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诗小记”
一记得十多年前已有人讨论过“写”诗与“做”诗的问题,我在那时即主张诗是非“做”不成。不管一个作者的烟士披里纯(如果他真有的话)来得怎么快,他总须会巧妙的支配他的文字;总会有烘托意念与想象的方法,他对于诗歌曾经用过相当的工夫,——如果他写的是“诗”。画一幅画先得对立意,布局,设色,取光等等基本的要素用心,“诗”怎么可以一挥而就?而且有人能够写做的迅速,除却敏捷的天才外,他于“做”的素养上早有根柢;而仍然是“做”不是在“写”。
时代不同,文艺的形式多变,但此中并非难易的分别,却是表现方法的差异。新诗的容易“写”成为新诗的诟病,实则对于“做”字上太少讲求。所谓“做”并不是装模,作样,离奇诡异;尽管在诗中嵌入什么思想,对人生作何评解,皆有诗人的自由。不过既想借“诗”抒发自己的真感,又愿把所感传与他人,这那能不需要一点灵巧——一点抒发与传达的方法。一首民歌,一支小曲,读起来那么顺口,唱起来那么动听,在民间的传播力量又那么深广,还不是顷刻编凑或一挥而就的。经过相当时日,把内容,形式调谐适合,富有民间的普遍性,(自然情绪必须真诚)它方可存在,方可使唱者听者都心领神会。取譬不远,民歌,小调尚且如此,为什么我们不相信“诗”得要化费点“做”的工夫?这并不是主张什么艺术至上主义。若认为诗只可“写”不能“做”,则艺术二字着落何处?
二一首完美诗歌,除去情感的调谐,(普通只说“情感丰富”,太笼统了。虽有丰富情感,但既需用技巧的文字或口语作成诗歌,总不能如性感初动时那末直率与少有变化,故我称之为情感的调谐。)与意境的表达之外,声音确是要事。譬如大声哭曰“号”,无声的哭曰“泣”,号字出音强烈,饱满,泣字出音低沉,下咽;即不懂字义的听发音不同,所感亦异。又如硬软;长短;重轻,丑俊;拙笨;玲珑;稳重;轻浮这类意义相反的字汇,在声音上已有极明确的对比,善用之可使听觉与诗歌中的情调有一致的和应。时间,境界,事件,风景,——诗人所歌咏的人与物,果使他是个精心的作者,他准会选取相宜的字音,加重诗歌中感人的力量。
如“横空杀气结层阴”,(陆游的诗句)首二字皆张口发音,宏重,饱和,紧接上“杀气”两个低促的鄂齿间的逼音,与意义融合,声入心通,自然会供读者想到这四个字严重及其激切。落脚的“阴”字,飘扬上去亦与横空二字相顺。顺口读去,习而不察,但讲到选字,和音,却不可不知道这层道理。木工磨锯齿的涩音,令听者皮肤起粟,而唱《莲花落》、《叹五更》的,不管他的词意如何,却容易引人乐听的兴味。这便是声音调谐与否的问题。
固然,诗歌的成就不止在字音上,但妥贴的字音确能增强意义,扩张情感,而易于动人。写旧诗词要“选色侔声”,新诗又何尝不需要。表现的外形与内涵的思感虽因环境不同自有变化,可不能看轻“声依永”三个字的微意。
三秋风猎猎汉旗黄,
晓陌清霜见太行。
车载毡庐驼载酒,
渔阳城里作重阳。
南宋诗人陆游到老来还不曾减损了内在的热情,至死还是把痴诚的希望寄存于未来的岁月中。我们的青年诗人当此“风雨如晦”,万方苦难的时代,为什么不要燃烧起如火灼的热情,为什么不许作沉痛放怀的哀哭?
我们这古老民族的勇壮歌声,自非一般只知拈花弄月,只会填格凑律,只能飘飘高蹈,只学投影做梦的“诗人”所能唱出的。青年的歌声也许粗糙,也许笨拙,也许不会入耳清圆或引逗灵魂的逍遥,可是他有的是“真”,是“热”,有磅礴的气概与悲壮的精神。
如何练习技巧,当该尊重,如何琢磨精良,也非妄费工夫。只要“做”出来的是“诗”,在现代比任何样文学作品并非没有力量。
谁能否认飘渺幽深的幻想,谁能否认凄清寂寞的意境,——这些幻想意境曾经创作成多少好诗。不过,这是什么时世,我们日日接触,时时听到的是什么样的“人间”味,此时,此地是何等苦难,又谁能不愤懑,烦促,打熬出悲壮的精神?何况是敏感的诗人,何况是青年的诗人?
