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掇琐序目
例一:目中大字号数为本书中所排之次第,小字号数为巴黎国家图书馆写本部伯希和收藏中所排之次第。
例二:各文件中,其原有标题尚存者,即于标题下注“原”字;其已失者,或原来并无标题者,则为代拟一题,注“拟”字;不能拟者,即用首句为题,注“首”字。例三:字有疑似不能决者,于字旁志以△。
上辑一二六五三韩朋赋原全
二二六五四晏子赋原全
三二六五三燕子赋原缺首
四二六五三燕子赋原全此与前一燕子赋异
五二六四八季布歌拟残
六二七四七季布歌拟残此似应与前号合为一本
七三三八六季布骂阵词文原残
八三二四八丑女缘起原缺尾
九三二一三伍子胥拟剩首
一○二七九四伍子胥拟缺前半此似不能与前号合
一一二七二一舜子至孝变文原附百岁诗全
一二二九六二西征记拟残
一三二五五三昭君出塞拟缺首
一四二七一八茶酒论原全
以上小说
一五二五六四新妇文原全
一六三○八六那梨国神话拟全
一七二九五五佛国种种奇妙鸟拟残
一八二一二九海中有神龟首全
一九二一二九老少问答寓言拟全
二○二六三三崔氏夫人要女文原全
二一三一六八女人百岁篇原全
以上杂文
二二三一三七翠眉间绿首缺尾
二三三一二五闻呵耶名字何何首全
二四三一二三一支银瓶□两手全首全
二五二八三八云谣集杂曲子共三十首原残
二六二八○九孟姜女等小唱七首拟残
二七二六四七五更调小唱拟残
二八三一三七悔嫁风流婿首全
二九三三六○十四十五上战场首缺尾
以上小唱
三○三四一八五言白话诗拟卷残抄出者共五十二首
三一三二一一五言白话诗拟卷缺首抄出者共四十六首
三二二七一八王梵志诗原全共三十八首
三三二一二九禅诗四首拟全
三四一七四八王昭君怨原全
以上诗
三五二七三四太子十二时拟全
三六二四三八太子五更转原全
三七三○六五太子入山修道赞原全
三八二九六三南宗赞原全此为别体五更调
三九二七二一新集孝经十八章原残
四○二七二一开元皇帝赞金刚经原全
四一二八○九劝戒杀生文拟残
四二二七一三辞娘赞说言原全
四三三一一七救诸众生苦难经原全
四四二六五○劝善经原全
四五三一一七新劝善经原全
以上经典演绎
四六三五六一舞谱拟残抄出者共十四谱
以上艺术
中辑四七三一二一家宅图拟大致全
四八三三八四翟明明受田四十亩半四址清单拟全
四九二八二二田亩四界册拟残
以上家宅田地
五○二一二四邓善子贷绢券拟全
五一三○○四兵马使徐留通借绢券拟全
五二二六八六李和上借粮券拟全
五三二六五二宋借券拟残
五四三一五○吴庆顺质身契拟全
五五二六三三康不子借匹帛券拟残
五六二五○二鉼兴逸借粮券拟全
五七二六八五兄弟分家契拟缺首
五八三三三一张骨子买屋契拟全
五九三四一○僧崇恩处分遗物证拟全
以上社会契约
六○三二五七寡妇阿龙诉状并其连带各件拟全共六件
六一三五○一王员定分让园舍地亩与其两弟状拟全
六二三五○一菜幸深为官中用地十亩请与免税牒拟全
六三三一八六百姓某请处分债负牒拟全
六四三一八六百姓某请处分逆子牒拟全
六五二八○三押衙索大力状首全
以上讼诉
六六三三四八天宝四年官中卖出匹帛并买进军粮帐目拟残
六七二八○三天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敦煌县郡仓粮数出入状拟节
六八二八○三天宝九年敦煌县各乡应纳种子粟数状拟节抄
六九二八○三天宝九年户口册拟残
七○二九七九开元某年某处官厅判牍九种拟全
七一二四八二常乐副使田员宗申报南山捕盗事拟全
七二二七三四翟使君责安僧正交寿昌令拟全
七三二七三四官马善昌呈报匹死亡状四件拟全
以上官事
七四三二八四婚事程式各种内有通婚书答婚书等共六件拟全
七五三三五○下女词原缺尾
以上婚事
七六二五七八开蒙要训原全注音本
七七二七二一杂抄原节抄
七八三三四九算经原残
七九三二八四尺牍程式拟录夫与妻书妻与夫书各一通
八○书函程式拟全
八一三一四五上大夫丘乙己首缺尾
以上教育
八二二八六三李吉子等施舍布粟铸钟疏拟共七件全
八三二九一二康秀华施银盘子三枚写经疏拟全
八四二九八二显德四年梁国夫人结坛施舍疏拟全
八五三一○七孤子某延僧为其故父追福疏拟全
八六三一三五索清儿为患热病发愿写四分戒一卷跋拟全
八七三二○七李憨儿戒牒拟全
以上宗教
八八三二四七大唐同光四年具历拟缺尾
八九三四○三雍熙三年春历书拟原本全今抄至二月底止
以上历书
