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加拉罕的信
《陈独秀通信集(第二卷·1923-1931·无注释版)》
作者:陈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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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加拉罕同志:
请把红色国际革命战士济难会给华北被捕的中国同志的钱直接寄给北京组织的书记(即李大钊——译者)。
我们已经据你们的指示开始反帝工作,可是我们还没有收到您答应提供的必要的费用,我们上海现有费用600美元,请尽快告诉我们。
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陈独秀(签名)19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