试读江湖一老的放翁诗,我们岂可因为青年诗人的粗疏,便觉得不值一顾?
四文章上常用的两种比喻方法,所谓明喻,暗喻,都要借重另外的物事以类比显见文中抽象的情理,与贴切的形容。不过在学术文或普通散文中用的最多的是明喻,暗喻较难也较为少见。明喻乃直接的对比,引一物事的动象加重本意的分量,气势。例如“芙蓉如面柳如眉,”“如水银泻地,无空不入”“如月之升,如日之恒”,“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等句,使人一读易悉,相比之下意象更为明显,能增加了解感动的成分。暗喻是诗人最擅长的“拿手戏”,不过用法略难,求其恰合,妥贴,不隔阂,不隐晦;一样是加重文字的分量与气势,更多一层耐人寻味的曲折;这样曲折却非居心绕弯儿,是要使读者对诗中的情景,思致,有更深更切的留恋,因之,使诗力的启发分外强烈,分外透入。《离骚》中暗喻甚多“苏粪壤以充帏兮,谓申椒其不芳”,“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等句皆是。《诗经》的比兴处,此法的应用亦广,不必一一举证。因为申诉本事,形容本意,直截说出,语简易尽,加以明喻,比类自显。(直接的对比)若用暗喻(间接的对比)是不迳说如彼,如此,仍以意类通比,却不显示主观的肯定喻象,留予读者一个进一步分析用思的机会。而且暗喻多含兴意,“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借墙茨作兴引起下文固可;然意在暗喻毫无疑义。又如杜甫《重赠韦左丞丈》诗中说到“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隔过四句,使是“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明明以暗喻为结,但不一直道破,读者便感到意味的深长。白居易《琵琶行》中间有几句明喻暗喻兼用,最易看出:“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流泉水下滩。”……“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把琵琶音调横说竖说无非借另外物事作喻,不过直接比附与间接比附交相为用,文字既不干枯,意象又多生动。中国的诗词赋与外国的诗歌的名作者都会利用恰切的暗喻。以加重诗情诗意的光华。否则数语直破,尚有何婉曲的趣味。岂止文人的诗歌好用这样“拿手戏”,民间谣曲里的暗喻法也随在可见。并非作者故意不直说白道,用诗歌申诉情感,刻画自然,最忌太直太显,无山穷水尽,柳暗花明的曲折。那样,读者固易于明了,不假思索便以为这般,如此,然而感受上却浅薄多了。只求“明了”,索性连明喻不必用,是一是二,落得省字省力。然诗歌除却“达意”,最主要的是“兴感”,所以这两种喻法的应用俱不可少。
刘彦和所谓:“且何者为比,盖写物以附意,飏言以切事者也。”这句话对于比喻的定义可谓“要言不繁”,——就是新诗的作者也应该加以珍视。
五诗人的情感要丰富,要强烈,要深入一切物事的核心,要先能激动作者自己的肺腑,不过,——无论如何,表现出来却多少总要耍点“手法”。所谓“手法”,不是障眼法,不是堆砌,隐瞒,更不是卖弄“才情”。把不能抑遏的情感与深入的观察,横空的想象打成一片化为有音乐性的诗句,不管诗人的个性如何,——刚劲或温柔,雄壮或幽静,洒落或拘谨,——但他须先经过一番“清炼”的工夫。直说,白道(非白描)只图以理胜人,以教导付与读者,即令真有所感,已不免空浮,粗疏之病。“气盛言宜”,自具至理,然以之说诗,似还有待商量?也有一气呵成,不假修饰,——在表现上没有扭捏装点的痕迹与做作的外形,一样不失其为佳作。但找找古今诗人的这类例证,你读去听去,觉得作者情感的奔放,有力,仿佛如中国字的一派,真能“力透纸背”。盖因气盛而又有常日的素养,句法中自具调谐,歌唱中自有节奏,然而还需要有种种衬托,映带,不过单因气盛。读者略不经意,便认为这等诗绝无一点“手法”,只是“天籁”,其实被诗人瞒过了。