九○二六六一吉凶避忌条项拟残
九一三一○五解梦书原残
九二三○八一七曜吉凶避忌条项拟残
九三三三五八护宅神历卷原全
以上迷信
九四二九八七西天大小乘经律论并现在大国内部数目录原全
九五三三一一永徽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弘文馆用纸数拟大致全
九六二五七三高延德致亲家翁书拟残
九七二○一一侄女□娘子祭故大阿耶文拟残
九八三一四五社司转帖原全
以上杂事
下辑九九二一二九唐韵序拟缺首
一○○二○一一守温撰论字音之书拟残
一○一二○一一刊谬补缺切韵原残存四十二断片
一○二二七五八字书拟残
一○三二七一七字宝碎金原缺首
一○四二六○九俗务要名林原缺首
以上语言文字
以上文件一百零四种,都是从法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敦煌写本中录出,略照性质分类:关于民间文学的,归入上辑;关于社会情事的,归入中辑;关于语言文字的,归入下辑。换句话说,上辑是文学史的材料,中辑是社会史的材料,下辑是语言史的材料。但世间事物,并不是生来就预备着给学者们分类的。所以在无论何种科学中,说到分类,多少总不免发生些困难。在本书中,若要吹毛求疵,真是不妥之处不可胜数。例如《开蒙要训》七六号一种,我照它原来的性质,列入教育类。但此篇可贵之处,不在本文而在所注之音。那么,若以用处论,就应当列入语言文字类。又如《王梵志诗》三二号,明明是教育性质,和三十、三十一两号的白话诗不同。然因其体裁相近,似乎总应当把这三种排在一起,方觉妥当。又凡一切白话文,都是研究当时语言的最好证据。所以,若是真用语言学者的眼光来看,可以把全书的十分之九都纳入语言文字类。但这种办法,在实际上是行不通的。如此等等,均可证明分类之不易。但分类在本书中并不是一件最重要的事,所以分类上即有不妥,也不妨姑且听着。
书名叫做《掇琐》,因为书中所收,都是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但这个“小”字,只是依着向来沿袭的说法说,并不是用了科学方法估定的。譬如有两个写本,一本写的是一部《尚书》,一本写的是几首小唱,照着向来沿袭的说法说,《尚书》当然比小唱重要到百倍以上,《尚书》当然是大的,小唱当然是小的。但切实一研究,一个古本《尚书》,至多只能帮助我们在经解上得到一些小发明;几首小唱,却也许能使我们在一时代的社会上,民俗上,文学上,语言上得到不少的新见解。如此说,所谓小大,岂不是适得其反?
直到最近数年,这种谬误的大小观念,才渐渐的改变了。我们只须看一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中所做的工,就可以断定此后的中国国学界,必定能另辟一新天地;即使一时不能希望得到多大的成绩,至少总能开出许许多多古人所梦想不到的好法门。我们研究文学,决然不再做古人的应声虫;研究文字,决然不再向四目仓圣前去跪倒;研究语言,决然不再在古人的非科学的圈子里去瞎摸乱撞;研究歌谣民俗,决然不再说五行志里的鬼话;研究历史或考古,决然不再去替已死的帝王做起居注,更决然不至于因此而迷信帝王,而拖小辫,而闹复辟!总而言之,我们新国学的目的,乃是要依据了事实,就中国全民族各方面加以精详的观察与推断,而找出个五千年来文明进化的总端与分绪来。
在这旧瓶改装新酒时,最需要的是材料的供给。我虽然不是国学家,而且将来也不希望做成国学家,但看了许多朋友同事们的努力,心中总有不少的欢欣与艳羡。于是我想:他们做工程师,造铁路,我便钻进矿洞去掘出些铁沙来;这于全路工程也许是了无裨补,但我总算是尽了一分愚力了。若然我这个见解不错,则我将这数年来留学余暇所抄录的敦煌文件发表,也就未必是妄祸枣梨。记得前年,上海有位吴立模先生研究五更调,我将《五更调小唱》二七号及《太子五更转》三六号抄寄给他,承他称为合用;去年顾颉刚先生研究《孟姜女》,我将《孟姜女小唱》二六号寄去,承他称为所得材料中最重要的一种。因有此两次的经验,我颇希望全书出版之后,能替学者们当得一些小差;同时我又希望几种兴趣较浓的文件,能博得一般读者的赏玩与惊奇。这就是我发表此书的一些小意思了。
19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