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说明】
本卷表述高祖、惠帝、吕后、文帝时代的功臣侯者。《史记》表述功臣侯者,有三表:《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记汉兴功臣(兼及外戚和王子)封侯者百余人,至太初年间的尊宠废辱;《惠景间侯者年表》记惠景间封侯汉兴老臣、从代来的功臣、平吴楚之乱的功臣、诸侯子弟以及外夷来归降者,共九十余人的终始(至于武帝之世);《建元以来侯者年表》记武帝之世“外事四夷”有功将领的封侯情况。本表是摘取《史记》功臣侯者三表之第一表及第二表惠、文部分内容加以改编而成。《史记》表以侯者为经,以年代为纬,以纪侯者尊宠废辱的时代,从而观察历史变化的消息。《汉书》表以侯者为经,以侯者世系为纬,以记侯者的家系和废兴,由此只可观察侯者世系的存亡继绝。本卷表序概说功臣侯者的历史情况,同时反映出作者探究家系荣辱的旨趣。
自古帝王之兴,曷(何)尝不建辅弼之臣所与共成天功者乎(1)!汉兴自秦二世元年之秋(2),楚陈之岁(3),初以沛公总帅(率)雄俊,三年然后西灭秦(4),立汉王之号,五年东克项羽(5),即皇帝位,八载而天下乃平(6),始论功而定封。讫十二年(7)。侯者百四十有三人(8)。时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才)什二三(9),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10)。”于是申以丹书之信(11),重以白马之盟(12),又作十八侯之位次(13)。高后二年(14),复诏丞相陈平尽差列侯之功,录弟(第)下竟,臧(藏)诸宗庙,副在有司(15)。始未尝不欲固根本,而枝叶稍落也。
(1)天功:天下之功业。(2)秦二世元年:即前209年。(3)楚陈之岁:指楚义军陈涉于陈称王之时。(4)三年:指起义第三年。(5)五年:汉高帝五年(前202)。(6)八载:指称帝八年。(7)十二年:高帝十二年(前195)。(8)百四十有三:案此文总计高帝所封,并外戚二作、王子四人在内,故有一百四十三人。(9)裁:与“才”同。(10)誓曰等句:此誓谓朝廷欲使功臣侯传祚无穷。“黄”字衍。带:衣带。厉:砥厉石。(11)丹书:即丹书铁契。帝王颁赐功臣,使其享受特权的契券。(12)白马之盟:谓刑白马歃其血以为盟。(13)十八侯位次:师古曰:“谓萧何、曹参、张敖、周勃、樊哙、郦商、奚涓、夏侯婴、灌婴、傅宽、靳歙、王陵、陈武、王吸、薛欧、周昌、丁复、虫达,第一至十八也。”夏燮曰:“校以十八侯赞,则有张良、陈平、韩信三人,而无奚涓、丁复、薛欧。……大抵高帝原定位次,惟萧、曹二人,灼见本纪中,余则自吕后差次,增损移易,已不可考。韩信以诛而去其第,陈平以善用奇计,虑为吕后所忌,故与张良俱差次在后,不可谓高祖原定十八侯位次中无此三人也。”(14)高后二年:前186年。(15)副:副本。有司:指主管的官府。
故逮文、景四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1),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2),富厚如之。子孙骄逸,忘其先祖之艰难,多陷法禁,陨命亡国。或亡子孙。讫于孝武后元之年(3),靡有孑遗(4),耗矣(5)。罔(网)亦少(稍)密焉(6)。故孝宣皇帝愍而录之,乃开庙臧(藏),览旧籍,诏令有司求其子孙,咸出庸保之中(7),并受复除(8),或加以金帛,用之中兴之德(9)。
(1)息:繁殖。(2)自倍:自增一倍。(3)后元:武帝后元仅二年(前88—前87)。(4)孑遗:残余,剩余。(5)耗:消耗。(6)罔(网):法网。密:严密,苛细。(7)庸保:受雇被役使之人。(8)复除:免除赋役。(9)章:显扬,表白。
降及孝成,复加恤问(1),稍益衰微,不绝如线。善乎,杜业之纳说也(2)!曰:“昔唐以万国致时雍之政(3),虞、夏以多群后飨(享)共(恭)已之治(4)。汤法三圣(5),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译来贺(6)。是以内恕之君乐继绝世,隆名之主安立亡国(7),至于不及下车,德念深矣(8)。成王察牧野之克,顾群后之勤,知其恩结于民心,功光于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录遗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寓(宇)(9),爱敬饬(敕)尽(10),命赐备厚。大孝之隆,于是为至。至其没也,世主叹其功,无民而不思。所息之树且犹不伐(11),况其庙乎?是以燕、齐之祀与周并传,子继弟及(12),历载不堕(13)。岂无刑辟(14),繇(由)祖之竭力,故支庶赖焉(15)。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存以著其号,亡以显其魂,赏亦不细矣。百余年间而袭封者尽,或绝失姓,或乏无主,朽骨孤于墓(16),苗裔流于道,生为愍隶(17),死为转尸(18)。以往况今(19),甚至悲伤。圣朝怜闵(悯),诏求其后,四方忻忻(20),靡不归心。出入数年而不省察,恐议者不思大义,设言虚亡,则厚德掩息(21),遴(吝)柬(简)布章(22),非所以视(示)化劝后也。三人为众,虽难尽继,宜从尤功(23)。”于是成帝复绍萧何。
(1)恤问:抚慰。(2)杜业:本书卷六十有其传。纳说:建议。(3)唐:唐尧之时。雍:和也。《尚书·尧典》有“黎民于变时雍”句。(4)群后:诸侯。恭已之治:无为而治。(5)三圣:谓尧、舜、禹。(6)重译:辗转翻译。师古曰:谓越裳氏。(7)安立亡国:以立亡国之后为安。(8)不及下车:此指周武王入殷,未及下车,而封黄帝、虞舜之后裔。(9)宇:屋宇。(10)饬(敕):告诫。(11)不伐:此谓召公止于甘棠之下而听讼,人思其德,不伐其树。(12)及:谓弟继兄之位。(13)堕:毁也。(14)刑辟:“邪辟(僻)”之误(王念孙说)。(15)支庶:指功臣侯之子孙。(16)孤:犹“弃”。(17)愍隶:疑或作“隶”,即奴隶。(18)转尸:犹言抛尸于野。(19)况:譬也。(20)忻忻:欣喜得意貌。(21)厚德:疑“德厚”误倒。(22)吝:吝啬。简:简略。(23)从尤功:封功最高者。
哀、平之世,增修曹参、周勃之属,得其宜矣。以缀续前记(1),究其本末,并序位次,尽于孝文,以昭元功之侯籍(2)。