有文字上的素养,更有作者独具的真感,加上想象的组合,以口以笔变成诗歌,重叠,往复,像是急不择言,却最富于感动,挑拨的力量。所谓一气呵成的诗至少须有这样根柢,并非专靠一点直觉的情感,不顾艺术,便能冲口而出,一挥而就。即以情感为证,若笼统,浑然,未尝“清炼”,比附外象一无选择,纵使真实,因为失掉了表达上剪裁的方法,音节上调谐的变化,反而将诗感冲淡,—因之减少了传布的效率。自然,徒讲形式,是“诗匠”的能事,与真诗人的创作相去尚远。不过,欲做一首好诗,则内涵外形两皆完美,方易传感;方易收兴观群怨的效果。即具“真感”,还须注意怎样表达才可称合,至于原是矫揉仿造的“伪感”,以手代心,强作支捂,已尚无感,何能感人。
六西洋诗中Ode一体颇难译为恰当的中国名词。笼统译作抒情诗,与Lyric易混,且亦难尽涵义。至从NobleSentiment解释,或作格高之诗;尤不相宜。各种诗体格高者甚多,何况Sentiment一字作格律风格讲,相去甚远。或则以“歌行”二字当之,虽似适当,亦不是十分妥贴。
Ode诗体来源甚古,当文艺复兴期末流行于意大利法兰西,其后方传入英国。司频塞尔Spenser的Epithalamium一诗可算英国第一首的Ode。约翰孙及十七世纪的抒情诗家用此新体作诗不少。通常看去,这种诗体似乎没有严整一定的规律,但那时的英诗人除却约翰孙外,大都有整齐的节段,韵律。至十七世纪末,考莱方将不规则的PindaricOde介绍到英文学界。从此以后,英诗人便不严守旧日所习的此体格律,而有运用体裁字义的自由了。
Ode介乎抒情诗与叙事诗之间,是一种音乐的抒情诗,而题材亦有较丰富的发展。以拟中国旧诗,与“歌行”略近,故普通译作歌行未为不可。不过,中国的歌有长,有短,(如《陇头歌》《子夜歌》等最短)而Ode在初流行时,行数较多,到后来很简短的也有了。就以Epithalamium为证,共二十三节,每节有的十八行,有的十九行,总算起来,置之中国诗中也可称为长诗。他如克茨的《夜莺歌》,OdetoaNightingale,格雷的ProgressofPoesyOde都非简短的抒情小诗。这种诗体长短皆宜,到后来亦无严格韵律的限制。故用作写情,叙事,烘托想象,比较上较为利便。这一点与中国诗的“歌行”似相符合。因为“歌行”不比“律绝”,受字句数目的规定与韵脚平仄的谨严,富有自由伸缩性,无怪西洋的诗人从十八世纪来以Ode名其诗题的日多。
Ode可谓为抒情诗之一体,但所以要特用此名目的原因,并不专在内容,形式的关系亦颇重要。大致因外形不同,Ode可分三种:一、规则节段的Ode(叫做SapphicOde)二、规则的希腊诗首句的Ode(或叫做PindaricOde)三、自由体Ode。头一种即英国诗人在最早期以此体作诗时所用,节段与韵脚整齐,严紧;诗人自非一定照斯频塞尔的分节段法,可有其变格的自由。不过在这一种Ode作法里,作者却不能不顾及节段的整饬,对称,以及韵脚的变化。第二种乃仿希腊Ode的“合唱分隔法”。所以即用希腊诗人的名字Pindar以名此体(第一体亦借用希腊女诗人立名。)但在希腊时,此类诗歌可供演唱,和以弦琴,风笛,与舞蹈相配。首句方歌,唱和班队即行过神庙或广厅,至中解便向后运行,歌至尾段时,班队全体立住。借共同动作以应节奏。此种Ode颇不易作,英诗人仿者亦少。雪莱可称圣手,以“雅典歌”与“拿玻勒司歌”二首为这种Ode的佳制。(其详不细述)第三种自由体最为方便,而利于天才较次之诗人。结构,用韵,都不像上两种的整齐,用字亦无限制,故宜于读而不宜于歌;便于作而多挥发,与无韵诗相似。脱卸不少的拘束,作者有发纵收结的自由,听起来音乐性或差一点,然少拘束,与自由诗有一样的利便。
就Ode诗体看来,西洋文学作品也是一步步从繁难的形式中趋向于格律的解放,使作者对意象构成及思感的传达上有多少自由。才高心细的诗人并不易为格律拘定,反能变化于格律之外,如克茨,雪莱的种种Ode可为明证。不过由鉴赏的节力与写作的自由上说,形式的逐渐解放自有便宜。(粗制滥作在所不免)因思及中国新诗的进展,故举此体作一比论。
七曾国藩曾将古文分成四象,而总括以阳刚阴柔二大类。虽然经后人批评,说他按篇分属或有失之牵强外。但从美学上鉴定一切艺术美,毗刚,毗柔,殊难否认。所谓壮美优美之理,亘古莫易。文章如是,诗歌亦非例外。试就: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首,与
