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胡适
《陈独秀通信集(第一卷:1915-1922·无注释版)》
作者:陈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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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之兄:
我对于孟和兄来信的事,无可无不可。
“新青年社”股款,你能否筹百元寄来?
八卷二号报准于十月一日出版,你在南京的演讲,倘十月一日以前不能出版,讲稿要寄来,先在《新青年》上登出。
弟独秀〔19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