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三日(星二)
《胡适留学日记:全十七卷》
作者: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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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三日(星二)上课。
理学会嘱予预备一短篇演说,述吾国子女与父母之关系,诺焉。是夜予演说十五分钟,有Prof.G.L.BurrandProf.N.Schmidt二君稍质问一二事。Prof.Purr以予颇訾议美国子女不养父母,故辨其诬。亦有人谓吾言实不诬者。此种讨论甚有趣,又可增益见闻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