残花啼露莫留春,尖发谁非怨别人。
若但掩关劳独梦,宝钗何日不生尘。
相比,阴柔阳刚区别显然。自然,这由于诗人个性者多由于环境变化者少。作“杨柳岸晓风残月”的词人较难写出“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壮句,正如实大声宏的杜子美无论如何有儿女柔情,也做不成“罗衾不耐五更寒”的轻怨词句。或者有人要说:以苏东坡的洒脱,豪迈,不是一样有许多丽词,而杜陵老叟又何尝没有过“云鬟玉臂”的情思。但答复这话须费解释:第一,检查一位诗人的个性,不能只看他的单词片句。第二,在其作品中要统览他的全篇意境,不可选择一二词藻便据为定案。第三,不可把“风格”二字看得过于呆板,以为中无变化,一色到底。环境能移人非尽移人。李后主国破,被虏,其所寄情者只知向宫娥挥泪,虽然我们并不是说他非出于至诚;而其性格之偏于“阴柔”,无壮烈气概,善读者皆能了解。否则陆放翁乃一江湖老人,无言责,无政治任务,南宋偏安,朝野逸乐,多少年来已把长江以北的世界置之度外,放翁为什么临死以前还有“家祭勿忘告乃翁”的壮怀?以杜甫的“鄜州月”一诗作证,在云鬟玉臂两句以上,正好是“可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所予读者的意象又是何等伟大,沉痛。至苏氏的诗文,笔记,处处都见出一股活动,豪迈的才士气概,又颇受道佛两家思想的波动,对一切不甚拘执,不十分认真;故他的作品,论技巧是灵活生动,心胸也浩瀚博大,但真诚热感似不能与杜甫作比。(环境自然有别。)然即以此例评其诗文,仍然是合于“壮美”的成分多,而“优美”的成分少。这正如生理学上所论人的质素,单纯属于神经质或多血质者殊少,不过以其主要质素略定名称。文艺作品中以“壮美”优美”分类,亦与此等并无绝对的准绳。
八中国旧诗歌中利用叠字叠句以加重情感的传达与意象的刻画者,例证极多。《诗经》国风诸诗几有十之七八是善于应用这种形式。字句重叠,除却加重意念外,所以能使听者读者的感情绵延保持下去因之引起深长思的原因,声调的关系尤重。譬如:
参差荇采,左右流之。
参差荇采,左右髦之。
如:
君子有酒旨且多。
君子有酒多且旨。
君子有酒旨且有。
又如: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无论听,读,不但不感重复,反而激起低回缠绵往复申诉的深感。这是民间歌谣形式的要素,各地皆然,不止中国的单音文字能如此用法。到后来,诗歌愈格律化,成为文人诗家的专长时,此种形式渐渐减少。试查汉魏乐府,六朝歌行,与唐之律绝比证,便可见出重叠字句逐渐减少的痕迹。词中间亦有之,不过较少,李易安冷冷凄凄一词成为千古绝唱,还不是善用重字的老方法。元曲中重叠处又渐多,是否由于接近民间不是文人诗家的专利品之故,兹不详论。只就音调上评论:大概愈与民间相近或完全产自民间中的诗歌,音调愈自然而利于听。愈远于民间,音调便多用间接的方法,多词藻的充饰,在听与读上都得有特殊素养,方易相悦以解。这是一切文艺作品必经的过程。
西洋诗歌中叠句叠字的用法自然不与中国诗歌一样,但因拼音关系,重叠句于音调上更易收低回缠绵的效果。兹举英诗数段为例。
爱伦玻Poe的诗歌,小说,技巧无不精美,在他那首Uiaiume诗里,所用叠句在相续及更迭的方术上,音调最佳。
Theskiestheywereashenandsober;
crispedandsere
witheringandsere;
ItwasnightinthelonesomeOctober
Ofmymostimmemorialyear;
hardbythedimlake,
mistymid-region,
downbythedarktirn,
ghoul-nauntedwoodland。
另一例可取斯文朋Swinhurne的“时间胜利”诗中之两行:
Ihaveputmyandoutofmind
thatareover,thataredone。
又如卜伦司的句子:
OmyLove'slikearose
That'snewlysprunginJune,
