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治第五十四
后王兴,专制立宪之不识,其畿外必以地治。铁道未抪,放于普之府县;铁道已抪,放于美之联州。联州者,类古封建。
古者谓人君酋。(《汉书宣帝纪》:"杨玉酋,非首。"注:"羌胡名大帅为酋。"案:《张敞传》言偷盗酋长数人,则中国自名部长为酋也)酋者绎酒。酒官则曰"大酋"。(《月令》)人君以名,何也?生民之嗜欲,始于饱暖,卒于骀荡其形性。以式法授酒材,而得火齐者,其始不过数人。民归之,若婴儿之求乳于母,则始以材艺登为侯王。印度之言阿修罗者,译言"无酒",一曰"非天",谓其酿酒不成而不为天帝也。苏摩者,亦祀以为天王。中外之民,嗜欲同,而皆相崇以君长。高位曰"尊",醮尽其材曰"爵",法典曰"彝",皆酒器也。长子嗣位,以为不丧匕鬯。士大夫推其长者,而曰祭酒。故知酒储于府,君亲度齐之,作其民,则以礼飨犒。以是流恩,君之养民,不过一国。及周公明大命于妹邦,而设酒几,则康叔始得以一人统治三都。故邶、鄘、卫者,以三政府而戴一主,(《诗谱》言康叔子孙,稍并彼二国,混而名之。案,若子孙兼并,则三国不必同风;同风即不必分为三国。郑取十邑,其诗犹只称郑,可征也)近世所谓双立君主者也。
方伯连率,则联邦已。大者谓之"兼霸之壤",小者谓之"佌诸侯"。(《管子轻重乙》)汉因其义,大者谓之"伦侯",小者谓之"隈诸侯"。(《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伦侯建成侯赵亥,伦侯昌武侯成,伦侯武信侯冯毋择"。《后汉书邓禹传》注引《汉官仪》曰:"下土小国侯,以肺腑亲,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亦随时朝见,是为隈诸侯。"唐仁寿曰:"《贾子制不定篇》,特赖其尚幼伦、猥之数也。伦即伦侯。猥即隈诸侯。"今案,《诗正月》传:"佌,佌小也。"是亦猥琐之意。故"佌诸侯"、"猥诸侯"同义)方伯以赐弓矢专征,佌诸侯皆不得擅发。今德意志联邦,内政自治于国,而兵符秉于中央,其类例也。联州者,校以二事,则比于联邦。
中国宜设布政司以专方面,如明制。其余诸曹,各以佥事贰司。按察司以法官特立于左.下有推官,遍于诸县。废道府,以县令承布政司,或并诸小县为一区。尊令秩,至正五品。县有乡官,各任其文学法律之士。县附司者称府,主府者称守,其秩禄权藉如令。凡守令,皆自诸吏次转,任用于司而见于君,名在册府。一司之事,有法者如律令,无法者咨于议会而废兴之。一县如司。故经事者上比.事卒起者自专。自政府及司以至府县,守其分职,无相奸也。司所部者,革故以从山水形势。夫内政者欲其地无华离,军事者欲其毋以山水为瓯脱而相諈诿。乃者以督抚主兵,不并包江河不可得。今军民之事异守,故海陆诸镇,其区域与司异形。司以牧民,而地得就其条例。有舍地治,不以版籍正民.而欲庶政无奸欺隐匿者,王史之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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