(1)以:“以”上脱一“是”字(王念孙说)。(2)籍:名册。
《汉书》章节
- 高帝纪第一上
- 高帝纪第一下
- 惠帝纪第二
- 高后纪第三
- 文帝纪第四
- 景帝纪第五
- 武帝纪第六
- 元帝纪第九
- 宣帝纪第八
- 昭帝纪第七
- 成帝纪第十
- 哀帝纪第十一
- 平帝纪第十二
-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 诸侯王表第二
- 王子侯表第三上
- 王子侯表第三下
-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 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 古今人表第八
- 律历志第一上
- 律历志第一下
- 礼乐志第二
- 刑法志第三
- 食货志第四上
- 食货志第四下
- 郊祀志第五上
- 天文志第六
- 五行志第七上
- 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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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 地理志第八上
- 地理志第八中
- 地理志第八下
- 沟血志第九
- 艺文志第十
- 陈胜项籍传第一
- 张耳陈余传第二
- 魏豹田儋韩王信传第三
- 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 荆燕吴传第五
- 楚元王传第六
-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 高五王传第八
- 萧何曹参传第九
- 张陈王周传第十
- 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一
-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 郦陆朱刘叔孙传第十三
-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 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 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 文三王传第十七
- 贾谊传第十八
- 爱盎晁错传第十九
- 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 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 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 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 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 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上
-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 公孙弘卜式兒宽传第二十八
- 张汤传第二十九
- 杜周传第三十
- 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 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下
-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 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 杨胡朱梅云传第三十七
- 霍光金日传第三十八
- 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 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 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 韦贤传第四十三
- 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 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第四十七
-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 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 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 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 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 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 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 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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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侠传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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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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