右三种叠句叠字法各不同。而似玻之例子最为明显。与《诗经》中恒见者略相似,其效率在加重听者之注意力,与使所示印象更见沉实,鲜明。小调如“叹五更”,“十杯酒”,往往在一段里只换数字,然接续唱去,听者不但无厌烦之感,反将兴味提高,也是一样的道理。总之,用连叠字句,音调的效率比意象要高得多。《乐记》上所说“声依永,律和声”二语,取作解释复叠字句的利用,最为确切。
九雪莱的“西风歌”是每位研究(或则鉴赏吧)英国诗歌者必读而且爱读的一首诗。(记得曾有人译成新诗)除掉作者想象的丰富,活跃,与种种比喻的明切有力外,更能将西风,秋,空间,时间人生的变化,物我的调谐,联为一体,使读者深思,追怀,挑动心弦,这真是非天才洋溢的诗人便难于着笔的好诗。但好诗的内容译成另一种文字尚可传达梗概,至于原文的音律,节奏,无论如何,无法迻译。诗歌要素乃在内容外形交互相为用,不像其他文字作品,形式稍可轻看。诗歌须能唱,能啸,至少也要能吟哦,作抑扬轻重的音读。——从声音的畅达中见出内容的效率。绝非只求明白意思,看清刻画,便尽了鉴赏诗歌的力量。何况,诗中字句原有多少,不是简捷痛快,一览即悉;或粗疏看过便能尽得作者委婉曲传的所在。如不连同形式,——借音乐性的节奏,韵律,使口耳交融,情感酿化,便失掉了诗中的要性。
雪莱此诗在节奏的方法上用的是三步连环韵TerzaRima,(此二字是拉丁文)即每一段中以三行作一小段,共四小段,十二行,又添上二行的对偶作结。全诗五大段,每段如此。而每段前十二行(不能谓之为十二句,)其韵脚用aba,bcb,cbc,ded,……可以相互钩连。这种三步连环韵法与抑扬格不同,但因第二行与第四行第六行韵脚相同,而第五行与第七行第九行韵脚相同;第八行与第十行第十二行韵脚相同,从隔离互换的韵律中,含有抑扬格的变化效果,在听时读时的谐称上有意想不到的和美。而每大段末二行,用对偶句作结,更得“香远益清”的妙处。试读其第一二三段既皆用0hear二字收音。第四段用Proud,末段用Behind,不惟同以D母收音,而这两个字又皆有两个主音,拼出之声长短微近。这是多烦难的一种文字音调的组织。(至于每行中之强音重读等尚未谈及)若以为雪莱只有伟大诗人的意象及超人的想象,而无控制字句的能力,又如何能使这样巧妙文字的组织至当,恰称,真若天衣无缝?它所以有永久流传价值的原因,除却意象,音乐性的调谐并不可轻视。固然,徒炫外形毫无内容,至多不过是悦于耳而不能通于心。不过,天资骏发的诗人,即在格律中绝不会以内容称合形式,反能创造更和美的外形,婉委精妙地表现其内容。所以要这般如此,并非在使才逞巧,驱辞逐貌,因为有声律的谐和,听读起来,异常顺适。故在选音用字的艺术上不能不更为精切。若专务外形,刊落内蕴,当然要堕入魔道。而无相称的外形,纵有声律,也难引人注意。音乐的功用尚不可忽视声音中的意境,何论诗歌。
偶谈诗人的文字技巧,故引雪莱此诗作证。时世变易,文艺的形式自有新型。现在,我不是提倡作诗的人全以中国旧体诗或西洋前代的名作为模范,然略微谈及或可供有志写新诗作一比较。
十“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
刘彦和对于艾章风骨的解释,真可谓要言不烦。平常我们只说“骨气”,“骨格”;或则“风采”,“风华”,看人品与评论文字往往用相同的名辞。实则更进一步,将两者合为一体,方能表里俱到,华实兼充。“风”字直接的释义是所谓动,用在诗中有文采流动之意。要使情感发扬从字句上得哀乐的契合,莫先于风。“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是刘氏自己最确切的注解。可见“风”属于情感的如何表达,因为每人虽具五官百骸的外形,如无气在外形里面,动荡,均匀,那只是土木形骸。即血肉充满,也少不了呼吸的通达。“风”与“气”之关系在此。而中文中往往好用“气机”,“神气”,亦俱与“风”有关。行于内者是“气”;因气机和畅而著之于外的便是“风”。“骨”者干也,是撑持一个有机体生物的主要质素。推而至于行为,言动,都可表现出种种刚劲的力量。故好文章必使情感的发华与气魄的深厚两者互相称合,方能笃实光辉,不同泛泛。
诗歌或以为可重风而轻骨,或以为可骋辞而抛力,都是一偏之见。无论若何描写,诗中而无清遒峻健的风骨绝不易成为伟大的作品。(伟大不是以长短定论)就是有所偏至,也是令人惋惜的。
