县。(1)成乡:北海之县,与封平干顷王子庆之成乡异地。(2)丽:琅邪之县。“兹”字衍。(3)广戚:沛郡之县。(4)阴平:东海之县。(5)承乡:疑即东海承县(王先谦说)。自承乡釐侯以下二十一人,凡随父后封者,皆列于其父所封世次下,故随父例列于封表中。(6)丙午:当作“丙辰”。(1)闰六月:“六”为“三”之误。阳朔二年闰三月。(2)外黄:陈留之县。(3)平陆:王先谦曰:“当即尉氏县之陵树乡,前封刘礼者也。”(4)郚乡:东海之县。(5)建乡:东海之县。(6)安丘:琅邪之县。(1)粟乡:山阳之县。(2)不害:梁玉绳《瞥记》云:此与就乡侯毕思王孙,皆名不害,封年同,疑是误重。(3)平通:先封杨恽,《表》在博阳。(4)开:湖乡、伊乡两侯同名开,皆东平思王孙,疑有一误。(5)重乡:在鱼台县西北十一里。(1)桑丘:当作“乘丘”,泰山之县,与东平相近(王念孙说)。(2)职兴:涿阳之县。(3)高乐:《表》在济南,《志》属北海。(4)平邑:东海之县。(5)平篡:平原之县。(1)伊乡:《志》属琅邪。(2)就乡:《表》注东海。(3)胶乡:《表》在琅邪,《志》属北海。(4)宜乡:先封冯参。(1)乐安:千乘之县。(2)桃乡:泰山之县。(3)新阳:东海之县。(4)五月:与上同日,“五月”疑“正月”之误。(5)陵石:《志》无此县,疑“阳石”之讹。阳石,东莱之县。(6)祁乡:沛郡之县。(1)富阳:泰山之县。(2)济南:曲乡乃山阳之县,非济南。(3)桃山:泰之县。(4)昌阳:临淮之县。东莱亦有昌阳,距临淮远。(5)临安:琅邪之县。(6)炔:《王莽传》、《汉纪》并作“快”。(7)齐:徐乡乃东莱之县,非齐。(1)台乡:齐郡之县。(2)十八年:疑误。自元延二年至王莽篡位,凡十九年。元延二年正月癸亥朔,无癸卯。疑“癸卯”乃“癸酉”之误。(3)东莱:西阳乃山阳之县,非东莱。(4)堂乡:此与封思王子护之堂乡异地。(5)安国:中山之县。(6)梁乡:即良乡,涿郡之县。(1)广昌:代郡之县。(2)惠王:广阳惠王,疑是“思王”(刘攽说)。(3)三年:“三”乃“二”之误,绥和止二年。绥和二年至王莽篡位,五十五年。(1)十二年:或作“十三年”,是。自建平二年至王莽篡位,正十三年。(2)兵败,死:《宣元六王传》曰:“兵败,皆为莽所灭。”然《王莽传》言严乡侯信兵败,逃亡,未死。(1)武安:魏郡之县。(2)湘乡:《续汉志》湘乡属零陵。(3)“长沙”下脱“孝”字。(4)孝哀:《燕王泽传》载,“哀帝时继绝世,乃封敬王泽玄孙之孙无终公士归生为营陵侯,更始中为兵所杀。”此表失载。(1)昌乡:此与封胶东顷王子宪之昌乡异地。(2)郚乡:《志》属东海。(3)堂乡:与此封胶东共王子恢之堂乡异地。(1)成阳;汝南之县。(2)安陆:江夏之县。(3)扶乡侯普:钱大昭曰:“《莽传》有扶恩侯刘贵。师古云,不知谁子侯。‘贵’、‘普’形近,疑即此侯。《表》《传》封地微不同,盖有一误。”以上十五人与孝成表二十一人,皆同日封,以非随父,故别入孝平封表中,两者相合得三十六人;此正是《平纪》所载元始元年正月,封宣帝耳孙信等三十六人,皆为列侯。(4)方城:广阳之县。(5)缪王:误。广阳无缪王,当依下文一律作“思王”。(6)当阳:此非南郡之当阳县。(1)昭阳:《续汉志》:昭阳,在零陵。(2)承阳:长沙之县。
《汉书新注》章节
- 总序
- 凡例
- 前言
- 汉书新注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 汉书新注卷一下 高帝纪第一下
- 汉书新注卷二 惠帝纪第二
- 汉书新注卷三 高后纪第三
- 汉书新注卷四 文帝纪第四
- 汉书新注卷五 景帝纪第五
- 汉书新注卷六 武帝纪第六
- 汉书新注卷七 昭帝纪第七
- 汉书新注卷八 宣帝纪第八
- 汉书新注卷九 元帝纪第九
- 汉书新注卷十 成帝纪第十
- 汉书新注卷十一 哀帝纪第十一
- 汉书新注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 汉书新注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 汉书新注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 汉书新注卷十五 上王子侯表第三上
- 汉书新注卷十五 下王子侯表第三下
- 汉书新注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 汉书新注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 汉书新注卷十八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 汉书新注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1)
- 汉书新注卷十九 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 汉书新注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上 律历志第一上
- 汉书新注卷二十一下 律历志第一下
- 汉书新注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 汉书新注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 汉书新注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 汉书新注卷二十五下 郊祀志第五下
- 汉书新注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中之上 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中之下 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上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 汉书新注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 汉书新注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
- 汉书新注卷二十九 沟血志第九
- 汉书新注卷三十 艺文志第十
- 汉书新注卷三十一 陈胜项籍传第一
- 汉书新注卷三十二 张耳陈余传第二
- 汉书新注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韩王信传第三
- 汉书新注卷三十四 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 汉书新注卷三十五 荆燕吴传第五
- 汉书新注卷三十六 楚元王传第六
- 汉书新注卷三十七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 汉书新注卷三十八 高五王传第八
- 汉书新注卷三十九 萧何曹参传第九
- 汉书新注卷四十 张陈王周传第十
- 汉书新注卷四十一 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一
- 汉书新注卷四十二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 汉书新注卷四十三 郦陆朱刘叔孙传第十三