陆云曾与陆机一书谓:“往日论文先辞而后情,尚势而不取悦泽……”云云,自道甘苦,也正是自评得失。辞藻在先,以情随辞,情感怎见真纯?徒尚文势,不理风华;纵有骨力,岂奈枯槁。这正可与偏重风偏重骨的是非互相比证。盖独倾一方,定有过当,不是空炫光采,便成虚撑门面。其失在侈滥;在空洞;在华实不能谐调。文章如是,诗歌尤甚。必将“风”“骨”凝合,各尽其长。“风力”,“骨骾”既成一体,在诗人所意想的世界——观感中的情与智;巧妙文词的火彩;匀称有节奏的声调上,便不多不少,不偏不重的表露出来。给听者读者一个心所欲言口不能言的悦怿,激动,而诗人风格之高下从其风骨的运用适合与否上亦能见出。譬如我们习见的文言惯用语:“风流文采”,“其秀在骨”,不论衡鉴人品,形貌,或评量诗歌,一例俱可应用。头一句予人美感,第二句予人重视。既非轻靡,冗俗,又不缺乏深沉朗健的内蕴。——必如此方够得上有高妙遒上的风格。
至于刘氏所说“析辞必精,……述情必显”,乃指文字先有风骨而后辞藻可以精当,情感可以显示。更是外形与内蕴调和一致的明证。因为文字(诗歌在内)无风骨可言,即具辞藻多是冗滥;即有情感多见粗浮,与精当清显相去尚远。关于此点暂不详谈。略述风骨问题,对于只知斤斤于诗歌的形式论者,或有一点补益?
十一苏东坡赞美杜甫的四句诗:“王侯与蝼蚁,同尽归邱墟。愿闻第一义,回向心地初。”以为文字外别有事在。一切崇高的文艺作品都得要在文字外别有“事”在,方能具兴观的微旨,有深长的感动,不止诗道应分如此。颜之推曾谓:“文章当以理致为心肾,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华丽为冠冕”。其推重“理致”或以为不免过重?然思想是文艺作品的主干;是作者对宇宙万物万事的衡度。缺少思想,虽有人物,事件,虽有气调,辞藻,上者不过涂泽,工饰,下等的便成百衲凑补。即在视听上也留不下一点点重要的印感,更那能谈到会心惬意,相悦以解。——文艺的效果自难达到,至多是“雕虫小技”罢了,与真正的创造品隔离极远。所以就是近代研究文学原理的学者也不能不以思想(哲学的要素)为其第一要素。
有人以为诗歌不可与其他文艺等量齐观,“理致”可以看轻,而以气调华丽为要务。这一样是对诗歌的误解。照古旧说法,孔子的三个字“思无邪”,一语破的,把诗的根本义含育其中。注解家议论纷纭,见地不同,其实依我私见,“无邪”只可作“真诚”释,去伪存诚是人生论理(或道德)的第一原理,诗歌不过借重音律的字辞,表达诗人独有的而又是公共同感的性情与所见的意象。去伪存诚更属紧要。或者,诗人可以冒充,诗料可以强凑,诗思可以伪造,诗形也可自由变化?独至于诗人之性情却不能矫揉造作。所谓用思无邪,即所思所感无非真切,无言不由心之弊。喜,怒,爱,憎,诚于中而以技巧的文辞声调现于外,这才是诗,——真诗人之诗。“理致”在诗歌中虽是间接的传达,然伟大诗人的名作却不能无“理致”的含蕴。诗歌里的“理致”,非专指钩深取极,校练名理的论辩;非裁度是非衡量事物的批评;更非道德教条,修身格律,只是诗人对客观对象的主观的兴感,精察,酝化,不能已于思;不能已于言,直述正论便成议,说,成述写的散文。委婉,曲达,刊落论理的Logic的关合,作具体的兴叹,使听者读者从声音调适中引起印感,从言外的启发中拾取明慧。所以,诗歌虽不同于散文,小说,而“理致”的要素仍不能缺。不过是委婉的,曲传的,言外的,不像论事理写人物的直截了当罢了。(直截了当四字只是比较的说法,其实好的散文,小说,论理写物亦何尝是十分直截了当。)
“理致”似难论解。苏东坡论杜诗四句的文字外别有“事”在,他所标举的“事”,似即更深远的“理致”。苏氏以杜句与一般只会吟风是风,弄月是月的平凡诗相比,自然它是别有“事”在。即与技术稍优能将意念赠予读者的诗句比:或则人云亦云,或则琐碎虚浮,不能向深处远处更崇高处着想,给人以伟大的悟解,则纵有意念哪能与此并论。王侯蝼蚁千古一坯,夫谁不知,岂待诗人提示,更岂待像杜甫的提示,不过紧接下面十字:“愿闻第一义,回向心地初”,从极通常的自然现象上了悟到人生宇宙的根本义谛,不便即下断语,意在求深入超绝的解释。这种“理致”自非只有普通意念的诗人所能比拟。其佳处又在是诗,不是说教,谈禅,与校证哲理。若有用心的读者接读下去,自不许他不沉吟寻思,不许他不恍然有悟,怅然自失!苏氏的“事”字似指此点。
不过此等“理致”须浑和言之,只可给人兴观,不是给人诰诫,也非教导。差二步便堕入理障,而逸出诗的境界。所以王维用佛经见解作五言绝,意更明彻,理更昭晰,却不是诗了。
“即病即实象,趋空更狂走。无有一法真,无有一法垢。”
“因爱果生病,从贪始觉贫。”
等句,与偈词,格言何异?焦易堂评杜甫那几句是:“亦偶及此耳,要非本色,必也其摩诘乎。”评王维是“……非其见地超然,安能凿空道此。”焦氏的评论是只见“理”而不论“诗”,因王维曾多少修习佛理,遂以为是其本色,见地超然。即使如是,与“诗”何干?惟非“本色”,故杜甫能在文字外别有“事”在;惟是“本色”,不理会“诗”,只谈“理致”。如唐之寒山拾得好做禅诗,宋之邵尧父好做理学诗,无论其若何通俗,若何利用活言语,试问读诗者的兴感怎样?明理则可,兴感便无关涉。诗人的“理致”若不通过情感,含蓄酝化,其所表述的纯属智慧的直接传布,那与散文有何差异。
“理致”也是诗的心肾,不过要掩覆在衣服之下,藏于筋骨皮肤的围绕之中,(表达的方法与给人的寻思力,与散文不同。)气络相通,为人体的主宰。——是诗歌的生命力。
别种文艺的“理致”虽不能不借重筋骨,皮肤,衣服的掩映,但与诗歌比便差得多了。
十二我们的古书向无详明的句,读,一般易解文句尚可沿习明了,至于较为古奥或省文省字,或名词动词可通用之处,往往引起误解。历来注疏训话的学者,为此附带问题也下过不少的工夫。只有读,只有句的分字句法,已非完备,遇到义深字简的文义,后人照例行的句读方法圈点,有的将本文变作支离破碎,或则不易了然。例如《左传》叙晋重耳的一段中有:
“闻晋公子骈胁欲观其躶浴薄而观之。”
不管旧法是如何点,圈,从“欲观”二字以下至末字作一句总不妥当。明人姚宽独出创解。
“闻晋公子骈胁欲观。其躶浴。薄而观之。”
旧式以“欲观其躶浴”作一句固嫌笼统,姚氏这样断句,将“欲观”二字属上,与骈胁成句,似亦牵强。据我所见,应标点如下式:
“闻晋公子重耳骈胁,欲观其躶。浴,薄而观之。”
“欲观其躶”四字在修辞上最为妥贴,“躶”字即“裸”,赤体之意。“浴”字下今式用Comea古式也可用“读”,以名词作动词讲,较向来将“欲观其躶浴”五字联为一句更见清晰。盖洗面曰沐,澡身曰浴,浴上何必再添“躶”。解作白话,岂非是“赤体淴浴”。左氏精擅文辞,绝不作如是形容。
这一段自是“谈诗”的野马,冗长说来似无关涉。但我所以引此,以其可证明诗歌中标点的重要。
除却意义,即讲声调,因标点不同,给予听者(或读时)的情感当然有异。试将上文中姚宽所分句与我的标点,注意分读,便各有高低长短的声调。听者的印感亦有区别。在一句散文(并非诗的散文)中尚可见出,何论诗歌。
(现代有些好奇的诗人主张完全废弃标点,让读者自寻起讫,自量声调的停,放。究竟不能通行,姑置勿论。)
中国诗,字数,发音,俱易整齐,明确。虽有平仄四声的分用,及拖长韵节之处,究易了解。这是单音字的便宜处;不过也因此减少了好多拼音字中Accent,syllable的变化,比较音律的得失,非短文所能评述。止就标点的利用上看,中国散文倒比韵文困难。诗歌以字数整饬反易着手。西洋诗歌中酌用标点,极见匠心,用得恰切并非易易。不是选字和声很有天才的诗家,往往因标点不当,有损诗义,及节奏间所涵达的情感。
今取《失乐园》长诗的数行,将原标点去掉,阅者先读一过,就一己所见,想该于哪字,哪行后加哪种点,顿。
Allaccesswasthrongedthegates
AndporcheswidebutChieftheSpecioushall
ThaughlikeacoveredfieldwhereChampionsbold
WhatrideinarmedandtotheSoldan'sChair
DefiedthebestofPanimChivaling
Tomortalcombatorcareerwithlance
Thickswarmedbothonthegroundandintheair
Brunshedwiththehissofrustlingwingsasbees
Inspring-time......