- 汉书新注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 汉书新注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 汉书新注卷四十六 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 汉书新注卷四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 汉书新注卷四十八 贾谊传第十八
- 汉书新注卷四十九 爱盎晁错传第十九
- 汉书新注卷五十 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 汉书新注卷五十一 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 汉书新注卷五十二 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 汉书新注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 汉书新注卷五十四 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 汉书新注卷五十五 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 汉书新注卷五十六 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 上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上
- 汉书新注卷五十七 下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 汉书新注卷五十八 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十八
- 汉书新注卷五十九 张汤传第二十九
- 汉书新注卷六十 杜周传第三十
- 汉书新注卷六十一 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 汉书新注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 汉书新注卷六十三 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上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 汉书新注卷六十四下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下
- 汉书新注卷六十五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 汉书新注卷六十六 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 汉书新注卷六十七 杨胡朱梅云传第三十七
- 汉书新注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传第三十八
- 汉书新注卷六十九 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 汉书新注卷七十 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 汉书新注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 汉书新注卷七十二 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 汉书新注卷七十三 韦贤传第四十三
- 汉书新注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 汉书新注卷七十五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 汉书新注卷七十六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 汉书新注卷七十七 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第四十七
- 汉书新注卷七十八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 汉书新注卷七十九 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 汉书新注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 汉书新注卷八十一 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 汉书新注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 汉书新注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 汉书新注卷八十四 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 汉书新注卷八十五 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 汉书新注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上 扬雄传第五十七上
- 汉书新注卷八十七下 扬雄传第五十七下
- 汉书新注卷八十八 儒林传第五十八
- 汉书新注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
- 汉书新注卷九十 酷吏传第六十
- 汉书新注卷九十一 货殖传第六十一
- 汉书新注卷九十二 游侠传第六十二
- 汉书新注卷九十三 佞幸传第六十三
-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上 匈奴传第六十四上
- 汉书新注卷九十四下 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 汉书新注卷九十五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上 西域传第六十六上
- 汉书新注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上 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 汉书新注卷九十七下 外戚传第六十七下
- 汉书新注卷九十八 元后传第六十八
-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 汉书新注卷九十九中 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 汉书新书卷九十九下 王莽传第六十九下
- 汉书新注卷一百上 叙传第七十上
- 汉书新注卷一百下 叙传第七十下
- 班彪列传上
- 班彪列传下
- 汉书叙例
- 前汉补注序例
- 汉书窥管自序
- 汉书新证自序
- 《汉书点校本出版说明》
- 古今地名对照表
- 附录三 班固年谱简编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