像右面的无韵诗如将标点误用,不止是误解意义,就连作者所惨淡经营的音调也被破坏。真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不可看轻一个顿点,一行的尾字不停,连接次行,好好读去都有节奏的关合。拼音文字于此等处最易将音调的优美试出,所以诗歌的标点非作者自加,他人的猜测,忖量,终与原意,原节奏相去殊远。
现在不重抄录,只将密尔顿在上几行中所用的标点记明如下:
在thronged一字后加支点;。在wide一字后用顿点,。在inarmed,在lance,在swarmed,在theair,诸字后都用顿点,。直至ofrustlingwings后方用.一整句点号,而末后四字亦作一句,用.号。于Throughlike之前至withlance之后,这数行加括弧()隔开另作叙写。一共九行,只作二句:一句拖长,中含几个顿点,一句极短,只有四字。而九行中惟一行在行尾一字上加一顿点,其他皆是run-on紧接下行读去,不能停住。《失乐园》全篇有过半数的行数都如此例,——行尾无停顿标点。(据E.P.Morton的统计)
英诗人的无韵诗,其最佳者颇少于每行尾字用全句终结的.点,多半是加在行的中段,接近要结束一段的地方。不过,诗中若有较多会话或作戏剧的表达时便不如此。像下三行:
SototheGateofThreeQueensWecame,
WhereArthur'swarsarerender'dmysticlly,
Andthencedepartedeveryonhisway.
前二行同用顿点,末行用句点,与前引《失乐园》中的九行迥异。这与诗中的描绘,叙事有关,文如菲利浦Philllps的无韵诗有数行,标点颇多。
SomedaysImaybeabsent,andcango.
MorelightlysinceIhaveyounotalone.
ToPaoloIcommendyou,tomybrother
Loyalheistome,loyalandtrue.
Hehasalsoagaietyofmind.
这五行中各行尾字多用全停点或顿点者,正合于表示谈话的语势,令听者读者注意口气的紧,慢。(第二例同此)行尾不停顿的作法颇不容易,必对于文字的节奏确有经验,方使读者无拖长延缓之感,反能助成音调的和畅。除却密尔顿外,写无韵诗善用此法者便推雪莱。至于现代的西洋无韵诗,在行尾加顿点或全停(即句号)点者日多。行尾的run-on究竟不易用得好,有控制节奏的效率。(就无韵诗而论)
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寻思,将《失乐园》中的上九行,随意标点,然后与密尔顿的原标点对证,当可恍然悟懈。照无韵诗读法,将我们所加的与作者原有的停顿,分读,便知密尔顿的标点在诗义与节奏上是有怎样的效果。无韵诗尚且如此,至于韵律严整的西洋别种诗体,其标点的应用,更当注意。
上文所述略嫌烦琐?既在谈论诗的外形;又是外形上极微末的标点问题,或以为不值得哓哓辩说。但,散文的章句分,合,尚有关于意理,层次,以及诵读时的音调缓,急,诗歌的节奏尤为重要,标点虽是旁支;不同于从字音韵位上能显出节奏的调谐,而于一顿全停之间,诗人的意象如何表达,情调的如何隐,显,诵音的如何促,散,俱能听得分明,——由听觉以通于心意。标点的善用与否,怎么不是一件助成或毁坏诗歌节奏的要事?读西洋诗若不关心标点,纵使明了诗义,无论如何,读者总有节奏上的损失。(严格说不止是节奏的损失。)“离章合句,调有缓急。”章句之用,岂只意理;散文有然,何况诗歌。中国的佳文章尚要讲求章句的方法,何况是缀音字的西洋诗歌。
无韵诗,自由诗,即至于散文诗,虽无整齐的韵律作外形的拘束,可并非横说直道,不管音调节奏。徒知分行为诗,合写为文,又何必有“诗”与“文”的分别?若说:但有诗意便可遮拨一切,何须斟酌强弱,较论点号,自找苦吃,与人不便。
答此疑问,我只借用散特巴勒的一句话:
诗歌,在其材料与外形中,乃将自然之意象或自然之触感与热情幻想融合无间。而在其传达之模式中,诗歌乃将言文之平常用法与音乐之表现合为一事。
诗歌的传达既离不开言文的音乐表现,标点虽是小问题,却亦不能忽视;何况除助威节奏外,更有其他用处。